【阅读悦读丨小说】毛颖《我家就在岸上住》(三)

【阅读悦读丨小说】毛颖《我家就在岸上住》(一)

文/毛颖

【作者简介】刘宏宇,常用笔名:毛颖、荆泓,实力派小说家、资深编剧,北京作协会员。著有《管的着吗你》《往事如烟》《红月亮》等多部长篇小说。主笔、主创多部影视剧本,其中《九死一生》(30集谍战剧)、《危机迷雾》(38集谍战剧)已在央视、北京大台播出,《婚姻变奏曲》(30集情感剧)、《阿佤兄弟》(电影)已拍摄完成。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夏天的时候,蔷蔷来了。蔷蔷比我们大,大不了多少。究竟大多少,我到现在也不清楚。蔷蔷是怎么搬来的,为什么,我是后来才从英子嘴里知道的。

蔷蔷是我印象中的第一个女人,不是女孩儿,是“女人”。蔷蔷的胸前鼓着两个小馒头,跳皮筋的时候也跟着跳动。蔷蔷的屁股圆圆的,让我第一次认识到——“屁股”是有形状的。

蔷蔷是英子唯一的玩伴,就住英子家隔壁。蔷蔷自己说,英子家隔壁是她舅舅舅妈家,那个淘气得令人发指的,经常找我借冰车,总能使绊成功地把我连人带冰车绊倒的男孩子,是她表弟。迁离河边后,那小子成了半拉城区都有名的打架大王,据说所向无敌,一半时间都在派出所的班房里度过。我听说关于他的最后的消息,是十多年前,说他倒卖彩电发了大财,移民去了东欧一个原来属于苏联的小国家。

蔷蔷的到来及跟英子的友谊,连带成就了英子她弟跟蔷蔷表弟的玩伴关系。英子她弟成了蔷蔷表弟他们一伙的。蔷蔷在她表弟面前很有权威,说一不二。即便是那小子成了能叫一百多人打群架的“人物”,蔷蔷的话,对他而言,仍是“圣旨”。据说,如果怕得罪了那小子遭毒手,去求蔷蔷,只要蔷蔷点了头,就定然没事。不知是不是真的。反正我没得罪过他。他长大后,见了我,点头,叫“哥”。

跳皮筋的时候,蔷蔷的表弟还是个孩子,比我小好几岁,刚刚上学。他也拉着英子她弟跟我们跳过几回皮筋。他气力很足,不像他的年龄,但皮筋跳得并不好。英子她弟始终不跳,蹲在一边看、等。我觉得,似乎,蔷蔷对英子她弟也有一股子“震慑力”——只要蔷蔷在,英子她弟就不会乱跑,就一直蹲在那儿看跳皮筋。

蔷蔷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穿丝袜、戴耳环、涂口红的女人。

那时候,我们已经迁离了河边,上下学经常能遇上。蔷蔷老早就不上学了,不知道去做了什么,反正是工作。不好,也不至于坏。那时候,“坏”的工作还没有,想“坏”,也不是太容易的事。蔷蔷的工作,不可能是鼓励或必须穿丝袜戴耳环涂口红的那些,但应该是允许或不在意穿丝袜戴耳环涂口红的。

蔷蔷的皮筋跳得很好,让我觉得找到了“师傅”。如果没有胸前的小馒头捣乱,她应该可以跳得更好。

蔷蔷的表弟“收服”了英子她弟之后,很快就“回归”了胡同里男孩子的群体。也是他们,把胡同里的男孩子们,从城墙的那边拉到了这边,跑到了小街上,开辟了新的乐园。

对胡同里的男孩子们来讲,这个“开辟”的伟大程度,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很快,河对岸的孩子们也涌到小街上,就像欧陆各国纷纷来到新大陆探险。河对岸的小马路,和我们那一米多一点勉强可以过个平板三轮儿的胡同,加在一起,都不如小街宽。而且,小街上没有汽车,也没有平板三轮儿,只有间或经过的自行车。

盛夏时节,胡同空了,河对岸的小马路也空了,小街上热闹起来。孩子们,从城墙的内侧,奔跑到城墙的外侧。那些城墙内侧的涂鸦,也转移到了城墙外侧。一个夏天,只一个夏天,孩子们都转移到了“新大陆”!

