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学强课提质 山东明确12项教学质量基本要求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日前,我省出台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课程教学实施,全面提升普通中小学育人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计划通过三年努力,构建起优秀课程资源和师资支撑体系和健全的制度环境,在区域内形成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充满活力、全面提升的良好教学改革局面,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方案》聚焦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围绕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从“学校、教师、学生”三个维度,“课程、教学、课堂”三个层面,提出了增强师资能力、落实课程方案、开发精品课程、打造高效课堂、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丰富教学资源等针对性举措。我省要求重视艺术、体育、劳动教育,不得随意挤占、减少课时。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中学生实验操作比赛,拓宽学生通过动手实践、体验探究获取知识的渠道。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指导学校开发基于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设立学生自主选课学习日。

实施方案就打造高效课堂提出要求,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新授课均应安排一定时间开展随堂监测反馈,提升课堂效率,依此布置课后作业、修正教学方法、进行课业辅导,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在改进教学方法方面,推进跨学科、大单元教学,义务教育学校各门课程原则上要安排10%以上课时设计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定期开展跨学科教学优秀案例征集推广。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活动,大力推行小组合作探究学习,提升学习综合效应。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须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相关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实施方案》突出了以下多项创新:一是立足源头,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将教学质量提升的重心放在校内和课堂,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提出学情会商、学业述评、随堂监测、精品课程共享等措施,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二是系统设计,让教师在课堂应教尽教。突出强调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法改革,围绕教学效率提升,对课程建设、课堂模式、教学方法、资源调配等重点环节提出了工作要求;三是标准明确,让教学成效可评可测。根据课堂教学实际,研究制定了12项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为测评教学质量提供了衡量指标。

【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试行)】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照课程方案组织教学,不得超标教学、提前结课备考。

3.课堂教学效果随堂监测达标率达到80%以上。

4.在区域学业质量监测中各学科合格率达到中等以上或逐年提升。

5.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6.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良率逐年提高。学生近视率比上一年度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7.学生每天校内中等强度及以上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至少熟练掌握1项体育技能。

8.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学生达到9小时。

9.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会唱主旋律歌曲。

10.学生具备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和品质。

11.教师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存在违背师德师风的问题。

12.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本文来自“半岛都市报”,仅代表作者观点。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