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道德经》第十六章,懂得“没身不殆”的道理就是人生赢家

【细读《道德经》系列之第十六章】

本章的中心思想是讲“没身不殆”的道理,强调凡事没有自身利益优先的人,没有危险。当然,我们要一直清楚明白《道德经》的定位,是讲给‬侯王听的治‬国‬守‬则‬!这样,我们和侯王一起聆听老子他那超越‬世俗境界的真知灼见,自然受益良多,或许还‬能做‬上‬人‬生‬赢家呢‬。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没身不殆。

【意译】

当我(的心)处于极其虚空开放和极其清静专注的状态时,我感知到万物一并兴起,而我重在观察它们复归的情况。原来,芸芸众多的万物,都各自复归于它们的根源,(即“道”)。

我把万物复归于根源(道)的状态叫做“静”。“静”,(是没有个体欲望躁动的清静状态。对于达到这种状态的万物来说,是复归到了生命的根源,)称之为“复命”。“复命”,(其实是万物以“不自生”为实质的生长和发展的必然规律,)称之为“常”。懂得什么是“常”,(也就明白了万物复归于“道”的道理,)称之为“明”。

(统治者)不懂得“常”,(也就不能按“道”的规律性进行治国理政,)因而做出妄作胡为的举措,必然给自己带来不吉利的结果。

(相反,统治者治国理政时,)懂得“常”的道理,就能做到对百姓虚怀宽容;做到对百姓虚怀宽容,就能继而在天下做到公正无私;能够在天下做到公正无私,(凡事以为天下的利益为优先,)就能让自身得到长久的保全。能够做到自身长久保全,就达到了像“天”(那样的“不自生故能长生”)的境界;达到了“天”的境界,也就达到了“道”(无私)的境界; 而“道”是长久存在的。

(总结来说,)凡事没有以自身利益为优先的人,没有危险。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本句可以理解为:当我的心处于极其虚空开放和极其清静专注的状态时,我感知到万物一并兴起,而我重在观察它们复归的情况。原来,芸芸众多的万物,都各自复归于它们的根源,即“道”。

1、这里说的是,老子做了一件超验的事,把他的感知和观察告诉了侯王。而超验的事,相当于静坐。不过,老子强调了他静坐时,心是极其开放和清静的。老子“致虚守静”的功夫是极为上乘的,甚至做到了“不行而知,不见而明”的境界。尽管如此,它始终不是本章乃至全书的重点!我们也不要把它说得很玄乎。

2、“各复归其根”的“根”是指“道”。原因在于第六章说的“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玄牝是谷神,比拟创生万物的“道”,而天地与万物同。从“道”之于万物的角度来说,叫做“作而弗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而弗居。”称之为“玄德”。而从万物之于“道”的角度来说,除“不道早已”外,就是“各复归其根”了,称之为“静(身心状态)”和“复命(生命本质)”。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前面的句子说的是,老子在虚静状态下的感知和观察,属于事实性描述。这里是进一步的概括性表达。可以理解为:我把万物复归于根源(道)的状态叫做“静”。“静”,是没有个体欲望躁动的清静状态。对于达到这种状态的万物来说,是复归到了生命的根本之处,称之为“复命”。

老子为什么把“归根”称之为“静”?从《道德经》整体来看,老子把国家昏乱的根源和对治的要点都指向统治者膨胀的欲望!而且从“道”那里找到了“不自生故能长生”的理论依据。这是《道德经》的主旨和精髓!把个体欲望对治和升华之后,统治者的身心状态必然由躁动归于清静。老子把这个终极状态视为最根本的东西(合道),所以叫“静”。身心状态由“躁”到“静”的过程(第二十六章有谈到“静为躁君”),从事实描述的角度,叫“归根”;从生命本质的角度,叫“复命”。

我知道,很多人把“静”说得很玄乎。本来也没什么,毕竟“静”是合道的。只不过,他们没有把“静”和“欲望”联系起来,就显得“静”很空洞没有着落,根本就无从操作!

就在前面的第十五章,老子谈到了“蔽而新成”,强调了只有屏蔽掉溢加欲望的干扰,才能让自身获得清静和成长(参阅细读系列之第十五章)。还有,第三章说的“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也可以这样看,统治者自身由“见可欲”的心乱,到“不见可欲”的心不乱,其实就实现了由“躁”到“静”的过程,事实上叫“归根”,本质上叫“复命”。当然,正是统治者在自身良好修为的基础上,实现了“使民心不乱”的良好社会效应(参阅细读系列之第三章)。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这一句是在前面概括性表达的基础上的抽象性论述,来到了哲学层面。可以理解为:“复命”,其实是万物以“不自生”为实质的生长和发展的必然规律,称之为“常”。懂得什么是“常”,也就明白了万物复归于“道”的道理,称之为“明”。

“常”,如《荀子·天论》说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 桀亡。”作“规则、规律”讲。由于本章谈到了“容、公、全、妄作凶、没身不殆”等内容,加上第七章说的天地“不自生故能长生”和第十三章说的“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因而对“常”的理解,除规律性外,必须加上“不自生”的实质!也就是说,“不自生”是最实质的规律性。那么,“自生”就是“不道”!“不道早已”,哪能“归根”?怎么“复命”?