为什么,明明放着小街这样的乐园,却一直都没“发现”,在胡同里,在小马路上蹩了那么久,才想起来小街玩?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孩子们中第一个想到这个疑问的;但基本可以肯定,我是“新大陆”的享有者中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并且终于得出像样“答案”的人之一,或许,是唯一得出“答案”的人。

我的“答案”是:新大陆,“小街”,“小街”所在的那条神圣尊贵的街道,在我们更小时,及更以前,太神圣,太政治,太不容亵渎,以至于大人们普遍地、莫须有地认为,那不是孩子能去玩的地方。于是多多少少、断断续续地,给孩子们形成了符合他们这种认为的印象。

可当我们长到那个夏天,时代的变迁,已经足够使大人们彻底忘记、忽略原本的禁忌,我们自己也变得大胆了,也渐渐忘记了原本的印象。而且,我们所有人,都在长大,都需要更广阔的游戏空间。简言之,就是本能的“自我开拓”“会师”了禁忌的解除。

从这个角度看,似乎可以说,我们,是跟着时代共同成长的一代。我们这一代,比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的上一代,幸运得多。

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的大师,自我终结在了大洋彼岸;我像朝圣者般,找回了城墙。

城墙附近方圆几公里,都是我熟悉的地方。车子可以停在哪里不被抄罚,还能够不交停车费,十分清楚。这座城市已经变成汽车的海洋。我也有一部小车子,开着四处跑,开着上下班。偶尔乘地铁,是因为车子去修理。乘地铁,在下班的时段,比开车快很多,当然也便宜很多。要不是因为那个灰灰的女人,我很可能就改乘地铁上下班了。

车子停在离城墙还有一公里曲曲弯弯胡同路程的地方。我顺着熟悉的路走去,看见了城墙。

城墙早刷得新灿灿了,早年那些涂鸦根本也看不见了。城墙内侧的低矮平房、小马路、河,都不见了,代之以鸟语花香的街心公园。长长的,延着城墙摆开,吸引了无数游客。

公园里,有块石碑,清楚地记载着这里曾经是一条人工河,以及河的历史、变迁。石碑上的文字,让我这个曾经住在河边的人,第一次真正知道了,那条已经被掩盖在地下的河的来历。公园里,散落着很漂亮很干净的长椅,还有表现这个城市风土人情的雕塑。有小孩子玩空竹滚铁环的。滚铁环,我是在河边的胡同里和河对岸小马路上见过的。抖空竹没见过,更没玩过。如果是我设计那些雕塑,一定会加上玩冰车的。

城墙刷得太靓丽了,公园修得太漂亮了,找不到半点儿过去的影子。对这个城市而言,对这片地方而言,这样的靓丽漂亮,是大大的幸运,大大的美好。可对我的记忆而言,却是美丽的、深刻的、无可挽回的——埋葬。

河没有了,岸自然也就没有了。

好在,城墙外侧,也就是尊贵的街道那侧,变化并不大——没人敢动她一根毫毛。除非有人准许。能准许动她的人,也能命令发射原子弹。显然,那样的人没几个,都忙得一塌糊涂,轻易腾不出工夫琢磨怎么整弄街道。而且,街道还是那么好,那么规整,也实在想不出,还能怎么整弄。

“小街”还在,只是没了玩耍的孩子。现在的大人,都不敢让孩子自己在户外玩耍,哪怕是在这样尊贵的街上。现在的孩子,也似乎都没了玩耍的时间,忙得跟能命令发射原子弹的人仿佛。

