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王国维先生《人间词话》里评价最高的词人,词以血为书
王国维先生认为:“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他在《人间词话》里批评了很多词人,但对横跨五代、北宋的李后主的词推崇备至,他说:
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戚,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
先生引用尼采的话来说明后主李煜的亡国词绝不再是儿女情长、富贵温柔,而是用血来写就的,当然这一改变也是用血换来的。虽然跟同样近似命运的宋徽宗,但他的作品都是自叹身世之感,毕竟格局太小。
相反,先生认为后主的词俨然有释迦牟尼和基督一样的胸怀,愿意承担人类的原罪,这样一来层次与境界高低立判。比如这一首:
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
李煜〔五代〕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
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
垂泪对宫娥。
词的上阙开头就气象宏大,不同于先前的“花间词派”,他回顾自己当年的南唐盛世,每天过着锦衣玉食、歌舞升平的日子,谁曾想到过会有战争?
“几曾识干戈”,这上阙短短五个字,寓意深刻,既有对当时自己没有忧患意识的懊悔,也有对北宋侵略的谴责。
同时,这五个字在词里是自然过渡,转到词的下阙就是写的现实的遭遇。亡国当了阶下囚后,他整天以泪洗面,下面连用两个典故形容自己的惨状:人瘦得跟沈约一样,要经常移腰带扣子;头发跟潘岳一样,不到四十岁头发就白了。
想起当初最让人伤心的是最后辞别宗庙时,那些宫女还在歌唱离别的曲子,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他悲伤欲绝,但只能面对宫娥们垂泪而已。
要知道,后来他连自己最喜欢的小周后都没能保住。在国仇家恨面前,他没有像贪生怕死的刘禅等鼠辈选择忍气吞声,他用那多情的笔也化作控诉的匕首。
其实,无论是这首《破阵子》里“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还有《望江南》里“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虞美人》里“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回首不堪月明中”、《子夜歌》里“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等,满满都是对故国回忆。
要知道身陷囹圄,要想保住性命、苟延残喘,要么就装疯卖傻,作贱自己;要么就拼命讨好,溜须拍马。作为读书人的李煜,他心知肚明,但他却没有那么做,他一直在思念自己的故国,别人把思念放在心里,但是他却写成词闹得天下人皆知。
难道他不怕死吗?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表面一个弱不禁风的无能“违命侯”,骨头却是最硬的。他绝不无声地反抗,趋炎附势的讨好,而是我笔写我心,我以我血荐轩辕。
正因为他的那些词引来杀身之祸,后来他果真被宋太祖毒酒毒死。他以他的血来祭奠他的故国,所以他的这些词作就如先生所言是血书。
而且他把这所有造成的罪恶都承担了下来,所以,先生把他比作“佛”与“基督”,这可以说是最高评价了,却也是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