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澄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三六章
道经·三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吴澄:歙,阖也。张,开也。老子谓反者道之动,又谓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故其所为大槩欲与人之所见相反,而使人不可测知,故借此八者相及之四事设譬,而归宿在下文柔胜刚、弱胜强六字,亦犹前章言善救人善救物,而章首先借善行、善言、善计、善闭、善结五者为譬也。孙吴申韩之徒,用其权术陷人于死,而人不知,论者以为皆原于老氏之意,固其立言之不能无弊,有以启之而遂谓天下谁敢受老氏之与者哉,则因其言而并疑其心,亦过矣。注者又欲讳护而为遁辞,盖胥失之。视不可见曰微,微明者,微其明也,谓匿其可见者而使之不可见,犹前章言袭明也,人但见其张之、强之、兴之、与之,而不知其欲歙之、弱之、废之、夺之也,故曰微明。○歙音翕。
原成:将欲拾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去之,必故与之。将欲夺之,必故予之。是谓微明。
原成:凡涉及运动,吴氏及先贤注释皆不取。
凡物曲成,故老子曰曲则全,枉则直。什么是“曲成万物”?
凡物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矛盾对立物互以彼此为自身定义,并以向对立物转化来完善自身定义。完善自身定义的过程,是有差别万物的发展过程。在矛盾对立物达到完善自身定义那一刻,旧的矛盾体消失并为新的矛盾体替代。新矛盾体代替旧矛盾体的结果,就是有差别万物的发展结果。这就是有差别万物的基本发展模式。我将这段话称之为“曲成万物”。
例如:“张”与“拾”互为矛盾运动体,“张”与“拾”互以对方为自身定义,互相转化来完善自身定义。也就是“张”与“拾”并不能自已定义自已,必须通过对方来定义并完善自身,此谓“曲成之张”、“曲成之拾”。
例如,人不能想伸出手臂,就能直接伸出手臂。为了完成主观意志想要伸出手臂的操作,首先手臂要肌肉紧缩,然后手臂自然伸出。反之,必须先放松紧缩的肌肉,然后才能把伸出的手臂收回。这个过程亦可用“曲成万物”来形容。
现在,我们就知晓了“将欲拾之,必故张之。”的工作原理,“曲成万物”。只不过老子在此章又换了另一个名词,“微明”。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运动必然产生结果。“无”运动持续不断地运动产生结果,“有”运动不断地擦试先前的结果来绘制新的结果。人可以凭借主观能动性参与到这个运动的进程中来,根据需要在不改变结果的前提下加速、延缓、甚至中止事物的运动进程。这种对运动的参与过程,老子称之为“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在不改变结果的前提下,“延缓”结果的出现,老子称之为“知止”。
在不改变结果的前提下,“加速”结果的出现,老子称之为“微明”。
在不改变结果的前提下,“中止“结果的出现,老子称之为“兵事”。
柔胜刚,弱胜强。
吴澄:彼刚而我欲以刚胜之,彼强而我欲以强胜之,不亦难乎?我以柔弱自处,则刚强者不我忌也,而终于能胜之,何哉?盖与之相反,而使之不可测知故也。苏氏曰:天下之刚强方相倾轧,而吾独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伤,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毙,此所以胜也。然圣人岂有意为此以待胜物哉?知势之自然,而居其自然尔。
原成:柔弱胜强。
原成:凡涉及运动,吴氏及先贤注释皆不取。
强者,僵也。因固化而丧失变化的能力,谓之僵者。凡物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矛盾对立物互以彼此为自身定义,并以向对立物转化来完善自身定义。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随着对立双方通过运动来逐步完善自身定义的同时,其自身也逐步丧失了变化的属性,当对立双方完全丧失了变化的可能时,旧的矛盾体消亡,新的矛盾体诞生。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随着自身定义的完善而逐渐丧失变化,最终消亡。故曰柔弱胜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吴澄:鱼脱于渊,见其易制而为人所取。国之利器以示人,人见其为利且将效之,或求过之,而我之利者不足以为利矣。不脱于渊,不以示人,则不可测知,所谓微明也。
原成:鱼不可说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视人。
原成:凡涉及运动,吴氏及先贤注释皆不取。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随着自身定义的完善而逐渐丧失变化,最终消亡。故曰鱼不可脱于渊。鱼脱于渊,必僵而亡也。
“道”是运动的矛盾体。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运动必然产生结果。运动,是万物的唯一标准,此自然不易之理,谓之国之利器。“道”不可见,运动亦不可见,故曰不可以示人。
吴澄:此章主意在第二节柔胜刚弱胜强六字。其第一节谓欲与人相反也,第三节谓欲使人不可测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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