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2019:病种数量升级与组合松绑同步
题记:没有十全十美的产品,选一款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保参谋的【产品测评】系列,只是把保险销售不愿意告诉你的内容,找出来告诉你而已。无关褒贬,只看合同。
如果你对重疾险没概念,可扩展阅读:
01
概述
今天测试的产品为平安人寿平安福2019重大疾病保险。相比2018款平安福,2019款平安福并没有太多的新变化。只是在很多附加险上做了松绑,比如防癌险、意外险都不需要强制捆绑了。
主险:平安福终身寿险
附加险1:附加平安福重疾险:
附加险2:轻症豁免险
由于重点测评重疾险,此次不附加肿瘤险和意外险了。
身故:有身故责任
重疾:100种,赔付1次
轻症:30种,赔付3次,赔付20%保额
缴费期:15/20/30年
保障期限:终身
和平安福2018的产品结构是一致的。
02
轻症理赔
在之前发生过一个平安福的理赔案例,大致是投保人罹患了某种【轻症】,但平安福里面没有这种轻症,最终被平安拒赔。后来这个案例被宣扬的沸沸扬扬,各路大V纷纷对平安福进行“讨伐”。
坦白来说:保参谋觉得平安拒赔是100%正确的。这里并不是要为平安洗地,明明合同里面没有的责任,凭什么要赔钱?退一万步讲,保险公司赔的钱还不是其他投保人缴纳的钱?如果不该赔的责任也乱赔钱,那对其他投保人来说是否就真的负责呢?
合同就摆在那里,你觉得不好可以选择不买。但你不能说,因为你买了某份保险,明明不是保险合同内的责任,也让保险公司赔!如果理赔是如此的轻率,那还要合同干什么?!
Ps:保参谋知道,上面这些话是要遭人骂的。但真正的法治社会,基本的契约精神还是要遵守的。不管你买这份保险花了多少钱,基本的契约精神咱得认!明明合同没有的责任,你让保险公司怎么赔?
至于其他保险产品有这个责任,平安福没有,这是另外一件事。还是那句话,合同就摆在那里,没看上你可以选择不买,但不能要求不在保险合同内的责任也要保险公司赔!
03
身故责任
点评:
1-基本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赔付基本保额
2-运动达标后额外身故保险金为:
2.1-合同生效的两年内参加指定运动记录活动,第三年以后身故
2.2-连续18个月每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低于1万步,额外赔5%
2.3-连续24个月每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低于1万步,额外赔10%
2.4-只给付1次
3-罹患轻症后额外身故保险金为:
3.1-70岁前身故,且发生一次轻症赔付,额外赔20%
3.2-70岁前身故,且发生两次轻症赔付,额外赔40%
3.3-70岁前身故,且发生三次轻症赔付,额外赔60%
这地方和老产品是一样的,这种责任设定很难说好或者不好,投保人喜欢就好。
04
重疾责任
点评:
1- 重疾100种,赔付1次,赔付基本重疾保险金、运动达标后额外给付重疾保险金以及发生轻症后额外赔付重疾保险金
2-运动达标后额外给付重疾保险金为:
2.1-合同生效的两年内参加指定运动记录活动,第三年以后罹患重疾
2.2-连续18个月每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低于1万步,额外赔5%
2.3-连续24个月每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低于1万步,额外赔10%
3-罹患轻症后额外赔付重疾保险金为:
3.1-70岁前罹患重疾,且发生一次轻症赔付,额外赔20%
3.2-70岁前罹患重疾,且发生两次轻症赔付,额外赔40%
3.3-70岁前罹患重疾,且发生三次轻症赔付,额外赔60%
相较于平安福2018,平安福2019重疾数量由之前的80种变为100种,其他方面并没有什么改进之处。
05
轻症责任
点评:轻症30种,赔付3次,赔付20%保额。分为基本轻症保险金和运动达标后额外给付轻症保险金
1-基本轻症保险金为:20%保额
2-运动达标后额外给付轻症保险金为:
2.1-合同生效的两年内参加指定运动记录活动,第三年以后罹患轻症
2.2-连续18个月每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低于1万步,额外赔1%
2.3-连续24个月每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低于1万步,额外赔2%
相较于平安福2108,平安福2019的轻症数量从20种升级为30种,但高发的7种轻症缺失了不典型心肌梗塞条款、轻微脑中风条款、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条款。另外,将一种疾病拆分为三种的情况依旧存在:
06
保费豁免
点评:被保人在合同期间罹患轻症,则可豁免后期保费。平安福的保费豁免并不是产品的标配,而是需要额外附加的。灵活性给到投保人了,觉得需要就附加上。
07
比一比
点评:
1- 从原来的必须捆绑,到现在的组合松绑,平安福还是有进步的。
2- 保参谋并非被“虐”惯了,偶尔给点“阳光”就替平安“叫好”,而是对于那些买保险只认“品牌”的人,平安福可能真的蛮适合他们的?
3- 平安福再没有竞争力,也比你没有保险强!
Ps
凭什么嫌人家胖
吃你家肉了?!
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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