“知常曰明”是对其认知的正面评价;当然,不知常就叫做“不明”了。老子省略了负面的评价。

【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

评价完“知常”之后,老子论述了能否做到“知常”的两种不同结果。

首先,是统治者不懂得“常”,也就不能按“道”的规律性进行治国理政,因而做出妄作胡为的举措,必然给自己带来不吉利的结果。

其次,是相反的做法,统治者治国理政时,懂得“常”的道理,就能做到对百姓虚怀宽容;做到对百姓虚怀宽容,就能继而在天下做到公正无私;能够在天下做到公正无私,凡事以为天下的利益为优先,就能让自身得到长久的保全。

注意,“知常、容、公”是成次递的做法,而“全”是自身得到保全,是其系列前因导致的必然结果。这是老子提醒统治者最应在乎的东西之一,另一个是其个体生命价值的实现。(参阅细读系列之第七章、第十三章)

这里还要多说一下这个“全”。大家去看,有不少也称为“通行本”的,自以为是地把“全”改为“王”,变成了“帛书版”的行文“公乃王,王乃天。”这是以自己的世俗知见篡改圣人的真知灼见的表现。

大家仔细体会老子关于如何成为“王”的表述:“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后其身而身前”、“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凡此种种表达,真的就是“贵以贱为本”的体现。如果有人奔着“王位”去,然后说“坦然公正才能天下归顺,天下归顺才能符合自然。”这与老子提倡的处下、不争等本意简直就是南辕北辙,大相径庭!

老子当然明白世俗境界的关切是“当王、满足其欲望”,但在《道德经》里,老子提醒统治者,其关切点放在如何做到“长生久视”才对!用一个字来表达就是保全自身的“全”。怎么做呢?看第十三章,“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说的是:统治者把珍贵自身的享受,升华为“以更好的自身为天下服务”,这样就可以在天下寄居了;把珍爱自身的名利,升华为“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为天下服务”,这样就可以在天下托身了。大家要特别注意:寄+托,不是百姓“寄托”!而是统治者升华私欲,能“公”,把本职工作做好了,才有地方寄身托足!才能保全自身!(参阅细读系列之第十三章)

至于有人把“公乃全”理解为“公正才能周全”,殊不知把“周全”套到“曲则全”上就讲不通了。如此顾此失彼的解读,真的是“不周全”了。

【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正像前面说的,“全”是结果,不是做法,所以在这里与前的句子断开就好理解了,这是对系列做法给予递进式的高度评价:能够做到自身长久保全,就达到了像“天”那样的“不自生故能长生”的境界;达到了“天”的境界,也就达到了“道”那样“无私”的境界; 而“道”是长久存在的。

【没身不殆。】

这是本章的中心思想:总结来说,凡事没有“以自身利益为优先”的人,没有危险。

关于这句话,相信大家看到的翻译绝大多数是“终身没有危险”。这是极其错误的理解。

第一,再简单不过了,“没”就是没有、无的意思,一丁点“终”的含义都没有!但是,我就看到有字典居然给“没”安排了“终”的义项,里面列举的例句是“没齿不忘”。天啊!居然把词意强加给了字义了!有这样的工具书,也难怪众人在这里望文生义了。

第二,很多人对“身”字只是简单地理解为“身体”,根本就不明白老子在此之外还赋予了特别的含义,就是:“自身利益(为优先)”,是个人欲望的体现。比如,第七章说的“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第1和第3 个'身’)”第十三章说的“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都是代表“自身利益”的用法。至于有人由“无身”和“没身”得到所谓的“要把身体修没了才好”的启示,那是走偏了。

第三,其实,老子在这里也表达了“终身没有危险”的意思,只不过用的是“不殆”和“全”这两个说法而已。大家看回“公乃全”,它和“没身不殆”的意涵是完全一样的,一个是肯定句式,一个是否定句式。公正无私就是不以自身利益为优先;保全自身就是终身没有危险。这样一来,不就明白了吗?

第四,“没身不殆”说的是一条人生真理:“要想终身没有危险,就得做到凡事不以自身利益为优先!”说着容易,做起来就难了。是啊,成不了人生赢家的人,都是被自身欲望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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