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背后追打者推挡在地致其死亡获刑12年,二审开庭未宣判,当事人妻子:他本能避让,追打者扑空摔地

△案发前王红顺与妻子王艳慧合影

2020年12月11日,备受关注的“男子将背后追打者推挡在地致其死亡”一案在河北省邢台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日并未宣判。

此前,河北省清河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王红顺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王红顺不服,提出上诉。

一审法院:故意伤害判刑十二年

河北省清河县检察院指控,2019年10月20日,被告人王红顺、朱某和朋友宋某等人在电梯内和郁某发生口角,后朱某和郁某发生打斗,朱某将郁某打倒在地,并踹其头部,打斗过程中王洪顺将郁某手机夺走,后宋某彬将朱某拉走。

郁某起来后和王红顺发生争执,双方在一楼大厅发生互殴。后王红顺走出大厦,走到大厅门口的坡道处,郁某追上王红顺,要打王红顺时,被王红顺反制倒地昏迷。宋某拨打120、110,郁某被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清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郁某符合颅脑损伤(脑干、颈髓)致心肺功能衰竭死亡。

2020年8月底,河北省清河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王红顺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当事人家属:事实不清希望公平审判

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的时候,王红顺的妻子王艳慧称,他们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认为判决与事实不符,是“天大的冤枉”。

其称,“王红顺跟朱某、宋某他们下楼时,一审认定是王红顺他们发生口角了,其实是郁某跟朱某发生口角,事实不清,表述不清楚。还有朱某踹郁某的头部时,没有指出王红顺只是劝阻没有动手,判决书一概而论,说他们是互殴。判决书里还说王红顺出大厅时打了郁某一拳,这都是与事实不符,视频上根本就没有一拳。”他们觉得王洪顺被判12年太冤。

为此,王艳慧从未放弃过申诉机会,积极配合、搜集证据,力求为王红顺争取新的判决结果。

这次二审没有当庭宣判,王艳慧有些失望,她希望二审法官公平公正,依法宣判。

王艳慧称,这件事对她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为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现在生活比较紧张,大女儿提出辍学,想供弟弟上学。“姐姐的压力比较大,她自己想不读了,可是我想让她把高三读完。因为他爸爸文化水平低,对他人生有限制,我想让孩子把大学上完。 ”

对于网友关于她“会改嫁”的调侃,王艳慧表示,自己会一直等丈夫。

律师:被害人自身失误占比很重

王红清的辩护律师殷清利认为,本案中被害人郁某死亡结果是其重大失误造成,即本案被告人王红顺并未实施攻击性的暴力行为,在导致被害人死亡发生的多重原因中,被害人自身失误占据相当的比重。

殷清利还表示,他认为此案改判的几率很大,因为案发前,郁某就有两次因为头部受伤住院,他认为郁某死亡的因素应当将这部分考虑进去。

此外,郁某有过违法记录,他曾因为打架、辱骂他人被刑拘,证明这个人有一定的危险性。

对话 王艳慧

【1】希望依法宣判

潇湘晨报:二审的结果怎么样?

王女士:二审当天没有宣判,大概情况我听律师说了。

潇湘晨报:你没在现场?

王女士:庭审的时候没有直播,也没有让我们去旁听。好多朋友都想去看一下到底是一个什么结果,可是不让旁听。我想不通,为啥别人都能公布,咱们就不能直播?

潇湘晨报:没有去庭审现场,这些情况如何得知?

王女士:律师告诉我的,宋某和朱某也告诉我了。宋某在二审法庭上给法官跪下了,说王红顺确实是冤枉的,他从石家庄来到清河,短短一天就被判了12年。

潇湘晨报:你的诉求是什么?

王女士:希望二审法官公平公正,依法宣判。

【2】扑空后摔在地上

潇湘晨报:案发当天是什么情况?

王女士:那天,朱某过来说是去清河羊毛市场办点事,没有车,让我们帮忙出车。在亿力大厦里边,朱某、宋某和王红顺他们进了电梯之后,说话声音大。郁某就说他们声音大,对他们进行了辱骂,郁某当时是喝酒状态。

因为宋某是本地人,就问郁某你说谁呢?然后郁某说我没说你,他就指着朱某,说是朱某。朱某说你干嘛骂我?然后他们俩就因为这打起来了。

在这期间,只有朱某在跟郁某互打,王红顺、宋某几个人都是在劝阻,根本就没有动手。电梯里边不是有视频吗?能 特别清楚地看到,王红顺他什么也没有做。

潇湘晨报:判决书上认定是他们一起动手。

王女士:一审判决书说的不对,完全不对。有视频为证,王红顺没有动手打人。

潇湘晨报:后来王红顺为什么抢郁某的手机?

王女士:我们看到的视频显示,他们出了电梯,郁某和朱某他们俩互打,王红顺在劝他们。之后,郁某站起来拿着手机好像是要叫人,王红顺的意思就是说都谁也不认识谁,本身就电梯里发生的小事,没必要闹大,(就把他手机抢过来了)。

从酒店出来以后,王红顺也没有推搡郁某,只是在拉扯劝架,没有推搡。

潇湘晨报:然后呢?