小街上,匆匆的过客穿梭般往来,都很忙很急的样子。现在的人们,都忙得没时间回忆。我是偷跑出来的——如果不下决心放弃些什么,便没机会找回本来该有的东西。比如:回忆。

拾起回忆

我忘了取车,因为忘了自己开了车。

我踩着拾起回忆的脚步,不假思索地信步,不知怎么,就钻进了地铁站。正赶上下班高峰。

才过去了没几天,地铁里就挤得不像话了。记忆中,我还是挺能挤车的,四十多岁的年纪,应该还不影响挤车时的出力,而且更该增加了许多经验。只是因为多了一付眼镜、一部手机和一个电脑包,难道就挤不动了么?还是今天的人们,比二十多年前,都更会挤车?以至于我根本不是对手?

别说座位,就是站着,都无法从容。这样的情形下,恐怕任谁也无法回忆出什么。污浊的空气里,还残存在脑子里的,就只剩下那一个念头——什么时候才能到站……

可是,到哪站?到哪儿才算一站?到了,能挤出去吗?这部拥挤不堪的车,勉强挤上来了,能在希望或必须离开的时候,顺利离开么?四十多岁,还算身强力壮的我,尚且如此;灰灰的像英子的女人,又会怎样……

猛然,我意识到,或者说想起来,自己开了车!于是深恨、深笑,自己的糊涂。我开了车的,为什么要挨这份挤?虽然,完全可以想象,地铁挤成这样子的时候,路上的车流是何等的拥堵。可再拥堵,也是车子跟车子之间的矛盾,不是人和人的直接挤压。再拥堵,只要关上车窗,也是呼吸自己排出的废气,而不是这么多人的!

我开始往外挤——要出去!要下车!要回到车跟车的游戏中去,脱离……脱离什么?下了车,还得原路乘地铁回去。返回的路途,会跟现在有什么不同么?返回的站数,是不是比前面剩下的站数还要多?能回去么?回得去么?为什么不能暂时忘记肯定不会出什么问题的车,而把现在的旅途继续下去呢?为什么一定要回去?

我松了劲儿,被紧紧压迫在一个比试图下车前更难受的位置和姿态。那一刻,不知为什么,内心深处,升起一股决绝的、听天由命的疏懒。疏懒得缓缓闭上了眼睛。疏懒得再不想把眼睁开……

回忆,就在混浊的、昏昏欲睡的疏懒中,悄然来了!

搬离河边后,有好一阵,天天都要挤车。来回的路,显得很漫长。春秋尚可,冬夏却难熬。夏天,要忍受各种难闻的气味;冬天,在车上挤得冒汗,一旦下车,就格外冷。那时候的冬天,比后来要冷。因为冷,车来了,不管是否着急,都拼命往上挤。因为冷,下车的时候,多少还有些舍不得。那么多人挤在一起,真挺暖和的!

那时候,初中快毕业了。因为初中不在一个学校,上下学路上,很少见到英子,还有以前那些亦恩亦仇的玩伴。我上的是重点学校。重点学校,应该是什么样子,其实并不清楚。所以也无法评说,我上的那所重点学校,是否名符其实。英子上的是非重点中比较好的一所。她妈说,本没抱那样的指望,全要感谢我,才让英子没被“大拨儿轰”。而那条河边胡同里的其他孩子,前后几届,基本上,都难逃“大拨儿轰”的命运。

“大拨儿轰”的学校,教学质量很差。从校长到老师,都把没有学生进派出所,没有学生被送“工读”,没有学生被判刑,做为工作的理想。人们大抵都知道,叫做“理想”的那种东西,必定是很难实现,充其量只可能偶尔、碰巧实现的。所以,没被“大拨儿轰”,在家长的认识里,的确是实实在在的幸运!

