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月令》——东汉地主庄园生活的写照

《四民月令》是东汉人所著的一部有关农村庄园生活的书。它按月份的顺序,依次记述了地主田庄的例行活动,其中以农事最多,如种植禾、麦、黍、麻、豆等作物,经营蚕桑、蔬果、树木、家畜饲养。此外还记述了纺纱、酿造、修缮、制药等家庭手工业劳动以及祭祀、社交、教育、交易等方面的情况。可以说,该书是东汉地主庄园生活的真实写照。

东汉政权自诞生伊始,便与豪强地主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刘秀本人在起兵前就是南阳的大地主,东汉开国功臣也多为南阳和河北地区的豪强。在他们的统治下,地主庄园迅速发展起来,形成了“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的局面。

地主庄园的成员大多由同姓宗族组成。据《四民月令》可知,地主庄园的主人同时又是家族宗法组织的族长,劳动者则多为与庄主同姓的宗族成员,即所谓“宗人父兄、父友、友亲,当党耆老”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构成的“九族”。

此外,庄园里还有奴婢和他乡流亡来的宾客。他们与宗族成员均是依附庄园的民众,史书中的徒附、附从、义从、宾客、部曲等都是对这些依附民的不同称呼。这些徒附、部曲们是庄园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他们或者在庄园的田地上耕作,或者在庄园的手工业作坊中劳动。在利用庄园的生产条件维持自身生存的同时,也不得不承受庄主的残酷压榨。他们不仅要向庄主缴纳沉重的地租,还要承担各种无偿的徭役。

地主庄园往往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单位,农业、畜牧业、手工业有机地结合在—起。在农业方面,庄园里既种植稻类、豆类、麦类、黍、稷、桑、麻等粮食作物,还栽培有荠、韭、瓠、葱、蒜等蔬菜,此外杏、桔、桃、李、枣等水果以及竹、漆、桐、梓等经济林木的种植也相当广泛。畜牧业方面,庄园喂养着马、猪、鸡、羊等牲畜,陂池沟渎之中还有鱼群游动。手工业方面,酿酒、制酱、制糖、制脯、织布、制造器械、制作器物等均可在庄园里进行,有些庄园里甚至还可冶铁、煮盐。

东汉墓葬中经常发掘出各种家畜、牲口圈以及水碓、石磨、仓库的模型,有的画像砖上还可以看到地主宅院外还有大片稻田、池塘、山林、盐井等,这些画面正是当时地主庄园中从事多种生产经营的生动反映。

庄园主依靠广占田地,驱使庄客劳动,积累起了大量的财富。史书中记载东汉时财产达数百万者不计其数,有的甚至多达三亿七千万。他们兴建精美的屋宇和园林,或盛设肴馔,饕餮无厌;或轻车肥马,纵猎山林;或铺设声乐,极尽耳目之欲。生前奢侈如此,死后还要修建起高大幽深的坟墓,埋进去名目繁多、耗费惊人的随葬品。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庄园里的劳动人民却被迫“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生活极其凄苦,有时甚至连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这说明,尽管地主庄园与整个社会经济相比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在对广大农民进行剥削的本质上却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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