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桂、干姜、附子,用之得当,实为保胎要药
本 期 导 读
肉桂、干姜、附子习惯被烈为孕妇慎用药。但在临床中,用之得当,不但不伤胎,不引起流产,反而起到安胎、助长胎儿发育的作用。兹举数例如下。
阳虚中寒、逐寒安胎
刘某,女,28岁。1971年春,因患肾炎来诊。
自述浮肿,腹胀呕吐,身倦怠、不思食已10余日,诊其脉微弱欲绝,望其面色苍白微浮,舌苔白滑、舌质淡白,一派中虚寒盛之象。又因其停经40余日,虽无脉象可凭,但亦不应将妊娠排除于外,先用香砂六君子汤温中止呕。服后竟无寸效。由此考虑到中阳式微,非离照当空,岂能驱除阴霾,用加味附子理中汤:
附子6g,干姜6g,党参10g,茯苓10g,当归10g,白芍10g,焦三仙30g
一剂后,呕吐减大半,自觉精神略有好转,从病者反应似乎病重药轻,乃加大干姜、附子至各10g,又加入肉桂10g。服药后病人呕吐全止,肿胀消除大半,精神转佳。
服2剂后病人停药3天,上述诸症复发,又服上方,前后1个月,服10余剂,诸症俱除,面色红润,脉现滑象,而腹中亦似有动感。
前后服干姜、附片均超过300g。不但不伤胎,病者自己感觉服药后胎动似乎较不服药活跃一些。
药误伤阳、回阳保胎
魏某,女,27岁,1976年3月来诊。
孕已七个月,1个月前发寒热,某医以荆防柴芩发之,寒热间歇1日,药停即发。又以上述药发之,寒热反加。改求他医,以为春温,改用金银花、连翘、黄芩、僵蚕、香豉等药辛凉发表亦不效,有云营卫不和以桂枝汤治,有云中气不足以小建中汤治,前后更医四人,延时20余天,而寒热加剧反增大便秘结,遂用脾约丸润而下之,药后病者寒热更增,寒时面色、口唇皆青黑,虽重被不暖;热时如在蒸笼之中,浑身大汗,满脸通红,每日发作3次,且大便频频欲解,至圊则无,每天至圊10余次。(备注:圊,厕所)
诊时病者发热刚过,自诉每次先寒后热,寒冷时如在冰雪之中,甚则牙关、全身皆颤抖不能自持,前后10余分钟或20分钟,寒过则发热,如在蒸笼之中,轰然发热,随之虚汗全身,衣被尽湿,已4天。
自觉倦怠至极,挪动手足皆觉吃力。腰及小腹坠胀,无力起坐,只想平卧,又恶风。觉风寒彻骨,每日虽发热,而两足始终冰冷。
诊其脉象沉而小,幸尺部尚有,望其脸色嫩红,舌苔白而厚腻,舌头略红,小便频而少,有时仅数点而已。显系过用苦寒发散,清下时近1月,其阳受损有虚脱之势,考虑阴液、真阳两伤,又怀孕已8个月,拟用气阴两固,并加附子以固将脱之阳气。
黄芪30g,党参30g,五味15g,麦冬15g,当归10g,白芍10g,熟附子5g,大云15g,黄芩5g,菟丝子15g
二诊:寒热稍减,思食但量极少,精神转佳,但两脚仍冷如冰,汗仍多。上方减黄芩,熟附子增至10g,药后寒热每日发作仅1次,较以前轻微时间亦缩短,脚仍冷,舌苔转微黄。
继服上方至第3剂,寒热止,虚汗收,两脚转暖亦不畏风,饮食大增,腻苔退至舌根部。上方将熟附子减至5g又服2剂,自觉康复,调养半月后参加工作,1976年4月下旬顺产一男婴。
气虚挟湿、祛湿安胎
彭某,女,27岁。1990年6月来诊。自述怀孕已6个月,近几天下午胃中烧灼作痛,小腹坠胀,晚上不敢进食,进食则胀满不能入睡,大便秘结,两腿酸软无力。诊其脉象虚大,重按即无,舌中心白而厚腻,诊为气虚下坠,湿阻下焦。用补中益气汤升举,使气机一畅则胃中烧灼小腹坠胀自然一齐消退。
升麻10g,党参25g,黄芪25g,当归10g,白芍15g,白术15g,茯苓10g,焦三仙30g,陈皮10g
连进2剂,药后病者谓上午腹部胀痛轻微好转,下午胀痛如故。见其舌苔厚腻有增加趋势,看来仅用升举不能化小腹之寒湿,非用辛热之姜、桂、附方可收功。
在上方中加肉桂5g,干姜5g,附子5g,虑及盛夏酷暑又恐化热太过,少佐黄连5g以制其燥,连进2剂,病人谓服药后,烧痛、下坠好转十分之八九,大便转畅,但停药2天后又有反复,遂将肉桂、干姜、附子、黄连皆减至3g,连服20余剂,病情基本稳定。
总 结
上述三种情况,是我们用姜、桂、附保胎的典型病例。至于在某一阶段偶用一两次姜、桂、附则因不典型,故不在此列。我们的体会是:
(1)凡属阳虚寒盛而危及胎元者,用姜、桂、附不但不伤胎而且有助于胎儿的发育,如久雨之天,阴霾过盛,则草木不长,一旦离照当空则万物欣欣向荣。
(2)孕期过用苦寒损及胎元者,用参芪虽然补气助胎,如用春日之阳,欲化严冬之冰,但毕竟病重药轻,非用大辛大热之姜、桂、附不足以逐其寒,回其阳。
(3)在盛夏酷暑用姜、桂、附时,宜稍用黄芩、黄连监制其性,这是因时制宜。
在临床中,我们使用姜、桂、附助胎、保胎的病例不少,无一例偾事者。可见妊娠期间只要姜、桂、附用之得当,无伤胎之弊。
姜、桂、附实为救实寒伤胎之要药。早在《金匮要略》的妇女妊娠病脉证并治篇中有:「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又有「妇人妊娠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藏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藏。」再有「妊娠呕吐不止,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等条文。而后人将其引为禁用药或慎用药,殊属欠妥,我们认为应该纠正这种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