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细化养老机构照料老人操作规范,坐轮椅都有新要求
养老机构照顾老人,先“摸底”老人身体精神状况,取得同意后再提供“助老服务”,边操作边调整进度,遇“意外”随时暂停或终止服务。自2015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将迎来首次修订。记者注意到,正在征求意见的修订版规范,新增了老人漱口先摘假牙、泡脚限时10分钟、坐轮椅每隔30分钟换一次体位等一系列贴心的人性化新举措。修订后的规范将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14日。
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的新版规范中,专门提出了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时需要遵守的“安全要求”。
想照顾老人,也得先取得老人同意才行。正在征求意见的规范提出,操作前,养老护理员应了解老年人目前身体、心理及精神情况及此项操作的重点风险;向老年人示意告知操作目的,并取得同意。操作过程中,应加强观察,随时沟通,保护隐私,及时调整操作进度,必要时暂停或终止,及时通知医生、护士或者上级管理人员。操作结束后,还应进行用物处理操作,洗手,记录。
在照料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时,养老护理员离开床旁前,应告知老年人安静等待并拉起床档,为防止老年人肢体卡入床档空隙,可根据床档使用情况加装整体防护套。
与现行的规范相比,征求意见的新规范中,特别增加了一些更加细致贴心、人性化的服务标准。
光是给老人洗手,就有不少讲究。盛装温水时,养老护理员要先使用水温计测量水温,也可伸手入水感受温度,水温应温热,但不应烫手,水温应控制在38℃~40℃左右。洗手过程中,给老人涂抹的洁手用品要“性质温和”,操作过程中还要注意避开手部皮疹及破损创面。洗手完毕,养老护理员要将打湿的周边环境用清洁毛巾或地巾擦干,如果老人的被服打湿,还要给予更换。
给老人漱口,也不简单。漱口前,养老护理员应先评估老年人的意识情况,神志不清、昏迷的老年人不应漱口。同时,与现行规范不同的是,在检查老年人口腔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老人戴着义齿,应先取出义齿,然后再漱口,漱口后,还应帮老人清洁义齿并戴上。
梳头,动作应轻柔,不可以强拉硬拽,头发缠绕成团可准备水进行湿润再小心梳理。
连泡脚都有时间限制,洗脚要一只一只分开洗。按照征求意见的新规范,将老年人的双脚放于洗脚盆时,动作要轻柔,询问老年人有无不适,泡脚约10分钟。洗脚的过程中,从脚盆中抬起一只脚,在脚底、脚面涂擦香皂或皂液,揉搓脚底、脚面、趾缝及脚踝,同样方法洗净另一只脚。擦干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趾缝间擦干,并再次检查脚部皮肤情况。
轮椅、手杖这类老年人常用的照料辅具,今后也将“按规”使用。
以行动不便老人出行常常乘坐的轮椅为例,老人乘坐轮椅时,应系安全带,松紧度以插入一掌为宜。行进中,护理员应双手握椅背把手,平稳匀速推行,叮嘱老年人在推行过程中应扶好轮椅扶手;下坡时,采取倒车后退下坡的方式。老年人坐轮椅每隔 30分钟应协助变换体位;天气寒冷时宜为老年人加盖保暖用品。进电梯时,待电梯门全部打开,护理员在前将轮椅拖入电梯并及时拉紧车闸,然后再按下目的楼层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