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我从没见过徐志摩和陆小曼这样不要脸的人
很少有人注意到的一点是,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入室弟子。梁启超认为他智慧超人,聪敏过人,是出类拔萃的才子,所以除了在家传授徐志摩知识外,还把他当成亲人一样对待,经常一起谈论天下大事,介绍社会名流和知名人士给他认识。
梁启超向来惜才、爱才,对徐志摩更是苛护有加,但惟独在一件事上梁启超对徐志摩非常不满,那就是徐志摩的婚姻。
徐志摩先与张幼仪结婚,感情也不错,但遇见交际花陆小曼之后,坠入爱河不能自拔。
陆小曼父亲乃前清举人,曾任参事,由于从小家教好,陆小曼本人文化修养极高、善诗文、多情趣,且高雅不俗、风度翩翩,虽已与参谋长王赓婚配,但并不如意,结识徐志摩后,不能自持。后经周旋,徐志摩与张幼仪协议离婚,陆小曼与王赓也解除婚约。有情人终成眷属。
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婚礼,此前徐志摩四处托人找梁启超作证婚人,梁启超推脱不掉只好答应。
结果,在婚礼上,梁启超宣读了一份“举世震惊”的证婚词: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梁启超此话一出,满座皆惊,天下哪有这样的证婚词,就差指着徐志摩和陆小曼的鼻子说“从没见过你们这样不要脸的两个人了”。
徐、陆羞愧难当,以至于徐志摩再三恳求梁启超给他留一面子,梁启超才罢休,继而长叹一声:“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对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这段婚姻,有人支持,说是追求自由的表现,不过更多的人是批评,认为徐志摩“大德有亏”,我们就这一点分析一下:
首先,徐志摩在没有正式离婚之前,就狂热追求陆小曼(早些时候,还有林徽音),在婚姻关系上,应是一种“缺德”的行为。
其次,徐志摩和王赓是朋友。
中国俗语说:“朋友之妻不可欺!”徐志摩之硬夺王赓之妻,拆散、破坏朋友的家庭,是不是大德有亏,这是十分明白的事。
据说,陆小曼其时已经怀孕,但经不起徐志摩的狂追和诱惑,偷偷跑到德国人开的医院,将自己同王赓的骨肉打掉。由于手术不好,落下终身不能怀孕的结局,亦可悲!
综上,徐志摩最终走向毁灭,虽说是一种偶然,但与他的滥情、婚姻不道德,破坏别人夫妻关系有着极大的关系。
那么,徐志摩为什么身居上海却一再飞往北京,以至于飞机失事而丧生?
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徐志摩虽然与陆小曼生活在上海,但是初恋、初婚的热烈感情很快就消退了,徐志摩又自作“非非之想”,恋起林徽因。
1931年11月19日早8时,徐志摩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他要参加当天晚上林徽因在北平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者举办“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演讲会……徐志摩生命的结束,竟然是为了赶到北京去听林徽因关于古建筑的一场讲演。
第二种:陆小曼染上毒瘾,生活极度奢侈,无限度花费,使徐志摩穷于应付。胡适劝他移居北平,收入较高,陆小曼又迟迟不肯答应北上,他只好每周飞往北平,在大学兼课……结果飞机失事而丧生。
梁实秋对徐志摩婚后的境遇,有这样的评述:志摩临死前几年的生活,确是濒临腐烂的边缘。不是一个敏感的诗人所能忍受的,所以他毅然决然地离开上海跑到北平。
很明显,徐、陆的婚姻,完全是咎由自取。对于这一点,徐志摩后来已经领悟到梁任公告诫的先见之明,他在《自剖》一文中说得很悲痛:
个人最大的悲剧是设想一个虚无境界来谬骗自己,骗不到底的时候,你就得忍受“幻灭”的莫大痛苦。
蔡元培为徐志摩写了挽联:
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
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飞机失事,自是“偶然”,但偶然中有必然:试想,如果不是为了赶赴北平听林徽因的演讲;如果不是因为陆小曼染上毒瘾,生活奢侈,有必要乘坐飞机到北平兼课吗?如果不是缺德滥情,“多所恋爱”,会有这样的结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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