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提供户口本给女儿领证结婚 父母被女儿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据广州日报,因不喜比女儿大11岁的男友,广东省佛山禅城的一对父母拒绝提供户口簿办登记。多次协商无果后,女儿以“侵犯婚姻自主权”为由,把父母告上法庭。

据了解,小张(化名)和男友小李(化名)相恋有五年时间了。2014年年底,小张考虑自身已是适婚年龄,且与小李感情稳定,故计划登记结婚,遂联系父母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让她能够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怎料,这门婚事遭到了父母的反对。而据了解,小李已经37岁,比女儿小张大了11岁。其父母一直嫌弃小李比她的女儿大11岁,也不信任男方可以照顾好女方,所以坚决不同意他们交往。

小张表示,她多次找父母协商但均无果,于是求助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要求调处他们的纠纷。2017年7月17日,小张、小李与小张的父母三方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参与居委会工作人员组织的调解,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然而,小张之后向父母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时,父母却反悔了,再次拒绝提供户口簿。

无奈之下,小张遂以父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婚姻自主权为由,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父母向其提供户口簿,并协助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对于女儿的说法,张母表示,小张从小品学兼优,长大成人至读大学期间是积极、乐观向上的女孩。然而自从认识小李后,精神状态反常,甚至玩失踪。而她与张父从未反对小张的婚姻自主权,作为母亲更希望看到女儿成家立业,有幸福的家庭。

嘉宾:谭瑛律师

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

方弘:现实生活有些时候比电视剧情还要更胜一筹。不过,父母看不上女儿对象的话题,说来还是比比皆是。没有户口本不能结婚,为了结婚小张把父母起诉到了法院。法院是该判父母给户口本还是不给呢?

谭瑛律师:这个案子确实让人很有感触。我认为这种事情闹到法庭上还是会让父母很伤感。其实,父母是为孩子好。但是,孩子也有自己的想法。

严格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认为法院应该判父母把户口本给孩子。

因为,我们国家《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结婚自由。作为一个成年人,只要达到了法定的婚龄,他(她)就有自主选择配偶的权利。

虽然,父母养育孩子付出了很多。但是,在孩子成年之后,父母不能强加干涉孩子的婚姻。如果孩子认定了要和其他人结婚,父母只能劝说,而不能以不给户口本的行为来干涉。

但是,我个人认为,本案应该有很多种其他的解决方式,不一定非要闹到法庭。

虽然,法院会作出支持女儿小张的判决。但是,有的时候判决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是需要双方沟通和交流,把矛盾化解了,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不能治标不治本,否则生活也不会和谐。

方弘:最近,禅城法院判决女儿小张胜诉。即父母要把居民户口本的原件提供给女儿小张。但是,即便有了这样的判决,父母仍然拒绝提供户口本。这种情况又怎么办?

谭瑛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本案申请强制执行的话,也有点难度。

因为,这不像给付金钱或者履行房屋过户等比较好执行。如果是给付金钱,法院查到了财产,直接扣划就可以。如果是房产过户,法院给房管局发函过去,房管局可能就配合过户了。

而本案判决父母来提供户口本,父母如果不提供的话,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可以进行罚款、拘留、训诫等强制措施。甚至,包括目前执行经常用的手段,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令等督促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

另外,户口除了户口本能证实之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也是同样可以证明当事人的户籍情况的。本案也可以变通由派出所来出具相应的户籍证明达到小张办结婚证的目的。

方弘:为避免各种不必要的亲情伤害,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专门开出了协助执行告知书,亲自到公安机关调取了小张的户籍证明材料(该材料等同于户口簿性质,用于核实结婚申请人的户籍资料)。

调取当天,为方便达到执行目的(结婚),还通知其未婚夫小李一同到场办理(禅城区婚姻登记处),故当天他们二人提供身份证、以及法院调取的户籍证明,就在法官的陪同下,顺利办理了结婚手续。

真是胳膊扭不过大腿,女大不由娘啊。这让我想起《大丈夫》里面李小冉饰演的顾晓珺也是找了比自己大20岁的王志文饰演的欧阳剑。顾晓珺父母坚决不同意,也是把户口本藏起来,但是最终还是让顾晓珺把户口本偷偷拿走,办理的结婚登记。你怎么看这种事情?

谭瑛律师:我认为这两方面都要做努力。

首先,父母要转变自己的婚恋观。我们经常看到现实当中和电视剧里面父母不同意的原因,很多情况是年龄的差距、经济能力或者另一方是否离过婚,有没有孩子。通常父母会从这些方面来关注。

实际上,婚姻还是有很强的包容性,不能用一种观点来判定某个婚姻究竟是不是合适。父母可以把自己的意见表达给孩子。但是,也要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要和孩子多沟通交流。例如,父母应该了解孩子为什么想和这个人结婚?他(她)的优点在哪里?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尽量达到认识的一致,不要出现干涉儿女婚姻的行为。

其次,作为小辈也要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因为,父母生育孩子养育孩子是绝对不会害孩子的。每个父母都希望孩子日后的婚姻生活能够过得很幸福。因此,父母才会提出很多的要求。

作为子女和其另一半也要多参与家庭活动,多和老人沟通,让老人看到子女所选的另一半的一些长处,通过时间逐步来接受。

我不太建议用这种极端的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虽然,打官司能够解决一时的问题,但它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本案中,女儿小张通过打官司达到了结婚的目的。但是,至少短期内,父母和女儿女婿之间的关系可能都不会融洽,还需要时间来调和。希望双方多一些理解和沟通,不要发生这种让人比较寒心的行为。

方弘:确实。本来大家就重重矛盾。很有可能因为这场打官司,把这种矛盾更加激化。

其实,父母子女双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女儿未来的幸福。从这个角度看,如果男方爱自己的妻子或者女朋友,就应该想各种办法去讨岳父岳母的欢心,而不该让女朋友和其父母作对。

时机不成熟,也别太急着结婚!

结婚也是人生当中的大事,婚姻当中如果没有父母的认可和祝福,确实是让人很遗憾。所以,遇到父母反对的情况,还是尽量的想想办法,而不要伤了父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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