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为什么不成立一家公司?看看人家的做法
工地干活都是很辛苦的,每一个建筑公司下面都有很多个包工头,而包工头下面有跟着跟多建筑工人,这些建筑工人的工资有日结的也有月结的还有总结的,而不管如何结算,基本上都是以现金的方式。农民工挣钱不易,根本无法承担高昂的个人所得税,菜场买菜为了几毛钱都要讨价还价的,更别说个税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了。那么这些包工头是如何让农民工几乎不纳税的呢?
首先是肯定不能成立公司,因为一旦公司成立,那么所有的工程款、工资都需要走公账,农民工也都需要缴纳个人薪金所得和社保等,这是肯定不划算的。其次就算成立了公司,还需要很多的支出去维护这家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人员要有,这又是一笔开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包工头与建筑工人都是四海为家,哪里有工程就到哪里去,成立一家公司在一个地方锁死,还是有点不现实的。重点:农民工如何免去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其实很简单,现在我国针对纳税人的政策又有很大的优惠,部分地区甚至出具了自然人代开低税率的优惠政策,据《税收胖胖》也就是笔者了解,我国重庆、山东都有自然人代开的政策,每人每年可以代开金额为500万元,其综合的税率只有3%~3.5%之间,各个包工头就可以根据这种政策来合理的收取工程款,解决了包工头工程款的问题,那么下面建筑工人的个税问题也就随之解决了。不光是这一种解决办法,还有很多是需要的时候就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工程款结完之后就注销,税率跟自然人代开相差不大,简单便捷,并且通过《税收胖胖》来操作,风险得到了绝对的把控。
不管是自然人代开还是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体户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都是可以享受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解决的问题有很多,例如:企业所得税税负问题、分红税税负问题、个税税负问题等等,只要税负压力过重,就可以头通过入驻税收洼地的方式来进行减免税收,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最大化的减少企业纳税,是税收筹划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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