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苏伯衡《敏斋处士林君碣铭》(平阳 林均翁)
敏斋处士林君碣铭
【元】苏伯衡
君讳均翁,字彦祥,姓林氏,号敏斋。其先自莆田迁长溪赤岸,自赤岸迁平阳四溪。宋初,廸功郎熈又自四溪迁涂川,六传至主管诰院膺,君之高祖;膺生朝奉大夫、知雷州珪,君之曽祖;珪生朝奉郎、知乌江县嵘,君之祖;而讳某者,其父也。母吴氏,廸功郎、知江阴县亮之女,太常博士蕴古之孙。
君生元贞已【乙】未【1295年】五月己丑。为人质直忠信,非其人未尝妄交。家饶于财,以钱贷人取息,尝从轻。至正己夘【疑为至元己卯年-1339年】,邻不戒于火,烟焰至君家,君与其兄析翁出凡所质人金帛服用,而已帑不顾,曰: “彼可毁,此不可使毁也。”里人乗时或取粟其仓、或取货其楼。君戒家人勿禁,曰: “与其归于煨烬,无宁为人所有也。”陈明者,取货不已,楼燬压于梁木,火焚其足矣。君拨诸火中,人益以为长者。
岁庚寅【1350年】入郡城,得盐引一十有六道元丰桥上,密侦至日暮,覔者终不至。明日鸡鸣复往侦,见一人徬徨来往,询之。曰: “我处州王文兴也,失盐引,覔之不得。” 君出诸怀中,枚数而归,文兴伏地谢曰:“微公,宁尚可复得耶?”甲午【1354年】春,兵火之余,疠气流行,死者相枕,藉赖君予槥而収者五十余人。又二年,寇复作,环涂川之民被其毒尤甚,类皆乏食不能存,赖君发粟而饱者七十余家。尝有佃人夫妇肩田租来。入视其粟,大半伤于火,问之。对曰: “旬日前家失火,盖藏一空,仅余此尔。”君闻之恻然,遂捐其租加赈恤焉。万全石塘架石为桥,其修九十尺,其广得其修二十之一而赢五寸。丁酉【1357年】之秋,大风雨,水暴涌壊焉。君重建之,不以烦里人,又除四脚桥东驿,通一百丈有竒。车者无济盈,行者无侧足,相与诵美之。平生轻财好施,往往如此。非学而能,盖出于天性也。晚年更筑室东郊之外均桥之北,率妻子居之。居均桥二十五年,年七十有一,以至正乙巳【1365年】十月壬寅卒,遂以闰十月甲寅葬章湾之原。配应氏,生于元大徳丙午【1306年】闰正月戊戌,卒于洪武丙辰【1376年】九月乙巳.而葬于【阙】年【阙】月【阙】日,子:男一,焕;女一,婿曰:孔謜。孙男三人:时、旵、旭;女一人,适陈諲。焕念其先人不有禄位,隐居行谊,而施及乡闾,泽在子孙,宜得铭以昭之,失今弗图,后将无闻,乃奉邑士刘东所为状来请,余观三王之世,井地以居民,而又教以任恤之政与刑,是以比闾族党、遂州之间,其出入、守望、疾病、患难之际,莫不以义相扶持。如状所云:君于乡党、隣里,可不谓能扶持之以义乎!是虽生于千载之下,犹三代之民也,贤矣哉!乃为铭曰:
人之于财,顾惜锥刀。君视百金,譬彼弁髦。
里闾吟呻,彼若不闻。君闻其声,若疾在身。
死资之槥,饥哺之粟。拾道之遗,已槖不宿。
道路之秽,川梁不脩。有司之责,君职其忧。
拯灾恤患,肫肫其仁。居今之世,奚愧古人。
孰无乡党。孰无缓急。我铭其藏,用劝凡百。
墓志铭世系图:
世系图-林田胜制作
本文由
本文由林和灿句读、林忠校对 来源:《苏平仲集》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