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贵族时代,终结在两千六百年前他的一声叹息之中

春秋时代的带头大哥之宋襄公篇(10)

主笔:闲乐生

公元前638年11月1日夜,悲壮的宋楚泓水之战结束了,月色映照在商丘城头,悲伤而宁谧,宋襄公捂着流血不止的大腿,躺在战车上呻吟,城门大开,公子目夷带人迎了出来,将这帮残兵败将接入城内。

宋军败了,大败。这支军队人数又少,且为新建,好不容易提前到达战场,可以对楚军半渡而击之,却又被迂腐遵守军礼的宋襄公所否定,非要跟拥有丰富作战经验且人数众多的楚军摆开阵势公平对攻,结果很快就陷入苦战,而宋襄公由于身先士卒,也被一箭射中大腿,无力再指挥战斗,只能率众撤退,为了掩护他撤退,数百忠心耿耿的“门官”竟全数战死,宋军损失惨重。所谓“门官”,也就是春秋时国君的亲卫队,由卿大夫子弟组成。

总之,继齐桓之后,宋襄的霸业也灰飞烟灭,随风飘散了,只不过一个散的凄凉,一个散的悲壮。

从此,千年笑声在围观的看客间回荡,笑齐桓的昏,笑宋襄的仁,笑他们傻,笑他们咎由自取。

然而,宋襄公对此不仅不后悔,而且连反思也不肯;他丧师辱国,祸及百姓,国人纷纷举行抗议活动,指责于他,他却“狡辩”说:“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为阻隘也。寡人虽殷商亡国之余,然一向谨守军礼,不鼓不成列。”

这句话里的“重”字,应读平声;所谓“不重伤”,就是指不能打击已经在战场上受伤的敌人。乘人之危对无法再战斗的弱者出手,这是卑鄙小人的行径。

这句话里的“二毛”,不是指两毛钱,也不是指两根毛,而是两种颜色的头发,即头发黑白相间之意;所谓“不擒二毛”,就是指不能俘虏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兵,如果俘虏了,也要战后礼送回国,尊老敬贤的优良传统不能忘,即便是你死我活的敌人也该如此。

潘安的《秋兴赋》序言有曰:“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意思是说这位美男子在32岁的时候已经长出白头发了,即所谓“潘鬓”,有未老先衰之像也。

另外“不为阻隘”与“不鼓不成列”,意思是“不阻击敌人于地形险要之处”和“不攻打还没有结成阵势的敌军”。在春秋时代,不待对方摆开阵势就进攻的战例还并不多见,《左传》中记载的战例何止数百,但此等战例的只有四次,一为鲁攻宋,一为晋攻狄,一为鲁攻莒,一为吴攻楚。

现在我们听到这些古军礼,一定会觉得很可笑,但在宋襄公的时代,它却是为华夏诸侯所普遍奉行的战争法则。虽然偶尔有人违反,但大多数还是很守规矩的。比如我们前面讲的那个好鹤的卫懿公,平常虽然混蛋,但死的却相当贵族,《左传》详细记录了当时谁是他的御者,谁是他的车右,谁冲锋在前,谁坐镇在后。——在蛮族面前,这样的战术无异于自杀。尤其是,卫懿公坚持不肯撤去他的旗帜,这导致了他始终都是狄人重点攻击的目标,结果自然是败得很惨,但总算死出的贵族的荣光;再比如孔子的高徒子路,打仗时帽带断了,他宁死也要先系好帽带再去作战,结果帽带系好了,自己也被敌人杀死了。

在那个遥远的时代里,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战争法则呢?这些后来罕见的战争法则,到底有哪些内容呢?这些上古军礼为何后来又逐渐隐没了呢?我们一个一个来回答。

在战国以前古人的意识形态里,天下为一家,大家长是“天子”,各国都是兄弟或姻亲之邦,亲戚之间有矛盾,可以用战争来表达怒火,但目的只是为了定出个胜负,杀伤不是追求的主要目标。只要对方服个软认个错,就行了,点到为止,无须斩尽杀绝。这样才能保证战争之后两国能重新恢复兄弟之谊,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打闹闹还是一家人嘛。

所以,那时候的战争,在我们现代看来,形式大于内容,既不残酷也不血腥,怎么看都更像是一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比赛,参赛的运动员,也多由贵族车兵(称甲士)组成,奴隶和平民(称徒卒)则好似在旁加油打气的啦啦队,通常只负责运输辎重、喂马煮饭等后勤工作。

