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需要回归本!

出品 | 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 | 寇乃天
借款人基本情况
“仙境”市“稻草人奇幻”公司为“橙子”银行存量授信客户,2015年“橙子”银行以打捆的形式申请为“稻草人奇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仙境”市“稻草人梦幻”公司合计核定敞口授信总量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稻草人奇幻”公司 3000万元,全部为存量;“稻草人梦幻”公司 2000万元,全部为新增。

(一)基本信息

“稻草人奇幻”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由自然人CQF(60%)、HAZ(40%)夫妇全资控股,主营纺织化纤资源供应链业务,2013年开始逐步将业务转移至“稻草人梦幻”公司,其自身逐步仅承担集团控股平台功能。
“稻草人梦幻”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成立后逐步承接“稻草人奇幻”公司纺织品贸易业务。“橙子”银行授信发起期间,“稻草人奇幻”公司与“稻草人梦幻”公司的业务仍处于并行运营阶段。
“稻草人”集团实际控制人为CQF夫妇,二人投资领域除纺织品供应链业务(包含生产)外,还涉足房地产、投资金融、农业科技、黄金珠宝等多个行业。
(二)借款人经营情况
借款人(由于“稻草人梦幻”公司主营业务模式与“稻草人奇幻”公司基本一致,故此处统一对两家主体以“借款人”简称)属于贸易公司,主营纺织化纤资源供应链业务,主营产品为进口棉纱、全棉坯布、国产棉纱和棉花、短棉绒等四大类,所属行业市场环境整体相对低迷。
借款人的经营模式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分为自营采购和代理采购两种,其中自营模式业务占比超过74%,为公司核心业务模式。自营模式下上游客户多为境外供应商,客户多以印度、巴基斯坦等国的境外棉纺织品供应商为主,由外商收到订单后方开始备货生产,船期约30-60天,结算方式为L/C和TT;代理采购模式下,上游客户则主要以国内经销商为主,结算方式主要为电汇及银票。销售对象主要为境内客户,分布于华东、华南、华中地区的纺织和服装批发或生产企业,结算方式以电汇和银票为主,账期一般为90天。其中生产企业主要为关联公司稻草人(东风市)和稻草人(西风市),由关联公司生产成成衣后再对外销售。
(三)与“橙子”银行的合作情况
“稻草人奇幻”公司自2012年与“橙子”银行建立授信合作关系,2013、2014年在该行日均存款分别为317万元和475万元,回款和存款份额分别为7%、12%,接近授信余额份额9%。
2013年12月借款人在“橙子”银行获批敞口授信总量6000万元,分两阶段启用。截止2015年年审期,“稻草人奇幻”公司仅启用第一阶段3000万元敞口授信总量;第二阶段3000万元敞口授信总量由于无法落实“追加评估净值不低于1105万元的物业抵押担保、近6个月在银行销售回款月均达到2000万元”等前提条件而未启用。
授信申请情况

2015年1月,“橙子”银行根据“稻草人”集团内部经营调整,申请分别为“稻草人奇幻”公司和“稻草人梦幻”公司核定3000万元、2000万元敞口授信总量。“稻草人”集团本期向“稻草人”集团申请的敞口授信总量合计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担保条件减少内部评估净值1105万元的物业抵押。但实质可用金额较上年新增2000万元,担保条件亦有所弱化。

可行性分析
“稻草人”集团为“橙子”银行存量客户,多年合作往来尚可;从其财务报表等表面数据来看,近几年集团经营情况正常,业务规模稳定增长。
风险点分析

虽“稻草人奇幻”公司为“橙子”银行存量授信合作客户,但“橙子”银行在授信审查时仍保持对风险的高度敬畏之心,通过调阅历史审批资料、业务部门贷后管理记录、客户在“橙子”银行的结算账户流水以及现场调查等各种核查手段,发现该集团客户存在以下风险点:

(一)关联交易频繁、复杂,故意掩盖销售真实性

就集团纺织品供应链业务板块而言,实际控制人CQF夫妇与亲属成立了多家关联企业,如稻草人(东风市)(主营纺织品生产加工)、稻草人(西风市)(主要向“稻草人奇幻”公司采购原材料后对外销售)、稻草人(南风市)(主要向“稻草人奇幻”公司采购原材料后加工成成衣后对外销售)等。

