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萌芽 | 柳雨青:饮膳记

小时候,我最不擅长的就是写作文。记得小学二年级的寒假作业,有一项是写周记。那个寒假,我坐火车回长沙过年,于是有一篇便跟坐火车的经历有关,那篇文章在寒假结束后被选作范文在家长会上朗读,以显示学生对待作业多么不认真。通篇文章我只写了四句话:“今天我跟爸爸一起坐火车。爸爸买了一只鸡腿给我。大鸡腿真好吃。今天很开心!”老师的评价是:缺乏想象力,缺乏文笔,态度很不认真。

这段往事其实我早就不记得了,只是母亲因为家长会的记忆太深刻,隔一阵都要来回忆一番。后来,读到作家们早慧的故事时,我都会感到自己大概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很有天才的写作者,也多少怀抱一种自暴自弃的心态,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对于写作的态度都很不认真。

真正开始严肃地对待写作,大概是我在台湾念书的那几年,主要因为穷。为了文学奖和各种副刊约稿,必须认真对待文章的结构和语言,这才慢慢把散漫的写作心态收敛起来。总得有什么鞭策自己,才会经历一个自我剥离和发现的过程。

而我发现自己喜欢写的,都是食物。想来,除了因为贪吃,或许还因为食物包纳日常风物、水土和人心,也收纳隐秘的记忆和情感、时间与空间,并且从不显得虚张声势。

在台大,我经常去温州街上的一家广式蒸饭店,从来只点一样“北菇嫩鸡饭”,90元台币,一笼蒸饭、一杯红茶、一碟小菜。说是广式蒸饭,其实已被改得很台湾,鸡肉又甜又软,没有那种带点硬气的姜味。和那些态度亲昵的台湾店家不同,那间店的服务生有种不容侵犯的神色。服务生是一个女生,满头红发,因为去得频繁,她认得我,每次不用我说,就会端上饭来,知道红茶要去冰。但她从不闲谈,永远一副臭脸,仿佛生来不会笑。我见过她和别的客人吵架,也不说话,最后酷酷地撂下一句“不喜欢就不要来啊”,甩头就走。

她把头发染成了银色,没多久又理了个光头,个性倒是没有任何改变。硕三之后,因为写论文乱了作息,好几个月没再去吃。等到了冬天再去时,那女生不见了,换了另一个彬彬有礼的姑娘。她不认得我,我便只好重新在单子上勾选点菜,还是一笼北菇嫩鸡饭,一杯红茶,一碟小菜。茶里有冰,杯底在餐桌上留下一圈水迹,沾湿了衣袖。我便想起那个消失的红发女孩,她现在在哪里,要还那么硬颈,可能会吃不少苦头吧。

这些无法说完的故事,或突然断掉的线索,仿佛把生活刺穿成无数细微又琐碎的空洞。而写作和阅读对我来说,或许就像在生活这张破碎的网上,举着一束光(手电筒、煤油灯,或者人造太阳),然后穿透又似乎填满着这些无以名状的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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