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承认我是实际施工方,但工程确实是我做的,可以报警处理吗?
甲方不承认你是实际施工方,但工程确实是你做的,可以报警处理吗?答案是可以的,但警方出警也只是例行公事,出个警记个录而已,警方不受理经济纠纷的。
你提供的信息不多,不知道你和合同相对方是何种关系,你的诉求是什么?为何找甲方而不去找你的发包方?但有一点你应该放心,只有合同无效情况下,只要你能提供证据你是实际施工方,就可以认定你是实际施工人,法律还是保护实际施工人员的利益的。如果合同有效,你又是实际施工方,你更不要着急直接找甲方,你的终归还是你的。
做工程找甲方无非是工程款的事情,现实中存在实际施工人因借用资质即所谓的挂靠问题,或因违法分包,违法转包而被认定合同无效的,发包方因为不是实际受益方,发包方也不想为了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去得罪甲方,去起诉甲方,特别是工程出现纠纷时代替实际施工人去向甲方要工程款是出力不讨好的事,一旦诉讼还影响公司商誉,所以就存在实际施工人的合同相对方不愿意出头找甲方要钱,为此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依据民法典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专门出台了这个条款:实际施工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其到期债权实现,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你报警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应该去找律师帮你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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