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学习的浪潮》:德国制定的学习法(40)
为了推进终身学习,实现学习社会理想,德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终身学习的政策和措施,如制定有关终身学习的法律与文件,提供终身学习的制度支持;完善终身学习的技术支持,营造良好的终身学习环境;构建终身学习载体,形成终身学习平台;推行终身学习资助计划,建立终身学习激励机制等。这些都显示了德国终身学习的特点,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德国为鼓励人人不断继续进修,在1996年通过了《晋升进修教育促进法》,希望透过该法令的实施,激发在职人员的终生学习动机,为学习社会的建构增辟途径。经由以上的探讨可以发现,自1990年代迄今,德国对于终生学习的发展及其政策探讨与制定,一直相当重视。以最近而论,社会民主党与绿党联盟于2000年在联邦议会以《全民终生学习:扩展与强化继续教育》为题,明确表示全民终生学习是未来德国教育发展与革新的主要目标,进而提出许多关于推动终生学习与拓展继续教育的方向与策略。
德国对于新媒体与沟通科技在终生学习上的运用,亦备为重视,并先后做出了若干决议,包括1995年的《学校媒体教育》;1997年的《教育体制中的新媒体与电讯沟通》及1998年的《媒体教育学的角色》。此外,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于1997年在联邦议会中以《终生学习:职业继续教育的情况与展望》为题作报告。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在这份文件中特别强调,教育政策的目标,必须促使职业继续教育成为整合的教育体系中的一部份。终生学习无论对个人、组织或社会而言,均有其必要性。人人将被激励与支持继续从事学习,藉此进而发展社会的学习文化。
德国终身教育在新世纪的发展还表现在对高等学校承担继续教育责任的重视。200 1年6月, 由北莱茵一威斯特伐利亚州专家咨询委员会发表的名为《德国高等学校发展建议》的报告,强调指出终身学习的原则不仅是社会的必然,而且也是长期以来劳动力市场的现实要求。报告认为高等学校在继续教育市场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与其他继续教育“供给”者相比,高等学校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势:不仅其“供给”的水平与信用毋庸置疑,而且其也是唯一有资格授予高等学校学位的机构。
为此报告建议高等学校应该在学习的主题内容上与自己的强项紧密结合;必须在基本专业学习的计划与方案中对终身学习的原则予以考虑;应将硕士学习专业作为继续教育的一个方面;在继续教育实践中,应对参加学习的学员授予证书。总之,应把继续教育视为高等学校自身的任务,并在高等学校内部以负责任的态度予以完成。
德国2010年《发展报告》指出:教育的重心将由学校教育转向终身学习。在对教育系统的运行能力、终身教育的全过程以及国际比较视野下作出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德国政府把目光投向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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