借款人与上述关联公司关联交易频繁。对账单显示“稻草人奇幻”公司、“稻草人梦幻”公司的收到关联公司回款分别占其贷方金额合计的64%和34%,单笔交易金额较大且多为整数,关联款交易明细显示为“往来款、货款”等。对账单显示销售回款与报表不匹配。

(二)信息不对称,前后矛盾凸显贸易背景真实性瑕疵

经过对内部对账单系统及第三方系统数据与初始发起材料对比,发现借款人贸易背景信息多处存在差异。

1、上下游客户不一致

上游方面,发起报告显示“稻草人奇幻”公司前十大上游客户中仅有两家国内代理企业上海ZF物产和SMT供应链,2014年1-10月采购额为分别为2750万元和2332万元;其他为国外供应商,主要通过信用证结算。经统计借款人2014年1-10月主要银行流水(A行、B行、C银行、“橙子”银行),其前三大国内支付对象分别为ZJ供应链7847万元、SMT公司2077万元、MTSM公司1300万元,与发起报告描述不相符。借款人向ZJ供应链支付金额已明显超过第一大上游客户采购金额。巧合的是,ZJ供应链曾于2014年向“橙子”银行申请授信,后因销售收入真实性无法核实等原因被退卷。另经核实,MTSM公司收到的1300万元实际为其获得银行融资后通过“稻草人奇幻”公司过账的行为。

下游方面,由于对账单贷方收款中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尽责在剔除关联回款后,发现对账单前十大回款客户与发起材料列示前10大客户存在部分差异,其中“稻草人奇幻”公司和“稻草人梦幻”公司的第一大回款客户分别为汕头市FY实业有限公司(“稻草人”集团代理该企业及关联公司采购棉花,非实际销售)和JDH有限公司(票据贴现公司),均为非正常贸易背景交易的下游客户。

对账单显示的异常客户信息,一方面说明存在较大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不明资金往来,不排除其有参与民间资金拆借的可能。

2. 第三方进出口报关数据统计系统“海讯通数据”与借款人进出口量差距大。

发起材料显示“稻草人奇幻”公司2013年、2014年1-9月进口量分别为15596万美元、14780万美元;“稻草人梦幻”公司2014年1-9月进出口量分别为5381万美元、293万美元。海讯通系统数据显示“稻草人奇幻”公司进口量分别为6151万美元、4145万美元;“稻草人梦幻”公司无进出口额。第三方系统进出口额与发起数据差异偏大。

(三)融资规模增长过快,授信资金用途存疑

1、融资增幅与企业实际经营发展不符。

截止2014年底,“稻草人奇幻”公司和“稻草人梦幻”公司授信合作银行从6家增至9家,总量、余额分别为3.7亿元、2.8亿元,分别较2013年6月底增长了100%、192%,而2014年“稻草人奇幻”公司与“稻草人梦幻”公司合计营业收入增幅约26%(未对关联交易进行抵消),对比经营发展趋势来看,其银行融资增长速度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

2、应收账款增幅与经营发展不匹配。

2013年以来“稻草人奇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2579万元,较年初增长176%,而当年营业收入增幅为-0.55%,应收账款增幅明显偏离营业收入的变动。经过核查获知,实际自2013年开始,借款人开始为下游客户提供放账业务,延长了资金的回收账期,同时其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也大增。

结合实际控制人多元化投资及应收账款异常增长情况来看,不排除借款人将银行融资挪至非主营相关的放账业务、其他投资领域的可能。

(四)实际控制人多元化投资风险,产业涉及面过广,但投资收益不佳

实际控制人CQF夫妇跨行业经营风险明显,其实际管理经验欠缺,多元化投资风险加大。从各产业投资成效来看,CQF夫妇所投资的黄金珠宝行业尚处起步阶段,将主要以黄金珠宝跨境业务为经营方向,实质为叙做组合类套利业务,投机心理较强;所投资的农业科技产业经营规模较小,2014年前9个月仅实现营业收入511万元。从财务报表数据来看,“稻草人奇幻”公司2012-2014年11月投资收益均为0。整体来看,CQF夫妇对外投资产业布局过广,而收益欠佳。

