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记!关于消防水池的7个关键知识点

消防水池广泛应用于消防给水系统之中,也是消防给水系统中的主要设施之一,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1.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高频考点,务必记住)
3.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注:此条文为强制条文,规定了消防水池的最小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00m³,但当仅设置消火栓系统时,可降低标准为50m³,注意选择题的考查。
4.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注:注意区分设置两格和两座消防水池的区别,同时对比记忆高位消防水吃的规定要求: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水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³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
5.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2)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注:这几个数字距离要熟记,经常考查。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即现场就能读数的液位计),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即要求消防水池的液位要有远传功能,同时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7.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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