既然是贵族的公平决斗,当然有贵族的臭规矩:

第一,战争要选择时间,不能伤害农时,耽误农业生产。不要有意利用对方民众的困苦,更不能在对方国丧的时候展开进攻。

第二,战争之前,要先到太庙去祭告祖先,强调自己打的是一场正义的战争,然后还要占卜,如果不吉就不打,因为这说明祖先不同意。

第三,占卜吉了,还要给对方下战书,约好比赛的时间地点,不能“不宣而战”。完了还要大摇大摆的击鼓出境,不能偷偷摸摸隐藏行军路线。另外战场的选择也有讲究,必须选空旷的“隧野之地”,农田或城市这样的人口密集地则是绝对不行的,因为这样会伤及无辜百姓。

第四,进入敌人的国家后,不能施暴于庙堂圣地,不可以打猎伤害农业,不可以破坏建筑物,不能焚烧居所,不能砍伐林木,不可以抢掠六畜、庄稼和其他器械。

第五,在正式开战之前,还要派勇士去对方营地挑战,美其名曰“致师”。这时候双方的勇士单打独斗,双方的士卒各自为运动员加油打气,“致师”一般只活捉不杀人,打击对方的士气而已,游戏的意味更显浓厚。

第六,致师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入场,等到完全摆开阵势,这才开始面对面冲锋(配乐:运动员交响曲),冲锋过程中战车还不能相撞(杀伤力太大),必须要错车而战,并且持何种武器的人应站在什么位置都有严格规定。战场上看到了对方的国君,还得从车上跳下来,摘掉头盔,敬个礼,戴上帽子,然后才能上车开战;开战时碰上老弱病残,不能加以伤害;对方如果受伤了,还要把他带回军营好好治疗,然后礼送回国。

第七,既然类似于竞技比赛,当然是一战定胜负,双方一冲锋,谁的阵脚先乱,谁就算输,对方一投降,这仗就算是打完了。所以战斗往往很快就结束,甚至一回合就能分出胜负,经常是白天打仗,晚上就可以回家陪老婆,“宜将剩勇追穷寇”在当时是没有市场的,军礼明文规定:追击步兵,只要对方逃跑超过百步,另一方就不能再追赶;追击车兵,一方撤退超过九十里,另一方也不许跟踪追袭,应该原地列阵,放归老弱俘虏,欢送败军回国。所以“五十步笑百步”并不奇怪,因为逃到百步之外,就没有危险了,而只逃了五十步,还要跟敌人作战。逃五十步,自然要比逃一百步的勇敢啊。

幼稚吧,可笑吧,这些臭规矩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的确很是古怪。可这些在人类社会的童年,却真真正正地出现过,不仅出现过,而且是一个阶级不可更改的文化信念。在中国,这个阶级被称为贵族士大夫,在欧洲这个阶级被称为贵族骑士,但在本质上他们是相同的。只不过欧洲这个阶级出现要晚一些。中世纪以后,欧洲渐渐分为若干并立的国家,由于这些国家信仰相同,语言相通(拉丁语),故彼此之间虽有战争,但也秉持着骑士之精神,视贵族之荣誉胜过生命,不杀俘虏,不伤害非战斗人员,不对毫无防备、没有披挂整齐的骑士发动攻击,甚至俘虏了对方骑士还搞“三陪”,陪吃饭喝酒沐浴,待如上宾,等他的领主拿钱来赎……当然,关乎信仰的宗教战争除外。

所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今天之标准去评判古人的是非。泓之战宋襄公他不蠢,他也不是不懂得打仗,他只是按照贵族的老规矩办事而已,不幸的是这个老规矩渐渐不合时宜,所以被后人鄙弃丢光、最后忘光光罢了。虽然,我们现在还常说什么“贵族小区”、“贵族学校”、“贵族会所”、“贵族时尚”、“贵族风度”、“单身贵族”、“贵族生活”,但是很不幸,大部分中国人所理解的贵族,就是住别墅开豪车打高尔夫,就是天上人间挥金如土。这是贵族吗?不好意思,这只是土豪而已。真正的贵族,必须像宋襄公这样,在所有的竞争中既要求赢,也要按照规则来赢,这样才赢的漂亮,赢的高贵;如果二者无法兼得,那么宁愿不要赢。从这一点来说,宋襄公可以说是中国最后一个贵族了,因为像他这样遵守规矩的人,两千六百多年来已经一个也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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