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资管40亿产品爆雷,是何原因所致引关注
产品违约原因及底层资产情况,管理方鹏华基金和代销方工商银行未做解释,成为最大谜团。
出品|每日财报
作者|周天一
近年来,资管产品频频出现的兑付事件让不少投资者连连“踩雷”,这次“暴雷”的是鹏华基金旗下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华资产”)。
据《每日财报》了解,由鹏华基金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工商银行代销的“鹏华聚鑫1号-25号资管计划产品”已全线违约,25只产品总规模或超40亿元,资金缺口或超20亿元。
10月16日,鹏华基金旗下鹏华资产官网发布公告称,目前,该系列产品相关兑付工作正顺利推进并基本完成,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10月18日,据媒体报道,聚鑫系列产品正式违约后,代销方工行紧急拿出一份兑付方案,承诺今年10月20日兑付本金的50%,另外48%的本金转为工行理财,2%本金作为该理财的收益,1年后到期兑付。
值得注意的是,该系列产品的违约原因及底层资产情况,管理方和代销方未做明确解释,成为最大谜团。
据官网信息显示,鹏华资产是首批中国证监会核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于2013年1月4日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亿。
截至2020年9月底,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约368亿元人民币,产品累计发行数量1188只,存续产品数量242只。
《每日财报》通过部分投资者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了解到,其中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早在7月就已到期,但此后曾多次延期。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鹏华资产股东的鹏华基金也在10月16日披露公告称,关注到有关媒体关于鹏华资产管理的聚鑫系列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报道,亦收到关于该资产管理计划的问询。鹏华基金理解和支持鹏华资产本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作出的相应努力和安排。
据《每日财报》了解,鹏华聚鑫系列100万起投,限期6个月滚动发售,银行提示风险等级为PR3(风险适中),自今年7月开始,25只基金陆续到期,但投资者等来的却不是承诺中4.1%的年化收益率。
8月14日,鹏华资产发布了产品提前终止公告,公告表示,投资管理计划拟提前结束……最晚于公告出具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分配。
然而,30天之后,另一份分配延期公告不期而至。
在这份新的公告中,鹏华基金方面称:一定比例的资产已经完成变现,但仍有个别资产存在嵌套结构,回款需要一定时间;个别资产原定交易策略为持有至到期,询价卖出需要一定调解;个别资产的变现回款处于清算在途状态。
基于以上原因,该计划尽可能在延期公告发布后40天内执行分配。
据公开报道,部分投资者透露,在历经两次延期兑付后,10月,工商银行方面发布“口头通知”:无法顺利兑付,并紧急拿出了一份“强势”的兑付方案。
在上述工行的兑付方案里,其承诺今年10月20日兑付本金的50%,另外48%的本金转为工行理财,2%本金作为该理财的收益,1年后到期兑付。
《每日财报》注意到,这样的兑付方案与“不得承诺保本保息”监管条例明显相悖。此外,接受此方案的投资者不仅无法拿到年化4.1%的收益,还要忍受一半的钱一年后才能拿到。
但据公开媒体报道,不少购买了鹏华聚鑫产品的投资者已经签署了该协议。而这背后是,如按照目前的产品清算进度要求清算,投资者仅能获得相当于本金60%的返还金额。
为何固收类产品出现如此大的亏损,底层资产到底是哪些标的,面对诸多疑问,鹏华资产不仅没有发布公告,而且面对质询也守口如瓶。
聚鑫系列产品在运作期,相关运作报告就无从查询,在产品无法兑付后,代销方工商银行、管理人鹏华基金也没有公布投后报告、季度、年度等定期报告。
工商银行告知投资者可自行登录管理人官网查询,而鹏华资产则告知投资者:相关投资报告只提交代销方工商银行,不直接提交给投资人。
而与鹏华资产、工行的答复相反,在产品合同中,明确要求资产管理人披露运作期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并将有关信息发布在资产管理人官网以供查阅。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多位投资人者的身份信息无法注册鹏华资产官网账号。对此,鹏华资产的解释为:该投资者为代销机构工商银行客户,其身份信息被系统自动屏蔽,因此无法通过官网渠道查询上述报告材料。
对此,工行方面的解释似乎比鹏华资产合理一些,工行方面表示:未经管理人允许,工商银行作为代销机构,即无权要求管理人提交有关报告,也无权擅自决定将相关报告对外公开。
工行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不管鹏华基金是否给工行提供了报告,工行都不能给投资者看,要看报告还得找鹏华基金。
而根据产品合同,“资产管理人需披露运作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并将有关信息发布在资产管理人官网上,以供投资人查阅。”这一点被明确要求。
据鹏华资管官方网站披露的数十款产品的信息,“聚鑫”系列16号,C系列产品成立日期均在2017年之前,而“聚鑫”1~15号,聚鑫A,聚鑫B或均早于2017年。
所以,工行所代销的鹏华聚鑫系列,貌似是银行“短贷长投”的类资金池型产品。按照修改前规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将延续至2020年年底,届时金融机构存量产品需整改完成,且不得新增产品。
据鹏华资产官网,公司曾于8月14日披露《鹏华聚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公告》,并指出终止原因为“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综合考虑聚鑫系列产品的整体管理。”
在《鹏华聚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配延期公告》中,鹏华资产也表示,由于“部分资产存在嵌套结构,回款需要一定时间……个别资产的变现回款处于清算在途状态”。
种种证据表明,此次暴雷或是因多重嵌套结构及“短贷长投”所致。此外,据公开报道,工行客户经理向部分投资者确认,该系列产品曾买入海航债券。
而在今年4月中旬,11.5亿元海航债券的“强行延期”,让海航系债务风险浮出水面。在债券延期兑付的背后,浮现的是海航集团的债务风险。
由于近年来过度扩张,引发了海航流动性风险;杠杆率较高,盈利能力显著下降,在疫情的冲击下,集团核心航空企业经营压力巨大,目前海航集团未到期的债券存量规模逾百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