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经》·棍法总论篇(7)
以武学打开世界
原文(151)
“左右来俱有拍位”。右在偏头关①时,得之教师林琰②者,其诗曰:“壮士持金枪,只用九寸长,日日打一转③,好将见阎王”。
【词解】
①偏头关:山西省内一处地名。
②林琰:琰,音演,一种玉名。林琰,明代武术家。曾与俞大猷有过武技上的交流,但林琰所论及的“拍位”,是枪术上的内容,故其诗曰“壮士持金枪”。其拍位图亦是枪圈之法。
③转:此处指的枪圈之法。
原文(152)
三教师原来是一家。
释义:
三教师,指的是李良钦、刘帮协、林琰三人。这里所说的三人一家,是指棍法中的“拍位”技法相同,既是所有棍法都必须掌握运用的技巧,也是所有器械都必须遵循的运用规律的要诀。
原文(153)
千言万语,不外乎“致人而不致于人”①一句。李良钦之所以救得急者,都是前一下②哄我去,然后转第二下来接救,故救得速③,故能胜也。
【词解】
①致人而不致于人:致,通制。全句意为制伏别人而不被别人所制伏。
②前一下:指开始的第一下动作。
③救得速:救者,因其第一下是哄我打去,故第二下日“救”。救得速者,以其第一下是哄骗之法,而未尽势尽力,所以能救得速。
原文(154)
不外乎①“后人发,先人至②”一句,不外乎“不打他先一下,只是打他第二一下③"。
【词解】
①不外乎:此句指的是三位教师的拍位理论的中心的含义。
②后人发,先人至:意即我的进攻在对方进攻之后,然而却能先于对方的进攻而先行击中对方。
③不打他先一下,只是打他第二一下:先一下,即第一下。
意为他第一下向我打来时,不要尽势尽力地立即还击他,要在他第二次向我将打来时,我才以快速有力的招法,后发先至还击他。
释义:
此句意义与上句相同,而句法相异。“不打他先一”下”乃是为了防止他“前一下哄我去”;“打他第二一下”,乃是为了使他发力尽势,不能“救得速”。如此反复论说,乃是为了“致人而不致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