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易经残卷·小过》中古虞夏时代(草稿)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文言:(原缺)
断木为杵,掘地为臼,杵臼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
小过:遵循刚柔之道,死抱古法不放。《序卦》“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其信者,尊崇刚柔之道的人。信,成功的事例。仅见其成,未见其败也。
亨。利贞:彼此的会聚是好的会聚,大家都向名为君子实为圣哲的榜样人物学习,都遵循佗的那种宽柔。按理讲,彼此的这场会聚本不该如此,应该把那些执政抓起来治罪才对。之所以没有那样,那是民众们的不对。民众们错在太过宽柔,错在照着贤哲的样子做。同样是这种时候,同样是这种宽柔,这里的这些民众的毛病出在药不对症,而贤哲则做到了不失其时。
可小事,不可大事:即使是这些不是人的君上,佗们表面上也都还讲求宽柔,因此做些小事情还是可以的,即使冒犯了谁,也能被原谅。宽柔也。在以往,遵循宽柔之道,面对错误,只要对其强横强横,厉害那么两下子,就过去了。可惜这回不行了,哪怕对他厉害一百下子,也不好使,就是过不去,唯有动刀动枪才成。但民众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死抱古法不放,不知变通。上不正而又不能正其上,出头必逢重棒,是以不可做大事也。
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行过乎恭者,众无礼仪也。丧过乎哀者,众不再真诚,虚情假意也。用过乎俭者,奢靡成风也。“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者,行失类也,罕有人这样做也。
刚失位而不中:刚失位而不中,则不能用也,不能用而用之,穷也。光靠强横的态度是不能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动用武力才能摆平。仁而不武弗能达也,力度不够,不能成事也。
有飞鸟之象焉:有贤者因此远走高飞,另觅贤君,以尽其能。是以贤者临跑路时留下佗的话言说:“在这里不适合从政为民尽力,只适宜当个老百姓,图个自在吉利。”因为这里的百姓们还是相当好的,是以当个老百姓必会大吉大利。顺也。
初六: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文言:(原缺)
贤者之所以动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是因为好说好商量佗不听。宽柔之道虽好,然而上不正却不能用之正其上,贤者只能空叹“奈何奈何!天不佑我!”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过也。
文言:(原缺)
遇:誉也。启用或采用。这里转指贤者肯定他们的这种以武力解决问题的做法。
没有全都做错,还有一部分人的行事方式是正确的。因此那些个不是东西的君上得到及时的惩治。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文言:(原缺)
臣下以武力惩治君上,为了防备君上在日后报复自己,纵使君上已然顺从于民,也有可能被民众杀了。不过这样做的人必会有所损失,这不计后果的行凶之人又是何等模样的人啊?亦非善类也,下亦不正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文言:(原缺)
君上没有表现出什么过错。于是这位老兄认为他好,因此出来从政。这位老兄上任后,大刀阔斧,一心勤民,这些不称职的在上位者一见这架势,全都害怕了,不敢再用了,害怕他会来收拾自己。不该出仕而出仕,位不当也。可小事,不可大事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文言:(原缺)
穴:坟墓。这里指百姓像是死人,活死人,人家咋摆弄咋是,一丁点儿反抗都没有。
说好了到时候要给老百姓这样那样的好处,可是等他坐上宝座之后,啥都没了。出尔反尔,利用民心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文言:(原缺)
认为君上不对,不肯让他做自己的领导。贤者迫于民众们的压力,出来做事情,君上认为贤者错了。为了防患于未然,于是就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远走高飞。贤者的离去,导致君上的名誉大为受损,进而给他带来了灾难。
像这样的执政,迟早会被收拾。《易》曰:“亢龙有悔”。 文言:“穷之灾也。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众叛亲离也。极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