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税课堂第5期: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慧税课堂
第5期
慧税课堂由慧税学院出品,针对出口企业工作者退税业务学习需求推出的视频课程专栏。每周一、周三更新,为广大出口企业工作者提供免费课程辅导。
本期主要内容
上一期为大家讲解了单证中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本期为大家介绍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政策背景: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相关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龙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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