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政治:上梁山为何要纳投名状?
好汉林冲逼上梁山,被王伦讨要“投名状”。时乖命骞,多次不遇。后得杨志成全,王伦才勉强收留林冲,排名最后。自此,林冲和王伦结下梁子,也才有了后来晁盖上山时的火并王伦。可以说,投名状事件为林冲在梁山的失意埋下伏笔。那么,投名状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呢?
林冲风雪山神庙
投名状以非法行为做保证,是向非法团体宣誓忠心的契约书。梁山本身属于非法暴力群体,向新加入个体索要投名状,意在强化组织内聚力,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和反社会倾向。其本质属于身份绑架,阻断入伙者回归正常社会的后路。这种身份绑架从政治、经济、伦理多方面将团伙成员和正常社会隔绝开来,使得团伙成员时刻面对正常社会的围剿,身处危机之中。投名状也正是通过制造广泛敌对的方式确保非法组织的向心力,以及组织整体对团体成员的绝对控制。
投名状
投名状以反社会非法行为为前提,交纳投名状意味着对所处正常社会政治环境的对抗与破坏,为社会主流法理所不容。梁山主流群体多为杀人越货的强贼,亦或是徇私枉法的奸佞,或者是被人算计被迫入伙的豪强。其中,晁盖等七人应该算是非法抢掠的强盗,武松、鲁智深等算是任用私刑夺人性命的过失公务人员,柴进、戴宗、蔡庆等人则是典型的徇私枉法之徒。至于卢俊义、金枪将徐宁、美髯公朱仝,以及霹雳火秦明则是被宋江等人栽害,不得以入伙的国家公职人员。他们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或者源于个人原因,或者囿于贼人的算计,为当时社会法理所不容。不得已,落草为寇,苟且偷生。
三打祝家庄
梁山不事生产,其经济供应主要以抢掠官民、商贾财物为主。作为强盗,既然为国家主流社会政治所不容,且是国家力量绞杀的对象。经济方面很难以正常的农业生产或者商贸活动维持团体的正常运转,烧杀掳掠才是水泊梁山的主要经济来源。从七星聚义开始的所谓“智劫生辰纲”,到后来的攻打大名府、三打祝家庄,剿灭曾头市,以至于攻陷高唐州。虽然各种缘由无不冠冕堂皇,但其本意在于抢掠财物,非法获取生活资料,为对抗正常社会组织的隔绝、打击积累物质基础。
替天行道
尽管梁山后期,以宋江为首打出“替天行道”大旗。但却无法改变其反社会、反文明实质,其非法暴力性质为正常社会所不容。这也是虽然反对者众多,但宋江“诏安”思想在梁山大行其道的原因。因为梁山后期上山者多为被有意构陷入伙的朝廷官员和地方豪强,他们在正常的社会秩序中享有相对优渥的政治、经济待遇。对于打家劫舍的土匪行径,从伦理道德方面不屑一顾,从未从心底认同梁山强盗的价值观。这也是宋江几次拒绝上山,甚或最终上山,仍旧要毁灭梁山的伦理逻辑和道德动机。
谬儿洼
水泊梁山及其投名状构陷方式,从本质上有违公序良俗与道德良知。尽管宋江引领大家为国尽忠,但依然为国家主流所不容。宋江之死,既无法引起朝廷的同情,甚或也无法唤起梁山弟兄的义愤。梁山兄弟的所谓“轻生死,重大义”,与其说为国为民的壮举,毋宁说是悔过自新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