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美观点:乡村振兴不应该等于农民工返乡创业

通讯产业的发达让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真实发生的事件以及更多方面的观点,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也是如此。综合各方的观点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乡村振兴是不是一件好事情?应该说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乡村振兴绝对不应该只是指望农民工返乡创业,而且,农民工返乡创业也需要足够的条件来支撑。

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乡村经济所带来的好处是很明显的,毕竟,创业就意味着要有投入;创业就意味着会产生就业机会;创业就意味着地区内有人去尝试各种发展的可能。不过这只是对于地方的好处,对于返乡农民工的好处呢?从最基础的条件来判断,必须要考虑的是收入对比——在大城市打工的年收入水平如果能达到10万这个层级的话,回乡创业到底能不能够达成呢?更不要说在城市打工是“净收入”,而回乡创业则要“先投入”,考虑收入的时候也要先摊掉总投入的成本再计算。

所以,在倡导、鼓励农民工放弃他们在城市打工的收入返乡创业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暂时“少想”一点“乡村振兴”的结果,而多想一些“如何给这些返乡的农民工创造便利条件呢”——只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都赚到钱,创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乡村振兴也一定会自然而然的实现了。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创业的模式比较单一,大都以农副产品领域为主,这种模式最容易带来的不良结果是当同领域的竞争对手变多(特别是同村的种养户变多)的时候,销路和价格都会受到“自相残杀式”的挤压;二是地方政府的鼓励大多是在于投入的资金方面,种养行业并不能类比于金融,扶持的款项也并不存在“钱生钱”的逻辑,如果不能有效地拓展市场,那么扶持的资金或许会带来一定的“兴旺期”,但是更重要,还是在于这些创业企业会不会产生自身的“造血能力”

要解决以上两个问题,不妨也从两个方面来考虑突破口,第一是提供资金的同时更要提供市场拓展可能性;第二则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鼓励农民工带着资源(而非他个人的财富和想法)返乡创业。

如果能够想办法提供市场,比如猪马牛羊、蔬菜水果的销路,或者是对接销路的方法,那么不止外出的农民工愿意返乡创业,没有离开乡村的本地村民也可以创业,一样可以朝着实现乡村振兴迈出“有力的步伐”。从商业角度来分析,有了销路,才能保证农副产品的生产“有的放矢”,才能够让一切发展有计划有目标的运行,而这方面,本该是地方管理者最优先想到也是最优先去想办法解决的事情。政府的扶持资金可以被视为“投资”的一种模式,严格来说,投资的目的并不应当只是“生产”,而应当是为了“投资获利”。如果有销路,可以想象农村早就多了很多“创业者”了,正是因为销路、市场拓展方面的难题,才限制了村民创业的可能性与积极性。

对比鼓励本地村民创业,返乡农民工的优势在哪里呢?虽然有说法认为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是农村的“真正劳动力”,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凭借着“劳动力”就可以创业成功,这些农民为什么要外出打工呢?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劳动力只是其中意义较小的一个层面,更重要的是要能够让这些外出过的人把自己的视野、见解、资源等“可能性”带回家乡,从而合力找到创业成功的机会。

当然,不是每一个农民工都具备了整合资源的能力,但是,地方的管理者们似乎也不应该认为需要让每一位外出的人都回来创业吧?创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也应该优先鼓励那些带着新想法、新概念的农民工回来。在当今社会当中,所有的劳动必须通过智慧来增值,鼓励有智慧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才会提高创业成功的可能性,才能够通过他们的创业提供更多的劳动岗位,解决其他村民“就业”的问题。

对于乡村来说,一个人富不能说村子富,鼓励创业的本质是让村民有就业机会、有收入,让村民可以不必在背井离乡的情况下获得满意的收入,享受幸福的生活,这才是老百姓理解中最朴素的“乡村振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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