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23篇:教研随笔∣评课差异的背后是教学观的差异

评课差异的背后是教学观的差异

中山市教研室/郭跃辉

在组织团队会课活动时,我经常发表与其他成员不一致的看法,有时候还会有比较激烈的争论,后来我渐渐明白,对一节课评价的差异,其背后往往是教学观的差异。本文试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第一个例子,课堂如何导入?在我看来,导入环节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学生与这一篇文本、这一节课内容之间的联结,让学生能够调动以往的生活经验走进文本,走进课堂教学。于是我就比较反感教师在课前用所谓的优美诗意的表演性语言导入课堂。我入职初,还试过几次这种形式的导入,例如执教《“布衣总统”孙中山》,就用孙中山故居、纪念中学为引子,称颂了一段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绩。后来想想,这样的导入就是一个形式,学生对孙中山先生比较熟悉,已经无需再用这样的导入来建立与文本的联系了。后来我果断放弃了这种导入,上课时直接以“今天我们来学习某某文章,请大家自行阅读,思考什么问题”的形式,作为教学的起点。但是后来我到外面听课,发现大多数人都热衷于形式化的导入,我又怀疑自己的观点是不是另类?前段时间阅读宁鸿彬老师的《怎样教语文》,宁老师在书中对此种形式的导入进行了“溯源”。原来是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从苏联来了一位专家,指导北京一位小学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并举行了一次观摩会,这就是当年轰动一时的“《红领巾》教学”。该教学为了引出所讲的课文,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在宣布新课课题之前,教师满怀激情、朗朗上口地说了一段与新授课文有关的优美动听的话。后来居然成为全国语文教师的“标配”了。这样的导言语言形式优美,但是否有实质性效果呢?有人认为,“导言”是一种教学艺术,也有人认为没有导言的课堂是不完整的。我觉得大可不必。宁鸿彬老师以后上课,就果断地放弃了这种“导言”,讲哪篇课文都是开门见山,而节省下来的时间用于语文训练和思维训练。很惭愧,50多年过去了,我们还没有走出“导言”的雾霾。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导入都是有问题的,我说的是那些只有形式、没有内容的“为了导入而导入”的“表演式导言”,是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第二个例子,课堂如何调动学生?新课程改革以来,学生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教师不再一味执着于“教”,而是想方设法调动学生,这是一件好事。于是课堂上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调动”,很多时候是音频、视频一起上。之前听说一个案例,某教师执教《董存瑞舍身炸碉堡》,课前在桌子底下暗置爆竹,讲到课文最关键处,教师模仿董存瑞的语言动作:“为了新中国,冲啊”,脚下踩动爆竹,“嘭”的一声,课本中的爆炸和教室里的爆炸融合在一起,把听课老师吓了一跳。这种能不能调动学生呢?当然能了。学生肯定比较喜欢这些活动,只要与“阅读课文”无关的唱歌跳舞看视频等活动,学生都会喜欢。但问题是,这种形式的调动对语文学习真的有效吗?我觉得,所谓“调动学生”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调动学生干什么,二是用什么方法手段调动学生,前者是目的,后者是路径,两者都要有合理依据,这样的调动才是有意义的。首先,调动学生干什么?那肯定是调动学生阅读文本,投入语文学习,而不是调动学生脱离文本,专注于活动的趣味性本身。其次,用什么方法手段调动学生?要用符合学生语文学习规律的听说读写活动。因此,“调动学生”本身不能作为评价一节课的依据,不是说只要教师能够调动学生,这就是一节好课,而是要看调动学生的目的和手段。只有目的合理、手段正确的“调动学生”,才是一节好课的重要标准。

第三个例子,如何收束课堂?很多老师上公开课,总是以“拓展活动”“读写活动”“朗诵活动”“价值观教育活动”等结束一节课。课堂结束时,给学生布置作业,这是必需的;朗诵一首能够涵盖课文内容的诗歌,尤其是自己创作的诗,我觉得也是可以的。记得张华老师执教《春夜宴诸从弟桃李园序》,课堂结束时朗诵了自己创作的对联,将这节课推向了高潮。但是现在有一些现象值得警惕。例如打着“价值观教育”的旗号,进行完全脱离文本的拓展活动。有教师执教《藤野先生》,课堂收尾时朗诵鲁迅的《自题小像》,并教育学生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国家日益强盛而自豪,感觉有点怪怪的。虽然与文中“幻灯片事件”有关联,但远离了文本内容。有教师执教《范进中举》,拿“当代范进”“现实版范进”与原文中的范进进行对比,甚至拿高考制度与封建科举制度进行对比。有教师执教《白杨礼赞》,课堂收尾时大讲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意义。有教师执教《背影》,课堂结束时声泪俱下,教育学生要孝敬父母,理解父母。这些所谓的“拓展活动”给我的感觉就是过于生硬,甚至矫揉造作。生硬,就是生硬地传达某种价值观,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这样的价值观教育基本上是没效果的,价值观教育不能脱离文本;矫揉造作,就是用表演的心态上公开课,学生成了配合演出的观众。其实,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不是强加给学生的,尤其是语文课的价值观教育,一定要紧密结合文本进行。例如执教《范进中举》,为了达到理解主题的目的,教师可以请学生思考这样的问题:胡屠户作为范进平时最怕的人,把“喜极而疯”的范进打醒,这样的主意为什么会由报录人提出来呢?于是学生可以开动脑筋,报录人的工作就是通报秀才中举的消息,他们平时肯定是见多了类似于范进发疯的行为,于是依据过去的经验,给范进家人出了这样的主意。那么,为什么这样的行为很常见呢?这就说明,范进作为科举考试的受害者,绝不是个案,像范进这样的读书人很多,像范进这样喜极而疯的行为也很多。这样,小说就从“个案”上升到“类型”,其主题也就从批判讽刺范进拓展到像范进那样的一类人,进而上升到对科举考试制度本身的批判。这样的拓展,显然是紧扣文本展开的,对主题的理解也不再是教师单向的“传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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