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学案究竟该由谁来编写
李炳亭
导学案怎么编才好呢?这个问题,从根本上取决于我们的学生观。
小编去学校的时候,看到不少学校,用的是某某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导学案”,这样看似方便,但实际上,还是没有真正理解导学案的存在价值。
小编以为,导学案首先是学案,与教案或练习册有着本质的区别。既然是学案,那么,它的编写者究竟是谁?一定要好好思考这个问题。
导学案该怎么编?相信看完下面这篇文章,您就会有自己的答案了。
传统教学赋予教师“绝对权利”,当教是教学唯一的形式时,教师同时还在扮演着绝对的“权威”。由教师设置“教学计划”、“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掌控“教学进度”,选择“教学方法”,并决定哪道题该讲,乃至于讲多久、讲几遍、如何讲等,一切均不容置疑。传统教学模式在赋予教师“绝对权利”的同时,必然意味着在毫无保留地剥夺学习者的权利。此消彼长,学生不会学是再正常不过的现实了,学生对教的“绝对依赖”很容易找到根源。
是谁赋予教师教的权利?问题源于大工业时代,伴随着现代学校的出现,当社会需要大批知识人才时,“同质化”和“统一化”相比个别化显然更有效率,而教师作为知识的源头和真理的化身,理所当然地肩负着灌输知识的使命!
然而,传统教学正饱受诟病,其培养的“人才”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当教学有意“割裂”与社会、生活、人生的关联时,教育则很容易因为“失血”而更加孱弱不堪。我们培养不出真正的人才,是源于我们的教育观念仍然停留在一百年前,还处在一个专制和被专制,或者说主导和被主导的时代。
传统教育和现代教育的分水岭是“自主”。如果没有自主,就不会有合作和探究,当然也就没有真正的学习、成长、发展,甚至可以说没有真正的教育和教学。
什么是自主?自主是指自己做主,不受别人支配。心理学中自主就是遇事有主见,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什么是自主学习?自主学习是将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学生的独立分析、探索、实践、质疑、创造等方法实现学习目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自主学习要求施教者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同时辅之以必要而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使儿童和青少年通过自主学习,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生活、学会交往、学会劳动、学会生存,具备与现代社会需要相适应的学习、生活、交往、生产,以及不断促进自身发展的基本素质。
通过对自主和自主学习两个概念的基本阐释,则不难理解“把学习交由学生”这个主张究竟意味着什么?
它的常识性要求是:把学习过程交由学生,把合作、交流交由学生,准许学生以“个人化”方式去探究和体验。
然而,这还远远不够。当我们真正开始尊重每一个学习个体的差异性时,还必须清楚,统一学习任务、学习目标、学习计划、学习方式就是有悖于“差异”,关键是它严重地有悖于“自主”。正确的做法是,以小组为学习单位,在组长的带领下,由成员商议学习方案;再开放点,由每一个成员“为自己”制订学习方案。前一种很像几个人联袂外出郊游时的商议方案,后者等同于一个人单独的出游计划。而教师身在其中,可以做必要的提示,就像当你出行时,家人给你建议一样,唯一的不同在于,教师不完全是家人,他应该选择和你在一起体验学习,因为他同样是一个学习者、发展者,是平等中的首席。
就导学案而言,远没有通常想象的那般复杂,教师完全可以放手让学生去编。导学案的核心是围绕学习目标,明确学习任务,形成学习计划,乃至于学习过程本身就孕育着学习成果,它应该最大可能地体现“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学生”的学习认识。当然,同伴(包括教师)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大展示和小展示这种学习形式的出现,既是为了满足交流,更是学习成果检阅的需要。
把导学案的编制交给学生,我的建议是,假如是以小组形式完成的,那么,不妨先让组间交换,然后相互碰撞、交流、修订,直至形成一个大致认同的相对完善的方案;如果是以个人形式完成的,那组内成员可以相互交流和提示,直到“最适合”自己为止。
总之,教师千万别忘了谁是主体,谁是学习的主人。
不管是导学案,还是什么案,都必须把握教育规律。教育规律是——“让他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