最终授信审批方案

鉴于“稻草人”集团贸易背景真实性难以核查、资金真实用途不明朗,为保障“橙子”银行授信资产安全,审查人员要求业务部门补充调查,加强对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产业的深入挖掘,了解银行授信资金的真实流向。但业务部门无法获知进一步信息。尽责、评审、审批人均要求对本笔授信执行减额增信,并制定“压缩退出”授信政策,最终审批批复为:

(一)暂不同意介入“稻草人梦幻”公司授信合作;

(二)同意为“稻草人奇幻”公司核定3000万元敞口总量,但增加前提条件:

1、“橙子”银行授信余额控制在“仙境”市本地物业抵押内评净值70%以内”。即根据借款人所提供抵押物价值172.43万元,“稻草人奇幻”公司在“橙子”银行可用授信金额不得超过120.71万元。

2、单笔开证保证金从发起方案的15%调高至不低于25%。

项目后续进展

在本笔授信批复后,“橙子”银行业务部门高度重视上级行审批意见,到期结清了借款人的授信业务后不再发放新的授信,全面退出了与“稻草人”集团的授信合作。

后“橙子”银行从外部渠道了解,“稻草人奇幻”公司、“稻草人梦幻”公司和关联公司稻草人(东风市)从2015年开始出现资金链紧绷,2016年资金链断裂,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三家公司在A行、B行、C银行、D银行等多家银行近3亿元的授信均已逾期,上述银行已分别对“稻草人奇幻”公司、“稻草人梦幻”公司和稻草人(东风市)等相关债权提起诉讼。

从后续进展来看,“橙子”银行通过严格的审查审批,成功规避了该集团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风险,及时全身而退。

信贷启示
该集团为“橙子”银行存量客户,仅从发起材料来看,集团经营情况整体较往年变动不大,且授信品种主要为贸易融资产品。相对于新增授信,银行业务部门常认为无需花费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实际上,在目前经济下行期,应对每一笔授信项目均须做实做细,要对借款人的异常现象保持高度敏感,及时做好风险预案,防范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审查贸易融资客户需加强对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风险的评估分析。

(一)回归本源

商业银行应当不偏信贸易融资产品自偿性的保证,多方核实第一还款来源真实性。一般来看,贸易融资授信风险控制的基础,在于贸易融资产品自身的封闭性和自偿性。但从企业整体经营变动来看,单纯依赖于贸易融资产品自偿性特点,无法全面评估企业整体经营情况,导致潜在风险未能及时、全面发现。因此,对于轻资产性质的贸易型企业,在授信审查时,更应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授信客户进行全面核查,可通过对账单核查,贸易合同与发起报告、对账单等多维度对比分析,参考海讯通等外部工具等手段,加大对授信客户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多渠道掌握信息,核实企业真实现金流情况,确保第一还款来源真实性。
(二)科学评估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贸易融资客户实际控制人经营风格及资产实力的掌控,认真评估客户整体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对于私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几乎主宰公司命运,其个人决策及自身资产实力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授信审查中应充分调查实际控制人的经营风格、行业经验等,了解老板对外投资情况。对于老板多元化投资明显、投资规模较大、投资风格激进、资产情况一般的,应审慎介入。如老板个人对外摊子铺的太大,但缺乏管理运营经验,一方面分散了对公司主业经营的管理精力,另一方面也难避免其利用借款人获得银行融资后挪至其他业务,对借款人造成传染性风险,进而影响企业偿债能力。所以,对于民营企业授信审查时,需高度重视对“人”的这一最重要的因素分析。
(三)敏捷反应
商业银行应当高度关注企业异常情况,果断否决不合理授信方案,提前退出潜在不良客户。在本案例中,本项目审查时,“稻草人奇幻”公司新增主营范围“黄金珠宝生产、销售”,而借款人成立至今主营一直以纺织品贸易为主,增加跨业主营主要动机为结合当时市场叙做跨境组合套利类业务,投机心理较强。再者,应收账款余额异常增长,应收对象与往年全部发生调整,实际为借款人增加放账业务所致,经营风险加大。此外,合作客户ZJ供应链为非正常贸易项下客户,在“橙子”银行有授信退卷记录;MTSM公司无真实贸易背景,仅为走账行为。上述种种异常现象表明,借款人授信需求及授信用途真实性存疑,面对不合理的授信方案,应果断否决,及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以保障授信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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