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宣怀去世后,留下1300多万两遗产,按...

盛宣怀去世后,留下1300多万两遗产,按照他的遗嘱,5个儿子个个分到100多万,2个未出嫁的女儿却只落得6万两的嫁妆。七女儿盛爱颐不服,只要求再分10万两,却被哥哥们拒绝,一气之下,她把几个哥哥、侄儿送上了民国法庭。

此讯一出,顿时引起民国各界的轰动,成为“民国女子争取男女平等继承权”的第一案。

盛宣怀是清末邮传部尚书,以巴结李鸿章起家,是继胡雪岩之后的清朝红顶商人。办洋务40年,盛宣怀创造了11项“中国第一”,身家之巨,无人可出其右。

1916年,盛宣怀留下分割遗产给后人的遗嘱后去世,指定李鸿章的长子李经方主持遗产清理工作。

在李经方的主持下,历经2年时间,开了8次会议,终于盘点清楚盛宣怀的遗产总额:除掉现款及拨出去的产业外,折合为12956098两银子!

按照盛宣怀的遗嘱:先从这部分遗产中拨出120万两用于妻子的养老,再各拨6万两给未出嫁的女儿做嫁妆;而后,剩余的财产将均分成两部分。

其一:580万两银子为可继承遗产,平均分给长大成人的5个儿子。无论其生前为家族出过多少力,也不论各有多少子女,都是116万两银子。

对于这部分遗产的分割,盛家的后人都没有什么异议,顺利通过。

其二,剩下的580万两银子用于建“愚斋义庄”(一种慈善性质的信托),其40%的收益用于公共慈善事业,60%用于盛氏家族本支后代的婚丧嫁娶、求学经商、购买家族田产和祭祀之用,任何人不得挪用。

因为有李经方的主持,再加上民国名流各界对其关注甚笃,盛家后人也没有异议,就顺利执行了。

随着时间推移,渐渐来到了1927年,国民政府欲发动“二次北伐”,缺钱。

于是,有人就把主意打在了盛宣怀留下的“愚斋义庄”头上,认为其中40%收益既然用于公共事业,就应该把这部分收归国民政府公有,为“北伐”所用。此议一出,马上获得绝大部分人的赞同,并以省府名义正式通知盛家。

其实,当时很多人是想直接把“愚斋义庄”收走的,或者让盛家兄弟凑出580万银子来赎回这个义庄。但是,因为盛宣怀的儿女和国民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最后由蒋介石拍板决定,只收那40%本金,而且要现款。

盛家当然不愿往外拿银子,谁知道这次拿了40%,下次还要不要再拿?

于是,盛家几兄弟一合计,干脆把“愚斋义庄”全部卖了为好,40%的本金给国民政府,60%的本金自己兄弟们分配。

盛家五房兄弟皆赞同,便卖了义庄,剩下348万银子几家人就平分了。

此时的盛七小姐已经26岁,也许是昔日恋情受挫,一直未曾嫁人。当她听说几个哥哥把银子私自分了,便来找他们商量,希望他们能拿出10万银子供自己留洋读书。

可是,兄弟几人早把银子分了,如何能分给她?再说,若是分给了她,盛八小姐难道就不要分了?所以,几个哥哥就断然拒绝了!

盛爱颐不忿,加上几个哥哥态度强硬,一怒之下,她便找人写了状子,把几个哥哥告上了民国南京政府的临时法庭。

盛爱颐这么做有没有根据呢?有!

因为,就在1926年1月,国民政府通过了《妇女运动决议案》,明确提出了“男女职业平等”、“男女在法律上绝对平等”、“男女工资平等”、“妇女应有财产权与承继权”等条例。

而且,在状告几个哥哥之前,盛爱颐还了解到了很多人都支持她,以此案为切入点,帮助民国女性争取切实的权益。

所以,当盛爱颐的分割财产的状子一公布,马上引起民国各界的广泛关注。

由于此案乃民国争取女权第一案,那些知名的律师们都想参与其中,为争取“男女财产平等”出一份力。

而且,鉴于盛爱颐和宋氏兄妹的友谊,当时的社会舆论也完全站在了盛七小姐这一边。

尽管盛爱颐的哥哥们也请来了庞大的律师团,但在律法、舆论面前无一能立住脚,盛七小姐胜诉,顺利分得50多万两银子。未出嫁的盛八小姐,自然也分得了自己应有的一份。

盛七小姐的胜诉,让她的两个已经出嫁的姐姐心动不已。

可惜的是,在盛宣怀立遗嘱之前,这两个女儿已经出嫁了,没能获得分配遗产的资格,自然也无法参与后续的分配了。

盛爱颐胜诉后,影响是巨大的!

只是1929年一年,各地就接到已出嫁、未出嫁、未出嫁而有遗腹子求分配遗产的案件数百起,但无一例外,均败诉。

其实,原因很简单!

盛爱颐求诉时,国民政府正在积极筹备“二次北伐”,为了获得民间支持,必须在形象上争取支持。恰好盛七小姐的这个案子影响力大、涉及金额多,且背后还有国民政府强征其家产的丑闻在,为了形象,国民政府不得不让盛爱颐获胜。

更何况,在这件案子背后,还有宋氏兄妹在背后暗中发力,盛爱颐想不赢都难!

所以,到了1930年的时候,那些回过味的大家族女儿明白了其中关窍,纷纷效仿盛爱颐并获胜,开启了民国女子为争取财产继承权的艰辛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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