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例只有一吊钱的晴雯, 真的犯了“巨额遗产来历不明罪”
《红楼梦》里的主子丫鬟都有月例银子,这类似她们的零花钱,因为众人平时的吃穿用度都是公家开销。丫鬟的月例分为三等:袭人、鸳鸯等,一两银子的月例;晴雯、麝月等大丫鬟,一吊钱的月例;佳蕙等小丫鬟,五百钱的月例。(注:一两银子理论上兑换1吊钱(1000钱),实际上汇率波动变化,有时可以兑换1200钱。)
七十八回,晴雯死后,剩下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她兄嫂自收了,后日之计。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月例只有一吊钱的晴雯,是如何累积了三四百金之多的遗产呢?她的这些遗产,是否真的说不清道不明呢?
在古代所提到的“金”,曾经指的是铜,而到了宋明之时,一般指的是“白金”,也就是银子。晴雯遗产的三四百金,也就是三四百两银子。那么,就算是三四百两银子,晴雯是否就能在短短的几年之内积攒起来呢?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的时候,在惜春的丫头入画箱里,搜出来一大包金银锞子,约有三四十个。入画吓得黄了脸,跪下哭诉:这些是珍大爷赏我哥哥的。第二天尤氏也证明了入画的这一说法。
入画的哥哥也只是贾珍那边的普通仆人,能通过主子的赏赐获得三四十个金银锞子,晴雯为什么就不能获得这些赏赐呢?第四十二回,刘姥姥向贾母告辞的时候,贾母命鸳鸯好生打发刘姥姥出去,鸳鸯领着刘姥姥来到下房,指着炕上的包袱等说:这有老太太的几件衣服,面果子,各种药等等。最后拿出两个荷包,抽系子,掏出两个笔锭如意的金锞子来给刘姥姥瞧,又笑道:荷包拿去,这个留下给我吧。刘姥姥忙说:姑娘只管留下。鸳鸯见她信以为真,仍与她装上,笑道:哄你玩呢,我有好些呢。可见,年下节日,贾府的主子们赏赐下人们金银锞子是常例,每个丫头都有不等量的金银锞子也是很正常的。
那么,一个金银锞子有多重呢?价值又是多少呢?第五十三回,宁国府过新年前,有丫头捧了一茶盘金银锞子来回尤氏:兴儿回奶奶,前儿那一包碎金子,共是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里头成色不等,共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这样折算下来,一个锞子的重量在七钱左右。那时候的一两金子约等于十两银子,七钱的金锞子也就相当于七两银子。如果晴雯被赏赐的金银锞子,能和入画哥哥的数量相当,但是这些金银锞子,价值二三百金就不是问题。再加上,晴雯作为贾母最喜欢的丫头,她的主子作为贾府最得宠的主子,她的赏赐是否还应该有其他的一部分呢?
还有衣裳簪环,贾府的丫头们,尤其是这些主子房里的大丫头们,“吃穿和主子一样”。那时候的衣服不像今天,都是流水线出来的。古代的衣服从纺织到刺绣到裁剪到缝制,全是纯手工,这也就决定了这些衣服的价值,绝对不是我们今天的衣服可以相比的。所以,那个时代的衣服也是人们的重要资产之一,所以旺儿媳妇曾经说过:哪位太太的头面、衣服,折变了不够过一辈子的?自然,晴雯的衣服、头面和太太、奶奶们的不能比,但是价值百金也不是太大的问题。尤其是首饰,都是纯金、纯银的。比如宝玉去探望晴雯的时候,她手腕上犹带着四个银镯子。第六回也曾经提到,王夫人给王熙凤的丫头做衣服的银子,随随便便就是二十两。晴雯这么多年的衣物累积,自然也不是小数目。虽然王夫人交代了不让晴雯带出这些衣物,但是随后袭人就都打点了送给了她。
所以,晴雯能有价值三四百金的遗产,根本不是问题。问题是,作者是否想通过贾府一个丫头的遗产就是庄户人家二十年的生活费,来说明贾府的奢靡呢?这倒是值得我们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