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董事违规操作股票,高管频频套现该如何自救?
今日(11月19日),聚灿光电收到了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指出其董事殷作钊违规操作股票。
监管函显示,殷作钊作为聚灿光电的董事,于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期间共计卖出聚灿光电股票100.13万股,成交金额1160.5万元;于11月14日买入聚灿光电股票3万股,成交金额为37.28万元,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6条的规定。上述人员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据公开资料,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聚灿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014年整体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并围绕LED照明应用为核心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事情起因是“误操作”
11月15日的时候,聚灿光电就发布过一则《关于董事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称,2018年11月14日,殷作钊先生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操作失误,将一笔“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30,000股,买入成交价格为12.427元/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为372,810元,买入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聚灿光电方面解释到,此次买入公司股份属于操作失误所致,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经公司自查,殷作钊先生的上述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频频质押套现被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0月16日,聚灿光电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发行价为2.82元/股,上市后拿下25个涨停板,股价最高达到40.1元/股,一举成为2017涨幅前十的上市公司。
25个涨停之后聚灿光电的股价支撑难觅,自2017年11月22日起,聚灿光电第五大股东开启了第一笔股权质押后,其它股东陆续走向了股权质押套现之路。如今聚灿光电股价仍在继续下跌。
11月16日,聚灿光电的全资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刚刚收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机器设备补贴款22,452.18万元,并于近期收齐相关款项。
如今,聚灿光电严重依赖政府补助的同时,多名高管却频频以个人资金及平台资金需要为由减持套现,直到收到监管函。连自家高管都不看好企业的发展,作为半导体的上市“新贵”,短短一年沦落成这样,聚灿光电该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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