按英子一贯的成绩,不被“大拨儿轰”的希望微乎其微。她爸亲自出面,带着她到我家,说我学习好,求着我爸妈同意,让我给英子补课。我爸客气了几句,大概意思是说,我没那么优秀,没能力给别人补课。我特想说我有那个能力——别人或许不行,给英子补补课,绰绰有余。可没敢说。不是因为怕打乱我爸的意思,而是怕伤害英子的自尊心。那时候,我已经懂得了,什么叫做“自尊心”,并且主观地认定,英子,也一定懂。

记得我爸客气了过后,英子她爸就有点儿不高兴。那种失望而又不无意料的不高兴。跟后来看见的老球迷们再一次终于认定中国男足“又”出不了线时的样子很像。英子她爸就挂着那种不高兴的模样,没了话,也不走,交替看我爸、我妈和我。那天,他在我家,总共也没说几句话。不过,那些话,已经比我之前听见他说的所有话的总和都要多了。

就在我实在憋不住想跟英子她爸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我爸我妈同时打破了沉默,同时喊他“钱师傅”。而后,他俩对视了一眼,我爸让出了话头。

这个情景,我记得非常清楚。因为,那对我、对我家、对英子和她家,都是个“划时代”的瞬间——

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因为那个瞬间,争吵了至少二十年。

我爸怨我妈抢他话头,大大咧咧答应了钱师傅,让我辅导英子的功课。按他老人家的说法,因为那个答应,我这个不知轻重的孩子,把大块儿时间都给了英子,放在了我自己早已驾轻就熟的那些功课上,而少了时间去攻克自己的“弱点”,以至于一分之差,落到了“重点学校”的“尾巴”里,继而在那个并不深的池子里,长期自以为是、不思进取,乃至到高考时积重难返,没能考上一流大学,影响了整个一生,闹得跟他一样站讲台、吃粉笔沫……

听我爸说这些的时候,我第一次知道,他原来,并不像我之前一直以为的那样,喜欢他那站讲台、吃粉笔沫的工作!

我很想告诉我爸,我虽也被人称作“老师”,但干的跟他不一样。我不站讲台!我上课的课堂里,通常没有讲台。就是有,我也不站在讲台旁边,而是不停地游走,或者随便拉把椅子坐下。我甚至还可以在课堂上抽烟、骂人、讲黄段子。我“教学”,也不用黑板和粉笔,要用也是白板和白板笔,根本不用吃粉笔沫!最主要的区别——我不必为学员学得怎么样负责!一点儿不用!因为他们都是成人。我所要做的,只是引着他们,向为他们组织课程的人,当然也是请我去讲的人,所希望他们去倾向的方向,略微想想,略微有些改变他们自己的愿望和办法,并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让为他们组织课程的人,当然也是请我去讲的人,感到这些想法和改变,而已!只要做到了,请我去讲的人,就会满意,就会付钱给我。我每年有一半的时间,大约一百个工作日,会去讲这样的课。又有一半,大约五十个工作日,可以收到钱。均摊到每天,收到的钱,都够我爸站两个月讲台,吃两个月粉笔沫的……因为差异如此巨大,所以,换了谁,恐怕也不会去跟老爷子多解释。那样,不会消解他的怨气和遗憾,倒可能激出新的、更多的不解和委屈!所以……

每每我爸抱怨的时候,我妈就很烦,反问他干吗让出话头,干吗不打断,她答应了,他为什么不敢当面或稍后反悔。于是,他俩就吵起来。并且逐步升级,导致了在教育孩子问题上的严重分歧。这种分歧影响到了我弟弟的成长,让他从开始的无所适从,到后来的我行我素,再到再后来的破罐子破摔,最后,什么大学也没考上,到了现在,还没有一个能连续干超过一年的工作,也没有一分钱的存款,更别说房子、车子、娘子、孩子……那个最初的,我妈抢了话头的瞬间,似乎成了他一切宿命的根源!

