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2021年起,您的电费单名称有调整,电费收取无影响!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全省电力用户抄表周期的通知》
为适应广大市民按自然月交费的生活习惯
2021年1月起
对电费单名称进行调整
每月收到的电费单年月与实际用电周期一一对应
电费单名称这样调整
举个例子:
▲电费发票(可点击查看大图)
2020年12月初
您收到的“电费单”名称是
202012
用电周期是
2020.11.01-2020.11.30
也就是说
目前名为12月的“电费单”
实际交的却是11月份的电费
2021年起
您在2021年2月初收到的“电费单”名为
202101
实际支付的电费用电周期为
2021.01.01-2021.01.31
也就是说
名为1月的“电费单”
实际交的也是1月的电费
实现了电费账单名称和实际用电周期一致
有什么区别?
以2月初收到的“电费单”为例:
年份 |
“电费单”名称 |
用电周期 |
2020年及以前 |
202002 |
2020.01.01-2020.01.31 |
2021年起 |
202101 |
2021.01.01-2021.01.31 |
对用户有影响吗?
只是名称调整,对用户没有任何实质影响!
只是名称调整,对用户没有任何实质影响!
只是名称调整,对用户没有任何实质影响!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你的峰谷时段、交费方式、交费时间等全都不发生任何变化,还是当月初交纳上月电费。大家可通过网上国网APP、银行卡(存折)代扣、支付宝APP、自助终端(POS)自助交费等十多种快捷的方式进行电费交纳。
唯一有所变化的是,因名称调整,你将在2021年收到名称为“2021年某某月”的电费账单13张,主要是因为调整衔接,2021年1月和2月收到两张【202101】的“电费单”,内容分别对应的是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的电费。与此相应,2021年对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调增一个月的阶梯电量基数。
是不是一清二楚啦~~
只是名称调整
对您没有任何实质影响哦!
温馨提示
您可下载并注册“网上国网”APP,随时随地查询用电情况和电费账单,可通过订阅电费短信、支付宝电子账单方式获取每月电量电费信息。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
营业厅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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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12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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