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河南职称投票落选女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倒第二怎么回事?

【平湖一柱 第1383】

【核心提示】先莫管他人瓦上霜的黑与白,先拍拍良心,扪心自问,客观公正评价一下自己,一共有17人,教育教学业绩排名倒第二,是否真的具备了晋升高级教师的资格呢?

去年10月,河南焦作一女教师在“某音”上发声,称自己在学校职称评选中遭遇不公:“学校17名教师竞争6个高级名额,她积分在17位教师中排名第二,但是在投票环节被淘汰,而积分倒数第二的老师却被选上。教育局调查回复称“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该教师不服,又将教育局告上法院,并又在“某音”上发声,说自己“将坚持到底,直至真相大白。”
此前,对此事我谈过自己的一些看法,一是用最终结果去推翻既定制度不合逻辑。职称评选,是先有制度和程序后有结果——评审制度和程序在先,评选结果在后,只要评选程序合法,不能因为结果对自己不利,就认为不公,想着用结果推翻制度,这对其他人也是不公平的;第二,该学校这次职称评审有五项内容,最终是否能晋升当然应当看五项综合结果,而不能看中间结果。但该老师却舍弃其中一项,发声坚持自己“综合评分第二”,而拒不承认第五项分数,我想,这是不理智的,也是不合逻辑的。
我的这些想法,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不满,认为我“立场”有问题,“投票就是不公平”。对此,我原来并没想深探其中秘密,现在,放假了,闲来无事,我原本就有诸多的疑问,既然很多网友有兴趣,那么我愿意继续和网友们探讨一下,教师职称晋升,到底该怎样做才公平?
首先,对于教师职称评聘来说,能力和业绩是大家公认的两个“硬核”。但我以为,作为教师,在职称评聘中,教育教学能力很重要,但教育教学业绩却更关键,因为,能力不济可能干不出业绩,便一个人虽有能力却不出力,一样也不会出业绩。所以,我以为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业绩”当是“硬核中的硬核”,这一点我想应毋庸争辩的。
据当地教育局调查通报显示:该学校这次教师职称申报量化积分由五部分构成:职业道德5分、工作量及完成情况15分、教育教学业绩60分、荣誉资历5分+附加分,民主测评(也就是当事老师说的投票啊)15分。
17名申报教师中最高得分50.78分,最低得分40.39分,该老师得分42.35分,在17名申报教师中排名第16,也就是倒第二的位置。
那么,现在我想请问该老师,这个教育教学业绩倒第二怎么回事?也想请教一下网友,一名教师如果教育教学业绩排名倒第二,是否有资格晋升高一级职称?
我们先莫管他人瓦上霜的黑与白,先拍拍良心,扪心自问,客观公正评价一下自己,一共有17人,教育教学业绩排名倒第二,是否真的具备了晋升高级教师的资格呢?
诚如女教师所言,我们也诚心敬意地等着其给网友们一个合理的答复!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 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相关链接:女教师连续8年高级职称评审未通过,难道都是投票惹的祸?

职称评选,总分第2名的女教师在投票中落选,折射情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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