我爸后来非要调到我考中的那所学校,终究没成,倒把领导都得罪了,最后给“发配”到英子后来在我辅导下考中的那所非重点学校,并因为新去,错过了评高级职称的机会;又因为没教好英子所在的那个班,第二次错过了评高级职称的机会;以至于“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要退休了,才得到本该二十年前就拿到的高级职称。拿到的时候,我都能觉出来,他像是受了“嗟来之食”一般,屈辱、无奈。于是,就有了我也跟他似的站讲台,吃粉笔沫的怨气。在他看来,我还不如他。他好歹还挨到了退休,还拿到了高级职称;而我,则根本什么职称都没有,更别说“高级”了。在他眼里,没有职称,并且肯定挨不到退休年龄就得失业,当然更没有退休金可拿的我,前途黯淡得无以复加。他严正警告我:拖着一个我弟弟,他已经够受的了。让我决不要想也回来吃他。我尽量温和地,拿着练出来的“职业化”微笑告诉他:拖着我弟弟,他都多余。三十多岁的大男人,一定有办法养活自己的……这样说了过后,话题就转到我弟弟身上,直到他回来,或者睡醒出房间……

那个瞬间,对英子家的影响,恐怕并不亚于我家。

因为我妈答应了让我辅导英子,她爸她妈就很放心。后来,英子考上了一所还说的过去的非重点学校,她爸她妈还很满意,甚至还双双登门致谢。她妈还说,将来还请我给她弟辅导。我爸我妈笑笑,绕开话题。当晚,深夜,英子家左近的邻居,聚集在英子家门口,创造了严重的嘈杂。围在圈外,只看着没吱声的蔷蔷,多年之后告诉我:那是因为,英子她爸,把她妈狠狠打了一顿,打到要送医院。邻居们拼命劝开。但挡得最实在的,是英子他弟。英子他弟因而被他爸打破了脑袋。

当时,我和我的父母,并不知道那些事。我爸后来调到了英子那所学校,还当了英子所在班的班主任。也许是因为错过了评高级,想奋起直追吧,据说,他对学生要求格外严格。可到底,还是出了事情。而且是大事。还就出在英子身上。

还是蔷蔷,让我知道了整件事——英子上中学后,迅猛发育,出落得很“招人”。每天都被社会上的人劫。所谓“社会上的人”,多指因各种劣迹而失学的大孩子、半大孩子。因为就差一步送工读或判刑,要么是已被工读开除或刑满,又四处找不到工作,就游荡在街上。其中一个家伙,是蔷蔷那称霸四方的表弟的“师父”,有弄钱的门路,但当然,不会是什么正经门路。成天叼着大雪茄,揣着钱,四处游荡。他看上了英子,每天让不同的人去劫,他再出面“营救”。英子不敢告诉学校,更不敢告诉家里。时间稍长,不明真相的她,就喜欢上了那家伙,就跟他去了他家。先是整夜不回家。她爸妈三班倒,很久之后才察觉。后来,她怀孕了,还不到十五岁!学校就也知道了。英子她妈,跑到学校,都给教导主任跪下了,才被允许留级一年,背个“留校察看”处分,勉强混到初中毕业。我爸因为这事,也一落千丈。自然,我们一家,包括我,跟英子一家,包括她,也就尽量相互避开,谁也不准备再见到对方了。即便住在一个楼门里,只是501和402的距离,也碰面当不认识。

拥挤的公共汽车上,蔷蔷和英子晚我一站上车。还在车门边挣扎的我,极其自然地冲她们伸出手。英子避开我目光,不呼应。蔷蔷却喊着“抓住了”,紧紧拽着我伸出的手,又死命搂着英子,把胸前已经成了大馒头的肉团挤得一塌糊涂。好不容易挤上来的时候,蔷蔷鲜艳欲滴的红嘴唇,差点儿蹭到我脸上。她大喘着,说“谢谢”。热乎乎甜丝丝的气,吹得我晕头转向。