王女士:郁某把王红顺打了之后,把他强行拽到大厅,猛地把王红顺推倒在地。王红顺后脑勺磕地,然后反弹起来。郁某又对王红顺拳打脚踢。王红顺为了不让自己人身受到伤害,反抗还击了郁某。 还击之后,看郁某已经被制服,王红顺就起身了。他本来就不想打架,想着息事宁人,就走掉了。

王红顺走出大厅后,郁某追了出来,大厅往下走是个斜坡,郁某从后边追出来,举起拳头高跳,想从后边袭击王红顺。

王红顺也不管是谁,他也是本能的躲闪,王红顺一直在连退,往后退了三四步,然后郁某就给扑空了,扑空就摔倒在地了。 郁某头着地了之后,侧了个身,侧身之后他就没有起来。

潇湘晨报:有采取什么抢救措施吗?

王女士:一开始朱某怀疑郁某是不是要讹他们。本身在电梯里边,郁某就跟朱某说你有本事你打死我,指着自己的头就说你打死我。郁某就想惹事,想赖他们。

朱某他们就说是不是在那装的,不起来。后来王红顺说看着也没什么事,就把自己手中郁某的手机给了宋某,让宋某还给他,还给他之后宋某看他还是不起,是不是真有问题,然后他们几个商量着就给他打了120,打了120后他们自己又报了案。民警来了之后,然后他们才跟着民警走的。上面写的是警察把他逮捕的,这都不是事实。

【3】家属认为判12年太冤

潇湘晨报:一审你丈夫被判了12年,你怎么看?

王女士:我感觉他就是冤枉的,他是天大的冤枉。

潇湘晨报:为什么这么说?

王女士:王红顺跟朱某、宋某他们下楼时,一审认定是王红顺他们发生口角了,其实是郁某跟朱某发生口角,事实不清,表述不清楚。还有朱某踹郁某的头部时,没有指出王红顺只是劝阻没有动手,判决书一概而论,说他们是互殴。

判决书里还说王红顺出大厅时打了郁某一拳,这都是与事实不符,视频上根本就没有一拳。这些打人的描述其实都是与事实不符的。

潇湘晨报:你认为这个案件的争议点是什么?

王女士:我认为最大的争议点就是他不应该就这么判。一审法庭上笔录员记录的都不是事实,他没有全部听信采取双方的辩护、证据等。而且我对判决结果也不满意,判12年,太冤。

潇湘晨报:为此提出上诉?

王女士:是的,听到一审审判结果后,我就想马上上诉,就一直在搜集二审的上诉证据。

【4】朋友主动给我们捐款

潇湘晨报:王红顺平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王女士:王红顺是一个特别老实、诚实的一个人,对朋友有求必应。几年前,我们自己在石家庄做生意卖电动车。他朋友都是八小时制的正常班,有一次他朋友家里需要安空调,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有时间么,本来我们要去送货去了,王红顺却答应了朋友,说朋友轻易不张嘴,空调几年才安一回,咱们这货晚送一天没事儿。他对朋友都是这样,有困难就会主动帮忙。 他反正就是个实实在在的人。

现在我们条件不好,因为我自己一个人在石家庄带着两个孩子,大的今年马上要高考了,小的今年上初一。王红顺进了看守所之后,我借了好多钱。他的很多朋友都在极力地支援我们,给我们捐款。

潇湘晨报:王红顺平时做什么工作?

王女士:他一直在我们老家保定给他哥哥帮忙,收废旧。2008年他爸爸上班骑电动车,然后让车给撞了,身体一直不好,然后脑袋开颅了两次,他为了照顾他爸爸,所以我们开始两地分居。

潇湘晨报:他平时喝酒吗?

王女士:也喝酒,但开车一般不喝,这次到了清河后明显是喝了酒了。他喝了酒一般是不闹事、话也不多,找个安静的地方就去睡觉了。

潇湘晨报:王红顺和朱某、宋某怎么认识的?

王女士:他跟朱某是之前做毛线生意的时候认识的,两人认识了有10来年,确实是挺好的朋友了。和宋某这次是第一次见。

我听朋友们议论,这次发生的事发生了之后,其他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说——准是朱某闹事了,王洪顺不可能打架,好几个朋友都这么说的。

【5】不会改嫁等他出来

潇湘晨报:这件事对你的影响是什么?

王女士:我们一家没有了生活来源,虽然我上着班,但一个人负责两个孩子,要还房贷,还有生活上的电话费、暖气费、燃气费等支出,以及孩子的学杂费,而且高三的书本费特别的多。王红顺的爸爸还在老家,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没人照顾。

潇湘晨报:家庭成员的状态现在怎么样?

王女士:大女儿受到的影响比较大,因为她知道我们现在生活来源比较紧张,就提出辍学,想供弟弟上学。姐姐的压力比较大,她自己想不读了,可是我想让她把高三读完。因为他爸爸文化水平低,对他人生有限制,我想让孩子把大学上完。

儿子比较小,今年刚初一,到一个新的学校,好多他的同学都不知道他家里面的情况。

潇湘晨报:如果二审宣判没有达到你的诉求,你还会继续起诉吗?

王女士:我会继续申诉。

潇湘晨报:你对未来的生活有什么打算吗?

王女士:将来不管他怎么判,我现在虽然难,但不管王红顺判多少年,我都等着他出来。有人在网上说了,有可能我会改嫁,会成别人的妻子。

现在我要说的是王红顺,他不是坏人。我要一直坚持到底,不管他判多少年,我等他出来。

潇湘晨报记者 欧俏妤 温艳丽 实习生 刘颖婷 田思敏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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