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将开展宅基地管理立法研究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3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18号(农业水利类157号)提案答复。

其中提到:

完善宅基地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地方抓好文件贯彻落实,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宅基地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宅基地管理立法基础研究,推动健全宅基地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加快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等,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民俗展览、创意办公、康养服务、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同时,探索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实施的规范化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以维护农民权益和促进乡村振兴为导向的利益分配机制。

现存问题住宅分类处置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分类处置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按程序及时组织发布“三调”成果,推进调查成果在改革试点中的应用。二是推动试点地区率先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结合试点探索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登记,建立完善登记成果共享应用机制。三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分类分步处置存量问题。

严格宅基地申请审批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宅基地申请审批管理,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同时,指导地方建立健全乡镇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宅基地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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