那时候,我上高二。那天以后,我就改成骑车上下学了。

蔷蔷在我骑车上下学的路上(不是必经之路),临街开了间发廊,成天很大声放着《荷东》。她自己说,发廊不是她的,是“老板”和一个广东来的发型师合伙开的。“老板”,就是叼着雪茄勾引英子的那位。那时候,那家伙,按蔷蔷说的,已经“定居”去了深圳。最频繁的“回乡”,也是三两个月一次。

我是在路上,让蔷蔷喊住的。她的发型非常古怪,吓了我一跳。她拉我进发廊,亲手把我的小平头,打理成时兴的“板寸”。

她做的很细致,很耐心。看的出来,手法并不娴熟。从始至终,她都用剪子,不用推子,细到一根一根地修剪。

她问我,知不知道,英子现在在做什么。我不答话。她告诉我,她表弟闹出了大事,恐怕要判刑。我说不至于,还不够岁数。她惨然地笑笑。很故意地拿她的大胸脯,在我肩头摩挲了一下。是的,一定是故意的,我能从镜子里看到她的动作。那个摩挲,肯定不必要,也肯定不是不小心。

她问我,能考上大学么?我想了想,说能。她笑、叹,然后,又拿大胸脯紧紧挤着我,俯在我耳边说:“那天挤车,你提前下车了。后来,英子哭了。从车上哭到路上。哭到半夜。我一直陪着,差点儿冻死。你得请我吃饭。”

我懵了。为什么要请吃饭?跟我有什么关系?她说因为差点儿冻死那个,应该是我。我更懵了。

我肯定说了“岂有此理”,或者类似的话。蔷蔷冲我举剪刀,说我没良心。还说她表弟如果这次没事,她一定撺掇着那家伙狠狠揍我一顿,让我考不成大学。我知道,她不是说真的。她凭空咔嚓咔嚓舞弄剪刀,嘘着嗓子跟我说她不说笑话,来真的。

那天后来,我拿出身上所有的钱,请她吃了五串新疆人的烤羊肉。她买了十瓶啤酒。我都喝了。吐得无比壮烈,吐得她一身都是。

她把我搂在怀里,似乎并不在意我拿脑袋蹭她的大胸脯。她告诉我,英子把她弟防挨打的花棉垫子给我之后,撕了她自己的衣服,掏了她自己盖的被子里的棉花,又给她弟做了个新垫子……听到这儿的时候,我哭了。醉鬼那种发疯般的嚎啕。

那天,我后半夜才回家。爸妈都出去找我了。弟弟告诉我,他们急坏了。我稀里糊涂说了句“活该”,倒头睡去。

从那以后,我爸就不对我抱什么希望了。标志是: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要对我的所作所为,追问到每一分钟。我妈也似乎放弃了我,标志是:那以后,跟我爸的所有争吵,主题里都不再有我。提到我的时候,也是陪衬。重点,转移到了我弟身上。

再以后,我就常去蔷蔷的发廊。只不过换了一个瘦得像一根棍子的南方男人给我理“板寸”,用推子。理完不要钱,说是“老板娘”的吩咐。我拉了一大帮同学来,蔷蔷接待,全是那个棍子一样瘦但手头飞快的男人给理“板寸”,用电推子。理完当然挨个儿收钱。蔷蔷背着我那些同学,给我收到钱的百分之十五,说是“回扣”。我拒绝。她不坚持。她没再跟我提英子。我去的时候,她多一半时间,也都不在。我带同学去的时候,她肯定不在。

我蹭她的“板寸”,蹭到大学二年级。二年级结束时的暑假,我带了外地大学里交的女朋友回来,再去剃头,发现她不在,棍子一样瘦的理发师也不在,发廊换了门面,里面的人说,他们把店卖了。“老板娘”出价很低。我追问,“老板娘”是“老板”的“娘子”,还是女性的老板。人家看怪物似的盯了我半晌,我自己拍拍脑门,歉然道:“算我没问。”逃离。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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