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找到这样的自己

1
  
  我出生在河南一个三乡交界的小村庄。从我们家到村里的小学,有三里地。
  
  20世纪80年代,我读小学时,村里普遍贫穷落后,满眼都是低矮的砖瓦房,家家都是木门、木窗、破院子。
  
  对于我们这些除了去乡里赶集,连城里都没有去过的小孩来说,能吃饱饭、穿暖衣、有书读,就觉得人生已然抵达高光时刻。所以,在整个小学阶段,我没有一点儿贫富观念和心理落差。
  
  我穿的确良衣服,别人也穿的确良衣服;我穿方口布鞋,别人也穿方口布鞋;我吃馒头就咸菜,别人也吃这两样;我放学回来就跑到沟边、河边,给牛和猪割草,别人跑得比我还快,割的草比我割的还多;我背着我妈给我用花布条在缝纫机上做的荷叶书包,别人也背着他们的妈妈用碎布条做的五彩斑斓的布兜;我早晚自习用我爸给我做的煤油灯,两只鼻孔都被熏得黑乎乎的,别人一个个也都被熏成大花脸……没有分别,就没有羞耻;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那时候,我和小伙伴迈着大步穿梭于村头、田间、河沟、坟场和学校,盲目自信地认为,全世界都和我们村一样,全世界最有文化的人大概就和我们村的小学校长差不多,全世界最有钱的人肯定是乡供销社社长。
  
  但这种井底之蛙般的愚昧无知,很快就随着我们行走半径的扩大,被击得粉碎。
  
  2
  
  12岁时,我到乡里的中学读书。
  
  乡里的孩子,绝大部分和我一样,来自多子女的家庭,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穿着姐姐或哥哥的旧衣裳,用香皂洗脸,用洗衣粉洗头发,用搪瓷缸子吃饭,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吃着食堂里因用碱过量而满是黄斑的大馒头。
  
  只有极少部分同学,和我们不同。
  
  这极少部分同学,来自镇上,父母要么是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要么是乡派出所的警察,要么是学校的老师。
  
  我记得,我当时的同桌,是我们学校电工的女儿。
  
  她长得漂亮,性格开朗,对我也好。我初中第一次来例假时,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发现时裤子已经弄脏了,我吓得想哭。她果断地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系在我的腰上,然后挽着我的胳膊陪我去厕所。
  
  但她对我的好,并没有换来我对她的不设防。她越对我好,就越让我在与她的比较中,发现自己不够好。尤其是,当她告诉我,洗脸要用洗面奶,洗头发要用洗发膏时,我更觉得她和我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如今想来,她不过是说出自己的日常生活,我却认定她在嘲笑我的粗鄙。
  
  所以,那时和我玩得最好的女同学,仍然都是来自农村的孩子。我们天性相通,惺惺相惜,心心相印。我们在气味极重的厕所门口的路灯下挑灯夜读,睡在老鼠到处乱窜的大通铺上,吃着从家里拿来的辣椒酱和芝麻盐,周末的下午骑着锈迹斑斑的二八自行车,有说有笑地沿着乡间的小路,回到十多里外的家。
  
  大概从那时起,我就深谙一个道理:我们虽然对异类充满好奇,但只会在同类面前感到放松。
  
  3
  
  15岁时,我去了我们县最好的高中。
  
  我第一次在学校的小食堂里,吃到了热干面、馄饨和米线。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在馒头和青菜面条之外,这世上原来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它们都被称作“食物”。我甚至也是第一次知道,世界上真有红绿灯这种东西。“绿灯行,红灯停,黄灯亮了等一等”,原来是城市交通的基本规则,而不仅仅出现在儿歌里。
  
  高中时,班里不少同学,家都在县城,父母是各行各业的职工。如今看来,他们也是穷人家的孩子,但在当时,被我们这些农村的孩子,称为“城里的”。
  
  我上高中时的几个同桌,都是城里的。她们穿着好看的裙子,身上带着好闻的香味,做事总是不慌不忙,有条有理。
  
  其中有一个同桌,对我特别好,她总爱从家里拿来苹果、火腿肠、巧克力这些东西给我吃。“我妈说,再不吃就过期了,我吃不完,我妈以后就不给我买了,你帮我吃点。”她眼睛笑成月牙儿,温柔地说。
  
