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生抢救患者剪坏其衣物反遭索赔,看责任保险的重要性
今天被这样一则新闻给刷屏了:武汉市某男子突发肺栓塞致心脏呼吸骤停,经中南医院急救医生全力抢救,终于转危为安。但在抢救过程中,医生由于要抢时间,将其衣裤剪掉了,事后遭到了患者父亲索赔……
事情是这样的,34岁的李先生在武汉武昌的一家网吧工作,9月11日下午,李先生在工作时突然昏迷倒地,被120救护车送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事发时的监控显示,下午4点25分,李先生被送进急救中心抢救,多名医护轮番为李先生进行胸部按压,并安插呼吸机抢救。下午5点半,两名医护人员将李先生的短裤和T恤用剪刀剪断,然后扔到了角落里,期间并未翻动过衣服。
因当天抢救及时,李先生已于18日晚脱离生命危险,目前正在康复中。
事情到这里本来皆大欢喜了。没想到17日,患者父亲找到医院,称医生抢救过程中把儿子的衣裤剪坏了,还遗失了短裤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数据线等财物,索赔1500元损失费。
在遭到医院负责人拒绝后,其父报了警,并在19日带着警察来到医院要求赔偿。最后,该院急救中心护士长拿着当天参与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凑齐的1000元赔偿金,在昨天交给了患者父亲。
在这起事件中,我相信,患者的确可能是遗失了这些财物,但是很有可能是在运送患者的途中就掉了。而且就算真是因为医务人员施救过程中剪掉衣物导致财务遗失,但患者是肺栓塞导致心脏骤停,如此凶险的疾病,医生必须和时间相抗争,一分一秒都要争取,不能说处置上有什么大的过错,因此患者父亲提出索赔的要求,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因此这个事件才会引起如此大反响。
此次参与抢救的医务人员,心中一定是“万马奔腾”了,憋屈的慌。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抢救时剪掉的衣服,应先由医护人员清理,将衣物内夹带的财物拿出来交给家属,然后再将破损衣物丢弃,而不能直接当垃圾丢掉,因此也可以说存在过错。
这次事件还算好,最后也就赔了1000元,如果是因为医疗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那闹起来就更厉害了,需要进行赔偿的数额可就不低了。
这些年来,医患纠纷频发,“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同时缺乏一个很好的制度来减少这些事情发生。
2000年6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龚琦峰、龚琦凌两脑瘫患儿诉该省人民医院人身赔偿一案,判医院赔偿其后续治疗康复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90余万元。这一数额也成为迄今为止中国内陆医疗事故最高赔偿额。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继出台,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并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其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面临的风险和责任大大增加。
在此背景之下,医生为了避免类似风险,往往在治疗过程中也偏向于保守。
从保险的角度,有什么方法能够把医生保障起来,避免遭受巨额的赔偿,同时有效降低医患纠纷呢?
所谓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包括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
而针对医院机构和医护人员可以投保的,就是职业责任保险中的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在国外,医疗责任保险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70年代时初步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如今,医疗责任保险已发展成为西方责任保险市场中流砥柱险种之一。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起步较晚,1989年才开始医疗责任保险试点。 2000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申报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经保监督会核准备案,成为我国第一个正式出台的医疗职业保险条款。
2007年,保监会等多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中国医疗责任保险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截至2014年,全国仅有近3万家医院投保医疗责任险,覆盖率不到10%。
2014年1月,那时的保监会主席提出,要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
去年,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23.64亿元,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风险保障506.1亿元,有效化解了医疗纠纷。
以北京一家最早涉足的医院为例,在投保两年多的时间里,共调解各类医患纠纷19起,每件纠纷解决的时间由参保前的113天减至40天;索赔标的额由参保前的35万元/年降至19万元/年左右;实际赔偿额也由参保前的16万元/年降至1.4万元/年左右,医患双方的矛盾冲突也因此得到明显缓解。
那么是不是只要和医疗活动相关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赔偿呢?我们来看看保险公司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上面截取了两家保险公司医疗责任险的保障责任,我们可以看到,赔偿限定的都是因执业过失或者说医疗事故导致人身损害才能赔偿。
也就是说,在这次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发生的患者索赔事件,其实是不能获赔的。
但是,这绝不是说医疗责任险不重要,因为有可能造成“医闹”事件,并给医生本人和医院本身造成巨大赔偿责任的恰恰是医疗事故,这块的确需要医疗责任险来转移医务人员风险,这样既能让医院安心,也能让患者家属放心。
前面说了这么多医疗职业的责任险,那么我等吃瓜群众需要怎样的责任险呢?
不考虑职业特征的话,我们需要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家庭责任险的保障。
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买了车险,买了寿险,买了重疾险、买了意外险,但是往往容易忽略责任险,因为不发生类似事情的话,我们通常不会想到原来还有这块责任。
想想看,家里水管破裂漏水导致楼下受损,家里的狗狗咬了他人,家里的花盆掉下去砸伤了人,刮台风了雨棚掉下去砸坏别人玻璃,骑自行车撞伤了他人,孩子在学校里和别人打架打伤了其他孩子。
这些风险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其实还是不时会发生的吧,一旦造成严重后果,面临的索赔也不是小数目,而这些责任我们都可以通过责任险来规避。
有的保险产品只保某些特定的第三者责任,比如专保孩子伤害他人的监护人责任险;也有做成比较全面的家庭责任险,保障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而且保费都不贵,几百块都能搞定,大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转移自身的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