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二十四篇】第七篇
七、机争篇
机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机。故令其逆势,使我代其之形,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机者也。
时可迂直,事可迂直,言可迂直,思可迂直,意可迂直,利可迂直,道可迂直。迂其可迂,直其可直,变其迂直,然后迂直。万事迂直争于机要,迂直之法犹如夺标。凡争机之法,在于机先,在于明察,在于微不足道。他人所鄙,他人所不见,然后独见也。
是故悠游而趋,日夜不息。探察毫末,万道可行。百事而争利,只为佔机之先。然人有所疲,物有所损,劲者之先,疲者之后,其争则量力而至,不可不知。争利一百,不赌百数,先得五十,后待机变,是以争利,领人之先也。故机争为利,机争为危。举财而争利,则势险,薄财而争利,则机不可待。
是故商无广财则亡,无活财则亡,无积财则亡。商机不在一,资财布广则财活,活财则有积也。故不知诸商之谋者,不能交争;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地形者,不能行商;不能得乡材地缘者,不能得地利。
故机以分移合变为奇,以时地形势为度。以益动,以度其可用之奇,终归于正也。
故其争疾速,其布徐序,进若决堤,效若涟漪,整若坚石,难测如天,动如惊雷。围地布眼,开源布利,权机整备而动。先知迂直之奇者胜机,此机争之法。
人不相劳,故为交易;物不相通,故为商旅。夫交易商旅者,所以替人之奔劳也;人既专一,则本事不得独缺,生活不得独虑,此分合众力之法也。故农业时代多任劳,工业时代多任智,商业时代多任惠,服务时代多任乐,所以变人有其本,变时有其因也。是以度时因人而制变,故商制可夺气,商誉可夺心。
是故有雏长壮坏寂五气之机也,雏气生,长气盛,壮气熟,坏气崩,寂气灭。
故善用机者,避其盛熟,欺其初生,谋其崩灭,此治气也。
以制谋质,以贤谋全,以惠谋善,以整谋缺,以益谋利,此治心者也。
以借谋资,以地谋合,以人谋势,以迂谋直,以便谋逸,此治力者也。
无逆众人之意,无争众人之口,善导潮流之向,善立时势之恩,此治变者也。
故用机者,争议勿向,高情勿逆,短利勿从,得众勿争,不义勿拾,失机勿留,糜资勿恋,围地必阙,此用机之法也。
故曰:围九握其一,是能握机,明主自能演其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