  那是我第一次吃巧克力,觉得巧克力有点儿苦。这苦,更像一个除了学习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内心的拧巴和苦涩。我不知道如何排解这种拧巴和苦涩,就想当然地认为,是我那温柔的女同桌带给我的。我一边接受着她的恩惠,一边又在她面前伪装得特别自负。
  
  多年后,我大学毕业,在外工作多年,回到故乡,和她相逢。她留在了县城,在父母身边工作。谈及旧事,我提到她总是给我带好吃的。她笑着说:“你知道吗,当时你就有1。63米那么高了,但瘦骨嶙峋的,肩胛骨的骨头翘得很高,你学习那么用功,我真怕你因为营养不良而晕倒……”
  
  那一刻,县城十字路口的车流和人流快速后退,唯有她圆圆的笑脸,在我模糊的记忆里,幻化成几个人,又重叠成一人。
  
  她一直都那么好。只是很多年后,我才知道。
  
  4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大学,背着编织袋,坐上绿皮火车,逃离了贫困的故乡。
  
  我们宿舍里一共有7个姑娘,其中两个来自城市,5个来自农村。来自城市的两个,都是独生女。她们每次被父母开车送到学校时,都会带整箱的零食,和我们分享。睡在我下铺的那个姑娘,长得温柔可爱。她会给我们讲她父母的爱情故事,也会和我们讲她跟随军医父亲几次转学的心路历程,以及她暗恋过的男孩。她毫无保留的分享,让睡在上铺的我,在震撼之中,体会到一种叫“坦荡”的力量。那是为了掩盖自卑故作高傲,为了遮掩贫困故作冷漠,为了证明优秀而活在分裂中的我,所不曾拥有的力量。那是一个长期生活在宽松环境里的孩子,在父母温柔平和的爱里,对自我深度接纳后,所拥有的对周围信赖的力量。
  
  第一次,我想成为她那样的人,想拥有她那样的力量。我想做一个可以真诚地向别人打开自己,准确地说出内心的想法,与自己的缺点和忧伤坦然相处的姑娘。
  
  我知道,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一些孩子天然就拥有的东西。出生于这个世界的我,必须从苦涩和拧巴、自卑和孤傲、分裂和对抗里挣脱出来,才能向那个世界,一步步靠近。
  
  5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城市工作,如父辈所期许的那样,吃上了公家的饭,成了城里人。然后,我嫁给一个在城里长大的男人,生了一个城里的孩子。
  
  但多少个锅碗瓢盆叮当作响的日子里,我看到我的“咸鱼”老公,悠闲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温和地给我们家的鹦鹉投食,哼着小曲儿给阳台上的花草浇水。
  
  而我那明显继承了他爸“咸鱼”体质的孩子,吃着零食,打着游戏,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无论如何也不想再多看一页课本,风风火火地约上一帮“熊孩子”,没心没肺地在小区里疯玩。只有我像一个停不下来的陀螺,又是读书考证,又是打扫卫生,又是做饭洗衣,一刻也不允许自己闲下来。
  
  因看不惯老公和孩子的悠闲,我忍不住一次次抱怨发脾气时,一股悲凉之情涌上心头:贫穷刻在我骨子里的不安全感,和必须努力奋斗以证明自己有用的焦虑感,从来就不曾远离我。这是一个出身于贫寒家庭的孩子心中的魔咒,哪怕我已经在城市扎根很多年。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忽然羡慕我的老公和孩子:他们对生活如此满意,对当下如此满足,对自我如此接纳,对一切如此温柔平和;他们极少和人比较,也从不忌妒他人,他们不是活在目标和执念里,而是活在当下。
  
  我问自己:不断破局的我和坦然随和的他们,孰优孰劣?思来想去,我最终不得不承认:没有优劣高低,我们生而不同。我不是他们,他們也不是我。我所经历的是他们未曾经历的,他们所拥有的我也未曾有共鸣。我不必拿自己的标准苛责他们,他们也从未拿自己的那套否定我。
  
  不同的出身,造成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经历,带来不同的感受;不同的感受,形成不同的见识;不同的见识,指导不同的行动。尊重这种不同,或许是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和解之道。
  
  我从乡村来到城市,从贫穷走向富足,从自卑走向自信,最终的使命,不就是为了找到那个终于知道“他人不同于我,世界是参差不齐”的自己吗?
  
  为了找到这样的自己,我竟然用了3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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