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保姆的命理解析

某女士命造:庚子己丑辛亥壬辰(4岁起运)

《穷通宝鉴》云:“十二月辛金, 寒冻之极。先丙后壬,无丙不能解冻,无壬不能洗淘。丙壬两透,金马玉堂之客。有丙无壬,富真贵假。有壬乏丙,贱而且贫。”

此女士是某省一位老画家家的保姆。

根据《穷通宝鉴》这段论述,此造首先就应选丙火调候,次用木来生火,用土来制水。但是,命主辛金生于丑月为印星当令,但天干一片金水,地支亥子丑三合水局,无疑化水成功,年上辰为水库。在这样的气势下,辰土理所当然地也被化为水,命主为从儿格无疑,天干虽透己土印星,但丑土被化虚浮无根,一时不会掀起风浪,一旦流年遇到已午强根,恐怕就要发生灾祸了。特别是柱中出现丑、辰两土, - -且遇到戌、未的大运流年,组成三刑格局,已土就要兴风作浪,对命主构成危害了。显然,此造就喜行水、木、火的运程。兼用丙丁火调候暖局。忌行土、金的运程。

由于局中出现丑、辰两土,必须特别主义戌、未土出现在岁运中,因为一旦构成三刑,就要改变格局,所带来的吉凶祸福就是难以预料的。其次,是酉金出现的岁运,容易引起丑、辰与酉化金,从而改变格局,也要引起难以预料的后果。

这样的命造,食伤这么强旺,应是结婚比较晚的命局,因为食伤排斥官星。对于女命来说,一般情况下,官星为其丈夫。1984 年命主24岁,刚交丙戌大运,丙火官星出现。此年甲子,天干形成辛金生壬水、壬水生甲木、甲木生丙火、丙火生已土、己土生辛金日干的五行流畅局面,而戌土中暗藏着辛金,这里可以把戌土引申为命主的家,那么显然此年命主将会有洞房花烛之喜。此年巳月,丙火官星遇到强根,命主与-男子结婚。同时时干子息官辰戌相冲,感应到子息宫。所以来年生子。但是这不过是县花一现,因为丙火官星如同干枯的一盏油灯,不但处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之中,随时都有被湮灭的危险。前面说过,局中的丑辰两土也在虎视眈眈,随时可以引发三刑

将丙火化为无形,一旦出现未、戌的流年,就会构成三刑格局。所以这个丙火官星是靠不住的。也就是说,在这一-运上,因为大运是丙戌,已经构成命中的三刑条件,所以命主虽然有结婚的喜事发生,但也隐藏着丧夫的危机。

1994年甲戌,命局构成丑、戌、辰三刑的条件,打破了亥子丑水局和子辰半会水局,根据三合局要小于三刑的论断,此时的三刑土独旺局中,把丙火化泄得筋疲力尽。所以此年命主遇到车祸轧断双腿,长期卧床不起。

1994年命主34岁行乙酉大运,酉丑会金、酉辰六合金局,格局变成金水两气成象格局。行运最忌木、火运。

2001年辛巳,大运、流年组成已酉丑三合金局。按说,此年应是一一个平顺的年份。但细究之,我们不难发现,局中暗藏杀机。因为,古书有云:“柱中不现可平安,柱中若逢必大凶”,意思是说,如果这个官星不现,就不会有凶险的事情发生,但如果大运和岁于出现又逢冲克,必有凶险发生。现在,这个已火官星就在2001年的流年出现了。那么,会发生什么后果呢?这个巳酉丑三合金局成功,就把巳中的丙火官星化为乌有。更严重的是,巳火为当令之火,同时与命主坐下的亥水发生冲击,而亥又遇会子一齐攻击已火,形成水火交战。在这种情况下,丙火官星就有死无生,只能踏.上黄泉路.了。所以,此年命主的丈夫因病医治无效,一命呜呼,撒手人寰。

这还不算,由于已亥冲,亥中甲木来克已中戊土,亥中壬水伤官也遭到巳中戊土的克煞,在巳火当令的情况下,王水被克难以起死回生。有人说,年上不是还有个子水吗,我们知道,原局中还有个子丑合,这个子丑合是既可以化为水,也可以化为土。原局天干既透出壬水,也透出己土,根据从强而化的原则,原局是丑土当令,在不受外部力量干扰的情况下,原局应以化水而论。但此年出现已西丑三合金局,原格局被打破,在巳火当令的情况下,子丑显然应该按化土来论。如此看来,子也被丑化为乌有,这样一来,就等于子女也被化掉。因此,此年命主惟一的儿子也喝药死了。这真是破屋偏遭连阴雨,船破偏偏遇顶风。福不双降,祸不单行。此后的甲申、癸未两运,也难免起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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