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三轮车竟然给出这样的理由,能让人信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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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8年后,各地政府对于三轮车上路的限制可谓愈演愈烈,小编统计各地区网上公开的消息得出,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有将近二十个县市公布三轮车综合治理规定。整治当然要师出有名,各地给出的整治意见也是五花八门,但有一些条目确实让人费解。比如以下这些,能让你信服吗?

一、四川南充的XX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出于旅游城市形象的考虑不单禁止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而且下属的乡镇也全面禁止三轮车!

小编:赢了形象,丢了民心!

二、河南XX县认为某些经销商进行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最高时速实际每小时能达到近60公里却虚假标注为20公里以下,给交通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因此禁止无牌无证三轮车上路!

小编:因为售假所以禁止,那请问还有卖注水肉的,是不是也不让群众买肉了?大部分荒谬的规定都混淆了管理与禁止的概念。

三、山东XX县发文表示大部分在售的三轮车都没有进入工信部生产目录,因此属于非法所得和非法产品,当地的经销商与部分企业,不但要被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查封,还要将财产充公!

小编: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刀切式的管理方式就像是洪水猛兽,铁了心要将三轮车置于死地,你是管理者,你说的都对。

整顿三轮车市场当然很有必要,支持打击非法私自拼装车辆;支持打击无证生产和销售电动三轮车;支持对驾驶人员进行教育。

我们可以在网上查到济南管理电动三轮车非常人性化,已经为首批约4000辆电动三轮车挂上了牌照。因为他们了解到电动三轮车的存在有它旺盛的市场需求,它具有生产工具的属性,做小生意的和农民朋友都非常需要它。

中国电动三轮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1000万,托举这个数字的是广大老百姓对它的需求,这是市场,是民意。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可能打死。

真要禁止城乡销售和使用电动三轮车,那也应该提前公告并留一个缓冲期,让老百姓有时间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目前电动两轮和三轮车在中国存在一个法律困境:厂家可以合法地生产,但市场不能合法地销售,用户不能合法地上路。这种困境困扰着生产厂家、经销商和用户,小编期待着行业早日摆脱这种法律困境。

本期编辑: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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