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面临挑战,他们将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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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发展局于3月3日发表报告,称香港作为亚洲主要保险中心的地位正受到东亚地区竞争对手的挑战,建议特区政府和业界合作推广业务,培育人才。

在这份名为《转危为机:香港作为保险中心及在再保险、海事保险和专属自保保险的发展》的报告中,香港金融发展局认为香港的再保险、海事保险和专属自保保险业务面对的挑战最为严峻,而这几个领域正是香港维持其金融中心和成为“一带一路”连接器的关键。

金融发展局主席史美伦表示,近期有国际保险和再保险公司撤出香港或缩减规模的情况发生。香港如果不采取措施,拓展业务,将来恐怕会有更多的跨国公司离开香港。

她说:“香港的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在支援内陆企业转移和管理风险方面,一直担当关键角色,而随着内陆企业在‘一带一路’的倡议下拓展新领域,其角色将变得更加重要。香港在效率、作业模式、语言、方便营商等方面具有优势,内陆企业和保险公司在港从事再保险交易可从中受惠。”

报告建议特区政府深刻理解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偿二代),考虑宽减保险业的税务,并检视香港的保险监管架构。

以下是报告内建议和举措的摘要:

一、偿二代

与中国保监会谈判并签订协议,使香港在“偿二代”框架下拥有“特别行政区”的身份。由于香港现在与其他非中国司法管辖区同被归类为“离岸”地区,因此在“离岸”和“在岸”之间须新增一个类别。

该协议是香港保险业的当务之急,只有借此协议,香港的保险业务和人才才不会流失到其他金融中心,而保险业务也会由其他离岸中心回流香港。香港和内陆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合作

1、香港公司可以与内陆公司一同发展内陆的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2、内陆公司可以享用香港公司就“一带一路”业务提供的全面综合商业保险产品和风险解决方案;

3、内陆和香港的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共同合作监督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在“一带一路”业务的财务稳定及投资者保护制度上的问题。

二、税务

1、把现在离岸再保险业务可享有的税务优惠扩展至直接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并涵盖离岸人寿风险的再保险业务;

2、对提供船体保险和责任保险的公司给予税务优惠;

3、为保险经纪公司提供税务优惠,鼓励他们在香港经营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4、提供税务优惠,吸引香港保险公司向注册于香港的再保险公司投保;

5、加快与其他国家就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进行谈判,向新加坡和伦敦看齐。

三、保险监管架构

1、加快实施切合香港情况的风险为本资本制度;

2、就专属自保公司管理、风险管理、保险相连证券和企业管治做出指导;

3、分配资源,用于推广专属自保保险和推广香港作为保险中心。

四、业务推广

金融发展局将与香港海运港口局合作举办业务发展会议。海事保险公司、船东及船只注册商可聚首讨论发展香港海事保险行业。

五、人才发展

在大专院校开设特定的保险课程,培育青年人才,并优化现有的持续专业进修课程。

报告原文为英文版,保观大咖会会员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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