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人物之革命英烈高盛格
高盛格(1895.4—1929.10),又名高盛德,出生于太和新屋村新屋下湾。高盛格出身贫穷,天资聪颖。少时入私塾,喜读古文,效古人之志,尤其对范仲淹名著中“先下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名句领悟极深。
1926年,新屋村新屋下支部成立,高盛保任支部书记。这年,经共产党人陈玉卿、高东明介绍(陈当时在武昌某报刊任助理,积极从事地下革命活动),高盛格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符石乡成立了农民赤卫队,他积极报名参加。
1929年4月,鄂城县成立县苏维埃政府,由于形势发展迅速,各乡农会得到了恢复,革命势力日益壮大,此时,高盛格被上级任命为太和区苏维埃赤队的手枪队队长(赤卫队下设自卫队和手枪队两种)。
高盛格任职以来,积极配合高盛保工作,参加了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运动,对地方上的土豪劣绅进行审判,该杀的杀,该罚的罚,处罚分明;同时,没收富人财产。先后没收了富户——柯畈村的余松林、山下何湾的何尚诚、陈太湾的陈文芳、新屋下湾的高树文等富户一至二百块银元,积极为工农革命队伍筹款、筹粮,所向披靡,无所不前。还组织参加了攻打涂镇、梁子、刘家祠、谢埠、金牛等地反动民团和国民党“六里局”的战斗。
大革命失败后,他作为留守人员,坚持鄂东南武装斗争。1929年10月,高盛格奉命回老家新屋下执行任务,因叛徒告密,他被敌人抓住,并绑赴沼山村刘家祠。敌人对他严刑拷打,得不到任何口供,于次日将其杀害。临刑前,高盛格大义凛然,高唱“黑夜走路靠灯笼,只有革命救工农。我们紧跟共产党,谋求解放不受穷”,并高呼“共产党万岁!”高盛格牺牲时,年仅34岁。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