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北京离婚登记将新设30天“冷静期”
民法典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记者上午了解到,根据相关调整,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明年1月1日起,北京将执行新的离婚登记程序。
资料图 王金辉 供图
新的调整将带来哪些变化?今天上午,在京津冀三地婚姻登记培训班上,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婚姻登记程序调整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设置了离婚冷静期,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婚姻和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到期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离婚登记申请将自动撤回。
据介绍,离婚冷静期的出台,主要针对的是冲动、“临时起意”式的草率离婚。该负责人表示,在许多离婚案例中,有不少只是临时出现了矛盾、头脑一热就草草离婚,因此,设置离婚冷静期很有必要。该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已联合全国妇联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婚姻登记机构专门设置结婚颁证仪式,把仪式纳入婚姻登记流程,从而增加婚姻的仪式感和家庭责任感,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
(原标题:婚姻登记程序明年调整 离婚新设30天“冷静期”)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王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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