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 冲锋在前 最基层的环保执法者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 玄新华...

玄新华,男,中共党员,2015年加入环保执法队伍,现任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多年来他一直坚守在环保一线从事最基层环境执法工作,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多次参加环保部组织的环保督查帮扶工作,尽职尽责完成督导帮扶任务。
注重学习,强化本领
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作为履行环境管理职责最基础、最基本的支撑力量,作为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是环保部门的立足之本。自参加工作起,玄新华同志就特别注重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自己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环境监察工作者,不仅要具备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政策法规的素质,而且要善于利用法律这把“刀”, 秉公执法,依法行政。随着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面对全新的局面,他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冲到最前面,敢于碰硬,甘于奉献,想办法,出主意;在案件处理方面,亲自进行调查核实,走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诉求,调查案件的真相,和相关企业协调,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在2020年全国执法大练兵活动中,积极学习,认真答题,主动帮助名次靠后的同事梳理错题,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
尽职尽责、任劳任怨
自参加工作以来,他能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无论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他都是干一行爱一行,一心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各项工作想在前、干在前,任劳任怨,最脏最累的活总是抢着干,积极参与夜查,取水样,爬烟囱,钻地沟等工作总是抢在最前面,充分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尽小者大,积微者著”。5年来,在复杂的执法环境和浮躁的社会环境中,他始终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责任和义务,对每一起环境违法行为慎重对待、严肃处理,不遗漏一起环境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着一方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
2020年7月,按照环保厅统一部署,赴德州市开展驻点督查。当他接到督查工作通知后,首先利用网络,请教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如何在检查企业中发现问题,从哪些方面入手检查等进行了交流。同时将一些实际经验运用到具体工作中,采取到全市各个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学习、与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人员交流、参加环保部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了业务能力的提高;在强化督查中采取边工作、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的方式,做好日总结和周总结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通过整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出色的完成了此次督查任务。
2020年9月,环保部在岱岳区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活动,他顶着烈日酷暑,每日跟随帮扶组深入企业,学习先进执法经验的同时,处理督办帮扶组每日反馈的问题,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服务意识,帮助企业积极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处理。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环保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但他把压力变为动力,加班加点,因为监察大队其他执法人员普遍年龄较大,他主动担起各类系统上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维护等工作,就是这样一个人,默默无闻地坚守在环保工作一线,当组织需要他的时候,没有一句怨言,放下手头的活,毅然挑起另一副担。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豪言壮语,也许这就是对他最好的理解,“爱岗敬业不是一句话,而是一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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