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人和邓广铭周一良先生书札(1959)
[孙札]
灿然先生:《史记》出版说明及点校后记,偶有所见,汇录上呈。是否有当,敬希裁酌,并致敬礼。弟孙人和 十日
《史记》出版说明及点校后记,大体审慎。后记中有数节,似须斟酌。又讹文误字,校勘不精,刊印之时,务希详核。今分别举例如下:
(一)应须考校者。
《五帝本纪》“神农氏世衰”下,《正义》引《括地志》云:“厉山在随州随县北百里,山东有石穴。曰神农生于厉乡,所谓列山氏也。”其中有脱误。但《括地志》早已亡失,无从查对,只好标点作云云。(后记9叶下)
X 张文虎《札记》云:“疑有脱误。”作者盖因袭其说耳。其实张氏考之未审。此文“曰”字乃“昔”字之误。馀文尚顺。《荆州图记》云:“永阳县西北二百三十里厉乡,山东有石穴。昔神农生于厉乡,《礼》所谓烈山氏也,后春秋时为厉国。穴高三十丈,长二百丈,谓之神农穴。”(《太平御览》七十八引)《括地志》所本,《荆州记》前数语,亦微有省脱,而“曰”当作“昔”,则信而有征。
《项羽本纪》“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下,《正义》引《括地志》云:“故邾城,在黄州黄冈县东南二十里。本春秋时邾国。邾子曹姓。侠居至鲁隐公徙(蕲)。”“侠居”下有脱简,只好标点作“故邾城在黄州 黄冈县东南二十里,本春秋时邾国。邾子,曹姓。侠居。至鲁隐公徙(蕲)”。(后记10叶上)
按颛顼之后有陆终,产六子。第五子名曰安,别为曹姓。其后裔名曰侠(或作挟)。武王伐纣之后,封侠于邹(即邾),为鲁附庸。春秋时进爵为子。侠传二十九世,战国时楚宣王灭之,移邾于黄州。汉以为县,属江夏。故《汉书·地理志》“江夏郡邾县”,《说文解字》“邾”字注,皆据徙后汉县而言。其古邾国,则见《汉志》鲁国驺,《说文》“邹”字注中,分别清晰,有条不紊。(邾国旧无专载,因检括群书,述其概况。)明于邾国变迁兴亡之概况,则此文亦可以推测矣。“侠居”下诚有脱文,然“侠”是人名,理在不疑,应加人名符号。“居”下疑脱“邾”字,似亦不当从“居”字断句。又鲁隐公当作鲁共公,此后人妄改者。
(二)讹文误字。
封舜于高辛。(后记1叶下)
“舜”当作“挚”。
“其母为取室”下,《正义》云云。(后记10叶上)
此是商瞿无子事,见《仲尼弟子列传》,不知何以误入《孔子世家》。
[邓札]
编辑同志:你部寄到历史系的《史记》标点本出版说明和点校后记,我全都看过了。仅有一点小意见,写出供参考。
1、出版说明第一段第三行说“他家世代做史官”,此句似应酌改。因为《太史公自序》中追叙其远代祖先之事,殊不足凭信,其可信的只是从其父司马谈才任史官之职。“世代”二字应改。
2、出版说明第一段第七行,“要他继承祖业”句,也应稍改。因为,既非“世代做史官”,自然只能从其父说起了。
3、点校后记第六页后面第九行,“禁不得祀。明星出西方。”说明中讲系根据岑仲勉《两周文史论丛》中之说而这样断句的,并讲岑仲勉有许多正确理由,所以依据他的意见而如此断句。实则,岑氏此说乃是从日人藤田丰八剽窃来的,乃一极端不通之谬论。因为,果如其说,则“不得”即“浮屠”或“吠陀”,是则秦代不但佛教已传入中国,且必已为广大人民所信信奉,其香火必已遍各地矣,此万万不通之论也。(“禁不得”如何,乃汉以来律令中习用语,《史记》此下容有脱文。)希望此处改用别种断句法。
此致
敬礼!
邓广铭 六月十六日
[周札]
同志:看了《史记》点校后记,有几点意见,提供参考。
一,第一页“兼采诸家绪论”这句话里的“绪论”是文言用法,放在口语里就成为当作“序言”解的“绪论”了,便讲不通。
二,第三页解“左右”为“横竖”,似无据。这是元以后用法,元曲中习见,但以前恐不如此用。
三,第六页的“将非”当即“将无同”的“将无”,“其人”指项氏,意谓“恐怕还需他们”。
“禁不得祠”句岑氏解说不确,日本人早已讲过,已有人加以辩驳。
琐屑意见,不一定对,请指正。
敬礼!
周一良 五九.六.十九
[整理附记]
点校本《史记》的出版说明,由宋云彬先生于1959年5-6月间起草,初稿完成后,按照金灿然先生要求,分作两篇出版说明和点校后记两篇,宋云彬先生毛笔手写原稿今存。据宋云彬1959年6月日记,“金灿然对《史记》出版说明甚满意,嘱油印分送专家提意见。”(《红尘冷眼》500页)“(叶)圣陶送回出版说明等,改得很好。”(同上,502页)“圣陶谓予所写《史记》出版说明及点校说明皆佳,且有必要。然伯翁(王伯祥)、(陈)乃乾则皆不以为然云云”(同上,505页)除了日记所记,档案所存,尚有孙人和、邓广铭、周一良等先生的意见信函。
意见主要集中于点校后记的举例和解说。根据孙人和先生的意见,出版时删去了所举《五帝本纪》“神农氏世衰”的例子,而关于《项羽本纪》“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的意见,则未被采纳。邓广铭先生关于对太史公先世的表述的意见,周一良先生对不能将“左右”解释成“横竖”的意见均被采纳,举例后删去了“其实'左右’如同现在口语的'反正’或'横竖’”云云一段解释文字。关于《秦始皇本纪》“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一条,邓先生和周一良先生意见一致。点校后记原稿这段文字如下:“有人认为明星就是灵星,《封禅书》说汉高祖令郡国县立灵星祠,可见以前也有过祀灵星的灵星祠而给秦始皇禁废了的。这样说,应该以'禁不得祠明星’为句,可是下面'出西方’三字就落空了,于是有人说'出’上脱一'星’字,星指彗星。近人岑仲勉认为应该以'禁不得祠’为句,'明星出西方’为句,明星就是彗星”,'禁不得祠’同'明星出西方’是两回事。他有许多理由(详见岑著《两周文史论丛》),我们认为正确,所疑标点作'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正式出版时,根据二位先生的意见,删去了此条举例,但正文标点仍维持了“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的断句(点校本2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