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机场,那只荒漠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猫盟CFCA
民间野生猫科动物保护联盟08-21 08:42
三天前,有新闻称,西宁机场救助了一只在机场围界附近闲逛的荒漠猫,并将其送往了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
关注救助野生动物的朋友应该对西宁这个地方不陌生,而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也曾经救助过雪豹、兔狲和荒漠猫等高原生境的猫科动物,看起来这次由机场抓住的荒漠猫理应也会是一场成功的救助……
然而17日当晚,这只荒漠猫便死亡了。死因很可能是抓捕过程中应激过度。
图源网络
我们知道,荒漠猫是我国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规定,故意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显然是要担负刑事责任的。
当然本次事件里的驱鸟员并未直接杀死荒漠猫,从意图上说,他们抓猫的出发点也是维持机场围界内的秩序,情况特殊,无可厚非。
但暂时撇开追责的事请不说,我们有必要再来谈一谈“救助”这个活儿:什么样的动物才需要救助?如果救助,什么样的方式才是正确的?
01
它真的需要救助吗?
救助,言有所指,有“难”才需要拯救和援助。在人身上它一般指的是帮助陷入困境的人,在动物身上也是如此。
换句话说,上山偶遇一窝豹猫幼崽,于是把它们都掏回家饲养,这是救助吗?
不是,因为它们的母亲很可能就在巢穴附近,令这些幼崽陷入困境的,恰恰是将其“掏回家”这一举动。
回到“救助”的荒漠猫一事上,机场是个比较特殊的地方,几乎所有的机场都配备有驱鸟技术员——因为鸟会飞,机场的围界高度拦不住它们的进入。
密歇根机场的驱鸟犬Piper。飞机如果撞上飞行中的鸟,轻自则毁坏机身,重则酿成安全事故 图源网络
但对于陆生的各种小型哺乳动物来说,情况就不是这样。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 7003-2017)标准的规定,“物理围界内侧、外侧的净高度应不低于2.5m,离地间隙不大于3cm”。
而荒漠猫的体长为68.5~84cm,体重6.5~9kg,体型比成年家猫大不少,不喜攀爬(数据来源:《世界野生猫科动物》)。
这也意味着,即使是采用围栏围界的地方,只要设置的围界保持完整且合乎标准,像荒漠猫这样大小的动物是没有进入围界内的可能的。
此外,报道中这只荒漠猫当时正“在围界边活动……因西宁机场飞行区内部环境较为特殊,此类物种很难侵入”的所述判断,也证明了这一点。
此时对于机场而言,想办法驱离这只健康的荒漠猫会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
但很快驱鸟员们的第二次判断是“(因为)野生动物警惕性高,攻击性较强,驱鸟员为保证航空运行安全……最终在西北侧围界墙角处成功捕获。”
很显然,由于被判断“攻击性较强”,工作人员选择了围堵抓猫的方式,随后就有了那张在车内拍摄的捕获荒漠猫照片——
照片中的荒漠猫毛发凌乱、肢体僵硬,尾巴紧贴躯干,在明亮环境内依然瞳孔放大,与正常的猫科动物活动完全不一致——这只猫被迫暴露在陌生环境里,动弹不得。
机场救助的荒漠猫,其瞳孔放大,明显应激严重 图源网络
家里养猫的人应该对这个情景不陌生,这是猫在受惊吓后严重应激的表现。
从哺乳动物的角度来说,大型哺乳动物受惊应激的可能性相对低一些。
但即使如此,在试图抓捕东北虎、亚洲象等大型动物之前,我们都还尚且考虑降低对它们的影响的方案,反倒是面对更容易被吓死的小型动物(比如荒漠猫),却大胆地觉得人的体型足以形成压倒性优势了。
野生动物比我们想象的要脆弱,在作出抓捕判断的同时,准备合理的应急措施和遮盖物等都很有必要。
在抓捕准备和方案不完善的前提下,机场的这次所谓“救助”,只能说是一次非常不专业的行为。
02
是否有能力完成救助?
动物救助是个很专业的事,会涉及到对救助对象的一系列状况评估。
比如此前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助的雪豹凌蛰,是因为它闯入了居民区。
“如果放任不管,对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它自己都可能会造成极大威胁……它会长期处于一种应激的状态”,才选择了抓捕后检查再放归。
救助后成功放归的雪豹“凌蛰” 图源网络
关于雪豹“凌蛰”的救助,详情可戳:圆掌说:不想开学?那只好学的雪豹被我们劝退了
而这期间,血钙水平、运动能力、病原抗体等等的检测,都是专业的救助机构需要关注的事项。
西宁有在动物救助领域比较专业的机构和人。青海省林草局也在2020年时印发过通知通告,强调开展科学救助的重要性:
“各部门在接到野生动物救助信息或电话请求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员及时赶赴救助现场,全面了解需救助动物的情况,需救助的要及时与西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即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联系,派专业人员进行科学救助。禁止擅自救助、擅自饲养野生动物。”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也规定:“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应当遵循及时、就地、就近、科学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因受伤、受困等野生动物需要收容救护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及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
划重点,“禁止擅自救助”“及时报告”,动物救助一直都是件很严肃的事情。
贵州省贵阳市林业局也曾建议市民,遇到野生动物“身上没有明显外伤,且在自然环境内生长、繁衍……无需救助,不要惊扰,悄悄离开即可;野生动物误入室内,市民可以通过开窗等方式将未受伤的陆生野生动物引导离开室内即可。”
也就是说,事实上,对于普通市民和大多数组织机构单位而言,遇到进入生活区域的健康野生动物,引导、驱离即可,不需要大费周章地进行抓捕,也更不应当因为自己的不专业导致一只国一的死亡。
即便万不得已我们必须去抓捕野生动物,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也更能够大大降低风险。
03
救助怎样才能做得更好?
类似“救助”荒漠猫的事情今年已经不止发生一次了。
像是密山东北虎,这是属于明显前期处理不当(看热闹、追逐老虎),但后期的专业处理让事情有所好转的。
现在这只老虎不仅回归了野外,前几天更是在吉林地区现身,监测数据显示它生活得很好、比较健康。
“完达山一号”出现在吉林 图源网络
而杭州豹子的事件又是典型从头到尾都不专业的处理方式,不管是因饲养员疏忽导致的出逃还是带着烈性犬的人马大张旗鼓的“搜救”,最终导致豹子残的残,死的死(没找到的第三只大概如此)……
像这样的事情怎么样才能做得更好,归根结底的一点是,我们应当正视“救助”这个词。
例如在驱鸟员这一职业中,我们很欣慰地看到已经有些机场如内蒙古乌海机场、贵州龙洞堡机场将“宏观生物学方向优先”“生态相关专业优先”等条件加入了招聘的要求内。
无独有偶,2015年,北京首都机场股份公司与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展开合作的首都机场鸟情信息监测站及野生动物保护合作研究示范基地挂牌成立,这个基地令机场“可借助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专业知识指导,进一步完善鸟类生物实验室,实现鸟种准确鉴定,开展鸟类救助工作”。
首都机场更换驱鸟设备 图源网络
所以我们不是没有专业的人才和知识,只是这些东西到实际执行需要更紧密的合作。
而且我们也不是没有谨慎的意识,人命关天,就好像我们也不会去医院门口随便拉人去给别人治病一样。
“救助”,无论是对人还是动物,都不是靠一腔泛滥的同情心就能万事大吉——对“专业领域”的尊重,我们其实是有的。
当然,在野生动物救助这一块,还需要更多法律法规层面上的细化和监管追责。
尊重“救助”,也尊重动物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