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Article 663 The donator may rescind the donation if the donee has any of the followings: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1. seriously infringing the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donator or close relatives thereof;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2. refuse to furnish maintenance obligation to the donator;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 refuse to fulfil the obligations under the donation contract.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The donor shall exercise its right of revocation within one year from the date from which it
knew or ought to have known of the cause for revocation.
本法条规定了赠与人在三种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首先,撤销赠与是指已经履行了的赠与,如果赠与没有履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人只要不赠与即可。 因此,撤销赠与必须会涉及到赠与物的返还的问题。而赠与物的返还通常是需要经过诉讼和执行程序的。
其次,本法规定的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情形是指受赠人与赠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不是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程度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达到什么程度算是达到了严重的程度法律没有规定,但如果侵害的程度达到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达到了犯罪的程度那肯定可以说是严重了。
第三, 关于“近亲属”的范围,法律是有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家庭成员仅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因此,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是不同的。最近在司法系统整顿中,我的一个朋友就非常担心,因为他的女婿在其司法局属下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为避嫌,他想让他的女婿调到别的律师所。原因是他没有搞清楚亲属和近亲属的关系,女婿的关系很近,但不是近亲属。
第四, 侵害的对象是近亲属的“合法利益”,如果是非法利益,那那当然不在此列。
第五,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中也有一个程度和部分的问题,即只履行了部分抚养义务或只履行了部分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是否可撤销赠与呢?这涉及到所附义务的价值大小及赠与物价值的比较了。详细请看??
第六,撤销权的行使只有一年,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