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四举措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企业是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只有提高企业治污意识,落实企业防污治污工作,才能更好的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开展。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四项举措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突出重点,落实行业环保监管责任。紧紧围绕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工作,以环保治理整改达标为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执法改造等举措,强化整改提升,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宣传,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意识。通过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企业知法守法氛围。开展环保宣传进企业活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法制培训,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开展环保宣传进社区活动,让广大社区群众行动起来,做企业防污治污的监督者。
主动作为,全面从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监测,防止企业偷排偷放,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损害依法追究责任。加强制度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明确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常态化的环境保护定期自查制度、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进而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技术监督。监督企业清洁生产,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加强专项检查。通过企业自查、专项检查、问题整改、跟踪监督一系列阶段性检查,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整改环保设施,实现合法经营,促进环保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整治到位。
铁腕整治,共同发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增强环保执法联动,形成紧密的环保执法合作关系,让环保执法转变为“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