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立遗嘱把房子留给我,为何过户到弟弟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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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回顾:

沈萍的父母共育两个子女,即长女沈萍,幼子沈树立。2008年母亲中风导致偏瘫,于是便由刚退休的沈萍一直回家照料,弟弟沈树立则逢年过节回家看望父母。2012年父母订立遗嘱,写明房屋由女儿沈萍全部继承。

2017年母亲去世。弟弟沈树立向沈萍表示,自己的儿子沈扬以后结婚需要婚房。希望老房子由他继承。沈萍则当即向弟弟出示了遗嘱。在看过遗嘱后,沈树立表示,既然父母已经有了安排,那就尊重遗嘱内容,由姐姐继承。并且保证老婆、孩子的工作自己去做,待日后父亲过世以后,便配合姐姐办理继承手续。

令沈萍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前年6月份,沈萍中午回父母家时发现,父亲竟然不见了。只在茶几上留了一张字条,内容是:“我去树立家住一段时间。”于是沈萍便打电话询问弟弟,父亲怎么突然想去他家居住,并且事先都没通知自己。沈树立回复:“父亲想和自己还有孙子沈扬住一段时间,在自己家还不放心,等老人想回家再送回去,正好也让姐姐轻松一段时间。”

今年8月,父母家的邻居打电话通知沈萍,说她家的老房子被出租了。得知情况后沈萍大为震惊,从租住人处看到房屋租赁合同。并吃惊地发现,合同中的出租方竟然是弟弟沈树立,并且还有房产证复印件,上面显示产权人也是弟弟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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