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房有贷款成相亲减分项 当代青年婚姻观更加务实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彤旭)“经相亲认识一名姑娘,我对她颇有好感,却因身负高额房贷被拒。”近日,杭州一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称,他在相亲中介绍自己背有30年的房贷,每月月供为8700元,因此把相亲对象吓跑。“8700元不算多,共同背负每月上万的房贷的夫妻比比皆是。”“年青(轻)人身负房贷是正常现象,因此就被吓跑,足见相亲双方观念不合。”……相关话题随即引发关注,网友纷纷留言讨论。当下,相亲是适龄青年结识异性并通往婚姻的重要途径。那么,适龄青年对婚前房产的态度如何,其婚姻观念又如何呢?中国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无房未婚者:只接受有房无贷或有首付能力的相亲对象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许多适龄青年都认为已有房产且背负较高额度房贷的相亲对象并不是最优选择。

目前在上海市工作的滕曦对中国商报记者说,相亲时最不愿遇到婚前已有房产且背负高额贷款的对象。“尤其是刚买房不久,已还贷款很少的情况最不能接受。这意味着,如果走入婚姻,对方每月工资的大部分都要用来还房贷,而余下的钱或只能勉强应付温饱,需要动用我的大量工资支撑家庭开销。”滕曦说。

除担忧婚后的生活压力外,希望双方共享房屋产权以保障自身权益则是更重要的原因。“我只接受有房无贷或无房但有首付能力的相亲对象,前者房产虽然与我无关,但我也不需要再行贴钱,如果感情破裂就直接净身出户。我的家庭也具备首付能力,因此后种情况是最佳选择。未来,我们能够一起买房还贷,我也能占有一半产权,更有底气和保障。”今年27岁的哈尔滨市民张丽楠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滕曦也认为,在男方拥有婚前房产和房贷的情况下,如果两人最终离婚,即使法律规定房贷的增值部分她能占有一半,但自己也担心具体的执行情况,因此不想承担这种风险。

对于可接受有婚前高额贷款房产的前提,滕曦认为,双方均有婚前房产和贷款才算“公平”。“我并不排斥通过相亲寻找伴侣,但相亲的本质就是双方将个人及家庭条件予以交代,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进一步相处,因此条件对等、互有保障才是最佳选择”。

已购房女青年:相亲条件从男方有房到无房也可

另一方面,在找寻伴侣的过程中,也有人不断根据“行情”调整对相亲对象的要求,逐渐更加务实。现从事进出口国际贸易工作的郭瑶于2015年在北京市东城区购得房产,成为有房一族。在寻找相亲对象之初,郭瑶把男方有房列入筛选标准。但在长达一年的寻找无果后,她将这一要求删除。

“此前要求男方有房,是因为在传统观念里,男方应当负责提供房产,同时也考虑到此种要求能劝退部分图谋不轨、欲通过结婚改善生活的异性。而促使我降低标准的原因是即使不断有新人加入,我所在的相亲群男女比例也一直都为1:10左右,这能够反映出目前相亲市场男少女多的现状。我已年过三十,同龄家庭条件良好的男性很难寻觅。因此,为了脱单成功我只能降低要求。现在的目标是找到父母有社保、自身条件出色、上进心强的异性作为结婚对象”。

郭瑶还告诉记者,她观察到,相亲群里许多已有房产的适龄女性都将男方有房的交友条件改成了“最好有房,无房也可”或“要求男方有房,但如其他条件十分出色者可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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