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一小步,全国安检一大步!

根据部海事局的最新发布的信息,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辽宁海事局将率先公布安检(包括PSC和FSC)的检查信息,以及安检员(包括PSCO和FSCO)的信息。

辽宁海事局的在安检改革中走在了前列,为各局树立了典范,主要公布内容如下:

1.安检检查信息披露每日零点定时公布。

2.滞留信息每月发布

3.安检员信息每年公开

4.被公布的安检员信息包括:姓名、所属海事局、安检员级别、证书编号。

5.被公布船舶安检信息包括十五项:船舶名称;

船舶IMO编号(国际航行船舶)或者船舶统一识别号(国内航行船舶);船旗国(外旗船舶)或者船籍港(中国旗船舶);船舶检验机构;船舶类型;船舶建造日期;船舶总吨位;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名称;船舶安全检查日期;船舶安全检查类别(初次检查/复查);当前船舶风险属性;上一次船舶安全检查日期;缺陷数量;滞留缺陷数量;滞留缺陷是否有船检机构责任。

对于滞留船舶还增加了滞留缺陷内容以及滞留和解除滞留的日期。

6.安检信息不准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从通知内容看,公布的信息很彻底,今后安检更加透明,安检信息和内容被放到放大镜下,供业内研究。

PSCReady认为这是件好事情,辽宁海事局仅仅是一小步,半年或者一年后,全国有望推开,影响不可为不深远。

第一、乱开缺陷的情况会减少很多,信息被披露后,如果缺陷过于low,会被业界耻笑,依据不足,会遭到投诉;

第二、老破船无缺陷的情况会减少很多,安检员信息一旦被披露,如果一艘老破船,无缺陷通过,会产生无限联想,出事故有可能被追责,对当事检查官的潜在威慑不可估量。

第三、有利于提高海事的安检专业度,这件事情展示了海事部门的自信心和专业度,为了保证检查的客观、公正、准确,对PSCO和FSCO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位检查官们,加油吧!

辽宁局这一小步,全国安检的一大步,各位期待吧!

万水千山总是情,点个“在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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